基本介紹
概況,歷史,成立,發展,滅亡,政府政策,憲法,首都,外交與法律地位,旗幟,政治領袖,地理,經濟,武裝力量,軍事力量組成,軍事領袖,重要日期,
概況
歷史
成立
美利堅聯盟國成立於1861年2月4日,又稱“美利堅邦聯”。亞伯拉罕·林肯當選為美國總統後,美國南部六個蓄奴州(南卡羅來納州,密西西比州,佛羅里達州,阿拉巴馬州,喬治亞州與路易斯安那州)聯合在里奇蒙建立政權,宣布脫離聯邦,次日傑佛遜·戴維斯當選為首任總統。德克薩斯州在3月2日加入,並撤換其拒絕宣誓擁護聯盟國政權的州長山姆·休斯頓。這七州脫離合眾國,並控制境內的海陸軍、港口與海關,從而引爆了美國內戰。
1861年3月4日,亞伯拉罕·林肯於宣誓就職為美國總統。在就職演說中,他指出美國憲法比先前的邦聯條例勾勒出‘更完整的聯邦’,為具約束力的章程,而南方的分離為‘無法律效力’。他表示無意入侵南方諸州,但將動用武力以維護聯邦所轄的領土。他的演說以呼籲聯邦歸一作結。
發展
1861年4月12日,南卡羅萊羅納向州內駐查爾斯頓(Charleston)薩姆特堡(Fort Sumter)的聯邦軍隊開火,迫其投降。薩姆特堡之戰後,林肯召請聯邦內其他州發兵奪回薩姆特堡與其他要塞,保衛首都,維護聯邦。大多數的北方州相信,聯邦可速戰速決粉碎叛亂,故林肯僅徵求志願者作戰90天。結果導致維吉尼亞州、阿肯色州、田納西州、與北卡羅來納州四州表決脫離聯邦,加入聯盟國,使其州數增加到11個。在維吉尼亞州加入後,美利堅聯盟國將首都從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遷至維吉尼亞州的里奇蒙。
密蘇里州與肯塔基州政府繼續留在聯邦內,但兩州內的敵對派係為聯盟國吸收為其成員,所以聯盟國成員州數有時被視為13個。印地安屬地上的五個部落政府—於1907年成為俄克拉荷馬州—主要也是支持聯盟國。新墨西哥屬地南部(包含加士敦購地(Gadsden Purchase))加入聯盟國,成為亞利桑那屬地。其首批移居者請願,要求聯盟國政府歸併其土地,並促使探險考查北緯34度以南屬聯盟國管轄的區域。亞利桑那軍隊經官方承認為聯盟國的武裝力量。
亨利·霍普京斯·希伯利(Henry Hopkins Sibley)將軍在其新墨西哥會戰之前,對新墨西哥居民發布宣言,企圖將該州的管轄權歸入美利堅聯盟國名下。聯盟軍在1862年3月13日至4月8日之間短暫的占領該地首府聖菲(Santa Fe)。
滅亡
1865年4月9日,羅伯特·李將軍麾下的北維吉尼亞州軍團(the Army of Northern Virginia)在阿波馬托克斯法院(Appomattox Court House)投降,一般視其為美利堅聯盟國終結日。聯盟國總統戴維斯於5月10日在喬治亞的歐文維爾(Irwinville)遭逮捕,餘下的南軍於同年6月投降。最後一面聯盟國國旗於1865年8月2日在審南多亞號艦上(CSS Shenandoah)遭降下。
政府政策
憲法
美利堅聯盟國憲法提出許多觀點來說明其脫離聯邦之動機。該憲法基於聯盟國條例與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強烈地主張州權、縮減中央政府許可權、且明文規定保護奴隸制度,但禁止國際奴隸交易。其與合眾國憲法最主要的不同,在於敘述分離諸州對於合眾國聯邦政府的不滿。例如說,聯盟國政府禁止開徵保護性關稅,使南方州的港口對國際貿易來說更有吸引力。在宣告脫離聯邦的期間,南方各州大多將保護性關稅,視作增加南方的開支而拓展北方州財富的手段。聯盟國政府同樣禁止轉用一州的歲入來支持他州作內部改善。然而,大體說來,聯盟國憲法是自合眾國憲法逐字逐句抄錄的副本。
在聯盟國憲法草案中拒絕了一些種族性的提案,如僅允許蓄奴州加入和恢復大西洋奴隸貿易。憲法並未包含允許各州脫離的條款,因為南方向來認為這是各主權州的基本權力,且合眾國憲法並未要求棄絕之;因之若包含這樣的條款將削弱原先脫離聯邦的主張。
聯盟國總統一任六年,不得連任。唯一一位總統是傑斐遜·戴維斯。聯盟國在其任期結束前便遭合眾國政府軍擊敗。聯盟國憲法授權總統一項獨特的權力:對法案逐項否決;若干州長也有同樣的權力。聯盟國國會可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駁回總統一般性或逐項的否決。合眾國國會對駁回總統否決權有同樣的要求。
紙鈔與郵票在聯盟國各州的名義下授權發行流通。政府曾考慮過發行硬幣,計畫、鋼模與四種校樣都有了,但因缺乏金屬而作罷。
雖然憲法前言聲明‘各州以自有主權與獨立的身份行動’,它同樣也聲明其為‘永久性的聯邦政府’。憲法雖然保護奴隸制度,它同樣也禁止自“聯盟國”之外引進新奴隸。
首都
“聯盟國” “首都”自1861年2月4日起至5月29日止為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英文:Montgomery)。之後為維吉尼亞的里奇蒙(英文:Richmond)(於1861年5月6日起稱為新都)。戰爭結束前一段短時間,聯盟國政府計畫自里奇蒙疏散至更南方的喬治亞的亞特蘭大市或南卡羅萊那的哥倫比亞市,但此計畫於李將軍於阿波馬托克斯法院投降前僅完成小部分。維吉尼亞的丹維爾是自1865年4月3日起至4月10日成為聯盟國最後的首都。
外交與法律地位
在美利堅聯盟國存在期間及戰後若干年內,其法律地位一直受到激烈爭議。美利堅聯盟國於其存在期間,曾與歐洲若干政權(包含法蘭西以及英國)協商。聯盟國僅正式取得德國境內一小公國的薩克森-科堡-哥達家族恩斯特二世公爵(Ernst Ⅱ,Duke of Saxe-Coburg and Gotha)之外交承認。聯盟國在特倫特號事件期間曾將近取得英國的承認,當時並準備與法國(時拿破崙三世皇帝有成立墨西哥帝國之腹案)進行斡旋;但英法兩國在安提耶坦戰役(Battle of Antietam)與林肯發布解放奴隸宣言後退縮。戰爭進行期間歐洲各國採行中立政策,在無正式外交關係的情況下與聯盟國代表進行非官方會面。在其國內則採行國際法則,視交戰中的南北兩方為交戰雙方。
英屬北美允許聯盟國與合眾國雙方官員在其邊界公開作業,墨西哥以北若干州政府協商地區性協定以承擔德州邊界的貿易。在其存在的四年間,聯盟國堅持自身的獨立地位並任命數十名外交代表駐外。另一方面,北方的合眾國政府堅持南方諸州為偽政權和叛亂省份,拒絕對其地位作任何官式承認。對此爭議,聯盟國政府的回應方式是對合眾國正式宣戰,而聯邦政府則以林肯總統宣布南方叛亂與對其禁運來從事戰爭。儘管戰爭法規範軍事關係,雙方在戰爭中曾進行非正式政治承認的協商。
戰後四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德克薩斯州訴懷特”(Texas v. White)一案中裁定,自聯邦分離為違憲且無法律效力。該項見解由首席大法官薩蒙·波特蘭·蔡斯(Salmon P. Chase)提出,他是林肯在任時的財政部長。蔡斯的見解在當時立即受到抨擊,其爭議持續至今。批評家如傑佛遜·戴維斯及亞歷山大·史蒂芬斯在其後關於法律正當性的筆戰中支持分離的合法性。最顯著者為戴維斯的《聯盟國政府之興衰》(Rise and Fall of the Confederate Government)一書。
旗幟
聯盟國的官方旗幟,實際上被稱為“星槓旗”(Stars and Bars)者,上有七星,代表最初建國的七州。因為這面旗幟在戰鬥中有時與聯邦旗幟難以區分,所以在軍事行動中較常使用者為聯盟國的軍旗,即被稱為“南方十字旗”者。南方十字旗上有十三顆星,加入了在薩姆特堡之戰後參與的四州,以及支持聯邦的政府與分離份子較勁的肯塔基與密蘇里兩州(參見密蘇里脫離聯邦)。
經20世紀大眾傳媒報導後,“南方十字旗”在成為今日與聯盟國密切相關的表征。南方十字旗是正方形旗幟,常見的長方形南方十字旗其實是田納西第一軍團(First Tennessee Army)的旗幟;因其最初用於聯盟國海軍,故又稱為“艦艏旗”(Naval Jack)。
在艦艏旗採用後,“聯盟國”便將南方十字旗外圍加上白邊(第二幅圖),成為無暇旗。後又因與投降的白旗過於相似,便在右邊加上了紅條(第三幅圖),稱之為鮮血無暇旗。
政治領袖
羅伯特·圖姆斯(Robert Toombs) (喬治亞州) - (第一任)國務卿
Leroy Pope Walker(阿拉巴馬州) - 聯盟國防務部門負責人
Judah P. Benjamin(路易斯安那州) - 檢查總長,後為聯盟國防務部門負責人,再為國務卿
Stephen R. Mallory(佛羅里達州) - 海軍部門負責人
Christopher G. Memminger(南卡羅萊那州) - 財政部門負責人
John H. Reagan(德克薩斯州) - 郵政部門負責人
約翰·泰勒- 聯盟國國會議員,前美國總統
Howell Cobb(喬治亞州) - 國會議長(President of Congress),前合眾國眾議院眾議長
William L. Yancey(阿拉巴馬州) - 參議員、地方首長
Robert Woodward Barnwell -“國會主席(Chairman of Congress)(1861)
地理
聯盟國具有4,698公里長的海岸線。其領土的大部分位於海岸,包含平原與沙地。其內陸部為山丘地形,領土的極西部為沙漠。密西西比河下游分割“全國”為東西兩部分,其西部通常稱之為“橫穿密西西比”(Trans-Mississippi)。國境(包含亞歷桑那與新墨西哥)最高點為德州高2,667米的Guadalupe 峰。
“聯盟國”大部分地區為潮濕的亞熱帶氣候,有著溫煦的冬天與濕熱的長夏。西經96度以西為半乾旱的大草原與不毛的沙漠地區。與北方各州相比,聯盟國較為非都市化。
在1860年的人口普查中,只有路易斯安那州的紐奧良躋身美國前十大都市;也只有15個城市排進美國前一百大城市中。維吉尼亞州的里奇蒙成為“國都”後人口激增。
經濟
美利堅聯盟國的經濟以農業為主,極度依賴奴隸農場。主要產品為棉花、稻米、菸草、與甘蔗,以及家畜與少許穀類。
1860年,建國諸州(肯塔基與密蘇里兩州除外)生產價值一億五千五百萬美元的工業產品,主要是麵粉與肉類、加工過的菸草,綿花製品、與松節油。
美利堅聯盟國採用自由貿易政策,但遭美利堅合眾國禁運所破壞。缺乏適當的金融資產使得聯盟國以印鈔票來支持戰爭,因而引發了高度的通貨膨脹。
武裝力量
軍事力量組成
參見聯盟軍
聯盟國的軍事力量由以下三軍組成:
- 美利堅聯盟國陸軍
- 美利堅聯盟國海軍
- 美利堅聯盟國海軍陸戰隊
聯盟國的軍事統帥幾乎全屬合眾國海陸軍退役軍人。他們辭去聯邦政府中之職務而轉任於聯盟國軍方高級職位。聯盟國軍官則大多由南方名流組成。聯盟國依徵召順位選出校級以下的軍官。雖說聯盟國並未設立陸軍官校,南方許多大學(如維吉尼亞軍事學院)的官校生團成為軍事統帥的種子。海軍官校於1863年由Patrick Henry設立於維吉尼亞的詹姆士河,但在“聯盟國”崩潰之前並無人畢業服役。
聯盟國的校級與尉軍官為16至28歲的白人男性組成。至戰事後期,連12歲的小男孩也加入戰鬥。聯盟國甚至曾倡議組成全由黑人組成的軍團,並打算通過議案讓志願為聯盟國服役的奴隸們獲得自由。
軍事領袖
Albert Sidney Johnston(肯塔基) - 將軍
Joseph E. Johnston(維吉尼亞) - 將軍
Braxton Bragg(北卡羅萊那) - 將軍
P.G.T. Beauregard(路易西安那) - 將軍
Samuel Cooper(新澤西) - 將軍(參謀長、陸軍高階將領)
詹姆斯·朗斯特里特(南卡羅萊那) - 中將
石牆傑克遜(維吉尼亞) - 中將
A.P. Hill(維吉尼亞) - 中將
John Bell Hood(德克薩斯) - 中將
Wade Hampton(南卡羅萊那) 中將
Nathan Bedford Forrest(田納西) - 中將
J.E.B. Stuart(維吉尼亞) - 少將
Edward Porter Alexander(喬治亞) - 準將
Franklin Buchanan(馬里蘭) - 海軍上將
Raphael Semmes(馬里蘭) - 海軍中將
French Forrest(馬里蘭) - “聯盟國”海軍助理部長
Josiah Tattnall(喬治亞) - 海軍準將
Stand Watie(印地安屬地,今奧克拉荷馬) - 海軍陸戰隊準將 (最後一位投降者)
Leonidas Polk(田納西 及 路易西安那) - 主教、將軍
Jubal Anderson Early(維吉尼亞)- 中將
重要日期
州份 | 脫離聯邦時間 | 加入聯盟時間 |
南卡羅萊納州 | 1860年12月20日 | 1861年2月4日 |
1861年1月9日 | 1861年2月4日 | |
1861年1月10日 | 1861年2月4日 | |
1861年1月11日 | 1861年2月4日 | |
1861年1月19日 | 1861年2月4日 | |
路易西安娜州 | 1861年1月26日 | 1861年2月4日 |
1861年2月1日 | 1861年3月2日 | |
1861年4月17日 | 1861年5月7日 | |
1861年5月6日 | 1861年5月18日 | |
1861年5月6日 | 1861年6月2日 | |
北卡羅萊納州 | 1861年5月21日 | 1861年5月21日 |
密蘇里州(福克斯·傑克遜政府) | 1861年10月31日 | 1861年8月19日 |
肯塔基州(羅素維爾政府) | 1861年11月20日 | 1862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