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南澳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南澳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南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澳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所屬部門:南澳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澳縣
  • 現任領導:黃文斌(局長)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440523MB2D25270L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宣傳、旅遊和體育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政策措施,起草有關行業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事業和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進文化、廣電、旅遊、 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研究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四)管理全縣性文化、體育活動。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重點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和基層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指導本縣承辦的國際性、全國性、全省性及全市性體育比賽,負責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在本縣舉辦的國內外大型體育競賽和縣以上綜合性運動會。負責南澳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
推廣。促進相關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文化、旅遊、
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指導、管理公共文化、旅遊體育設施的建設規劃和布局。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組織協調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指導、管理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利用,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管理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協同相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發展。負責對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等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體育市場。
(十)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推進區域文化、旅遊、體育交流與合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科技創新發展。
(十三)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並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協助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
(十四)指導各鎮(管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工作以及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加強對涉及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動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扶持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與縣新聞出版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縣新聞出版局按許可權承擔出版環節的動漫、遊戲出版物網上出版發行相關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黃文斌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9日,獲評2018至2020年度“廣東省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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