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9號)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委〔2010〕19號),設立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中小企業局牌子。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中不再保留南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地區:南通市
  • 編號:蘇委〔2010〕19號
  • 編制:73
  • 主任:王凱 
職責調整,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貿管理以外的職責、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信息化管理職責、原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原市物資總會內貿管理以外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貿管理等職責劃入市商務局,有關能源規劃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加強統籌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強化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基本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
(五)加強產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製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六)加強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工作,推進主導產業高端化、新興產業規模化、傳統產業品牌化,強化新能源、新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感測網等新興產業發展的組織實施。
(七)加強對重大工業項目的綜合協調,加強企業兼併重組做強做大的指導與服務,發揮規模骨幹企業對工業經濟的支撐和帶動作用。
(八)加強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推進工業、通信業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等工作。
(九)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和煤電油運重要生產要素保障的綜合協調,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職責

(一)統籌協調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研究分析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綜合性政策。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對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價格狀況,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三)制定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化產業園區、重點工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及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負責向上級爭取相關產業扶持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參與審核與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監督管理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
(五)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審核推薦上報省級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協調電力、煤炭生產經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履行電力行政管理職責和煤炭經營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擬訂實施電力、煤炭有關標準。編制電力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和熱電聯產企業運行的有關工作,推動全市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履行節能行政管理職責,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擬訂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明確行業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鹽業、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發展總部經濟、樓宇經濟。指導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參與全市生產資料專業市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大企業(集團)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指導全市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研究制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網際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對全市信息製造業和軟體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參與擬訂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參與政府信息化項目審核,組織規劃協調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領導信息

楊揚(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黨的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幹部人事、紀檢監察。主管辦公室、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局南通管理處)。
杜永朝(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中小企業局局長)
主持中小企業局全面工作,負責產業投資管理、重點項目協調、企業技術創新、沿江沿海開發、接軌上海、對外招商、海工船舶產業及裝備製造業發展推進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及資產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產業投資處、科技與質量處(信息產業處)、國防科工處(裝備工業處)。
雷培基(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鐵路道口監護指導與協調、現代物流業發展、重點物流項目扶持和行業重大問題協調工作,負責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信用徵信監督、信用產品市場培育推廣工作。分管交通與物流處(市道口管理辦公室)、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辦公室。
吳建國(副主任)
掛職,不參與委內分工。
趙立新(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產業政策與規劃研究、依法行政、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大企業(集團)、“小巨人”企業發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循環經濟、低碳經濟、清潔生產、企業管理創新以及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中心視窗管理工作。分管產業政策與規劃處(市汽車工業辦公室、法規處)、行政服務處(企業發展服務處、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辦公室)、節能與綜合利用處、直屬節能監測機構。
吳躍玲(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煤炭行業發展、經營秩序維護、市場及經營企業監督管理、產需協調與應急保障工作,協助負責幹部人事、思想政治、宣傳教育、離退休幹部管理,以及綜合治理工作。分管煤炭監督管理處,協助分管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
陸建新(副主任)
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新增長點培育、新型工業化目標考核、銀企合作、企業市場開拓、應急管理、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原材料與商品進口管理、對外經濟合作交流工作,負責電力行政管理、熱電聯產、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行業規劃與管理、化工行業整治、“禁化武”履約、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指導工作。分管經濟運行處(經濟合作處)、電力能源處(市電力行政執法辦公室)、行業發展指導處(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胡建達(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效能監察工作,參與資產管理、機關作風建設工作,協助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分管監察室,協助分管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局南通管理處)、直屬無線電監測機構。
薛培龍(黨組成員、主任助理)
協助主要領導分管公共信息安全與資源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發展、社會信息化規劃建設、“兩化”融合及全社會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工作。分管信息安全與資源管理處、信息化推進處、企業信息化處。
邱愛軍(中小企業局副局長)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與協調、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與結構調整、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產業集聚與集中區規劃建設工作。分管中小企業綜合協調處、中小企業改革發展處、中小企業產業合作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20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目標管理等工作;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督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審核;建立完善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委直屬單位的資產監管,指導財務制度制定及財務業務監管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承擔機關辦公自動化、部門入口網站建設和運行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組織辦理市人大建議、市政協提案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勞動工資、考核獎懲等工作;具體負責經濟系列、工藝美術系列以及相關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認定材料的審核報送參評工作;統籌機關及所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系統有關團組及人員出國(境)任務的預審工作;協助黨組做好機關統戰、僑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指導全系統公務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幹部職工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研究擬訂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和監管企業經營者培訓工作;指導企業人力資源開發;推進企業建立自主培訓機制;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方面的有關管理工作,推進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業化進程;開展國際合作培訓與交流;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產業政策與規劃處(市汽車工業辦公室、法規處)
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組織協調製定專項規劃和行業規劃,並承擔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布局重大問題及促進相互融合的政策措施;擬訂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意見;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按規定承擔車輛生產準入管理和發布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工作;牽頭承擔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企業法制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經濟運行處(經濟合作處)
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監測分析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預期目標,對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信息引導和預警預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相關問題,做好工業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監控工作;承擔市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全系統統計工作體系並承擔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對工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指導銀企溝通合作與直接融資工作;負責組織和引導企業開拓市場工作,擬訂市場開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市場開拓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承擔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國防動員、反恐等有關工作,參與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的調度和協調工作;承擔生產性服務業有關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工業設計、會展和售後服務等,指導發展總部經濟、樓宇經濟;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承擔有關重要原材料和商品的進口管理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生產企業出口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產品目錄,並參與有關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指導企業與跨國零售集團加強合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編制發布合作信息。
產業投資處
承擔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及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企業利用內外資進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中長期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按授權和分工申報、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按規定申報、實施和督查相關省、國家專項計畫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技術改造的專項資金;按規定承擔內外資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購置進口和國產設備抵免稅審核確認工作;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參與監督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監督管理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負責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投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審核;指導技術改造投資類中介機構工作;承擔市區工業“退城進園”領導小組、市區重點工業項目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科技與質量處(信息產業處)
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負責審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指導行業共性技術創新機構建設;編制和實施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國產化、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重點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推廣套用等項目計畫,參與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組織市重點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和項目驗收,參與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組織企業技術進步獎評審;指導推進產學研結合和國內外產業技術合作與交流,參與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擬訂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省、市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信息技術成果產業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推動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指導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和利用外資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電子發展基金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承擔對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基地,園區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推動軟體套用,參與組織實施與跟蹤管理國家、省、市有關專項中軟體類項目;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運營分析工作,指導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按規定開展軟體和信息服務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系統集成資質認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認證管理;推進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正版化。
企業發展服務處(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辦公室)
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加強對中央在通企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小巨人”企業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大企業集團和“小巨人”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企業加強管理,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參與協調本市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參與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工作;承擔市大企業(集團)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
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通信業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申報、審核節能減排和工業、通信業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項目,提出資金的計畫安排和實施方案;承擔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電廠)產品認定的初審和上報工作,推動落實工業、通信業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組織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和循環經濟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組織開展能源資源節約和有關循環經濟宣傳和國際交流合作;指導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發展和節能監察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電力能源處(市電力行政執法辦公室)
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工作,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研究落實推進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的政策舉措;監測電力能源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承擔電力統計工作,擬訂電力有關標準;推進熱電聯產的改造和套用,承擔熱電聯產生產運行管理和熱電聯產企業年度認定的審核上報工作;平衡全市電力電量,編制和上報電力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煤電油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和緊急調度工作;承擔成品油應急儲備管理;承擔全市企業電力安全運行管理工作;參與熱、電價格的擬訂和管理;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組織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承擔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審批;承擔市電力行政執法辦公室、市電力工作領導小組、市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煤炭監督管理處
參與擬訂煤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法規,監測分析煤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負責煤炭市場監管,承擔煤炭經營企業資格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參與煤炭產需協調和應急保障工作;承擔煤炭統計、市場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煤炭行業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
交通與物流處(市道口管理辦公室)
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對接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緊急狀態下、突發事件發生時重要物資的運輸和協調工作;參與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的編制、有關重點交通項目的論證審查和綜合交通的管理;參與道路檢查站、收費站、稽查站的審核設定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組織實施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並落實全市物流業相關政策,協調解決物流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重點物流項目的扶持工作;承擔市聯合運輸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參與全市生產資料專業市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行業發展指導處(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行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監督檢查各行業的有關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依法承擔農藥生產企業核准、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審核與管理以及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工作;負責制定並實施輕工、紡織、醫藥、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行業發展規劃,提出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項目布局、政策、規範和標準,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承擔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依法承擔有關行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預審工作;承擔鹽業、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信息安全與資源管理處
制定並組織實施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安全專項規劃、年度計畫,擬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承擔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有線、無線)、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負責信息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制訂。協調推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組織開展風險評估等基礎性工作;協調開展和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承擔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協調處理重大事件;統籌規劃、協調推進信息安全公共基礎項目建設,促進信息安全產業發展;承擔信息安全相關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協調開展信息安全知識、技能的社會宣傳與培訓;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指導協調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
信息化推進處
制定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部門的網路互通和業務協同;提出信息化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承擔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監督及績效評估工作,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指導推進社會公共事業、社區管理服務、城市建設和交通管理、農村等領域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
企業信息化處
制定並組織實施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協調和推進智慧卡、銀行卡產業發展,推進重大智慧卡套用項目實施,推廣基於銀行卡的各類套用;推進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推廣。
國防科技工業處(裝備工業處)
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規劃;協助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做好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契約管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認證;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和國家安全、保密安全監管工作。
組織制定並實施海洋工程及民用船舶、裝備製造行業發展規劃,提出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項目布局、政策、規範和標準,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承擔海洋工程及民用船舶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承擔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聯繫本行業相關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中小企業綜合協調處
負責中小企業局業務綜合協調工作;落實國家、省有關中小企業法規、方針、政策;擬訂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中小企業系統的行政複議工作;組織中小企業發展與改革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中小企業經濟信息的統計、匯總、分析與發布工作,監測中小企業發展態勢;指導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動中小企業套用信息技術化;指導中小企業科技進步、技術創新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中小企業發展扶持資金的預算、管理與監督工作。
中小企業改革發展處
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和制度創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組織企業家隊伍培訓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政策措施;按規定負責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變更、關閉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日常監管;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指導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
中小企業產業合作處
指導中小企業調整產業、產品和布局結構;指導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推動產業集聚;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配套發展;推進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和指導中小企業勞動、衛生、環保及節能等方面的工作;參與開發區的巨觀管理和指導。
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局南通市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擬訂地方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負責無線電管理規費的計征、收繳工作;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和管制;參與全市重大活動、重點事項的無線電服務保障工作。
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定、標準和政策措施;擬訂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企業和個人信用徵信工作;承擔信用產品的市場培育和套用推廣工作;承擔信用工作的對外聯絡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導信用知識教育、宣傳、考核等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立機關黨委。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73名。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6名,中小企業局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正副處長47名,其中正處長(主任)21名,副處長(副主任)26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根據《江蘇省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江蘇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蘇政發〔2005〕38號)規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
(二)關於新能源規劃建設與推進新能源產業的職責分工。能源(包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規劃職能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參與規劃的擬訂。能源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項目的審批,按照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能源行業的運行管理和推動能源裝備產業的發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工作。市新能源產業推進協調小組辦公室由原設在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調整到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關於資源節約、節能、循環經濟管理職責分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領域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促進政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全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協調實施。
(四)關於綜合交通運輸規劃和運行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搞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做好重點物資運輸的組織、協調與調度。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運輸體系計畫,並搞好與相關規劃的協調銜接。
(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負責全市信息化建設的戰略、規劃、政策指導和重大問題的協調。
(六)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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