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惠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惠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惠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東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隸屬:惠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和縣委工作安排,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組織實施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政策措施。
(二)統籌擬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事業、旅遊業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的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電信網與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監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推動高素質專業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對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社會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服務體系、旅遊公共服務和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服務的標準化、均等化。負責本系統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五)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化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六)統籌規劃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推廣和相關保護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產業的發展。
(七)負責對重大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活動以及從事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經營項目的監管。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市場。負責對廣播電視、信息網路、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的監管。
(八)負責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管理文物以及博物館建設工作,參與重大文物維修和考古項目實施,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協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組織指導監督體育競賽工作。擬訂青少年體育訓練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競技體育項目的設定、布局。指導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進行監管。牽頭負責組織縣級體育賽事和活動,組織承辦市級以上相關體育賽事、培訓等活動。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和體育科研工作。
(十)組織、指導和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行業的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推進區域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市場的執法監督工作。
(十二)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旅遊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逐步擴大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部分縣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委託範圍,加強對涉及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扶持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本部門有關管理規章及綜合性檔案、報告等重要文稿。統籌議案提案辦理工作。參與制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旎,協調重要政策和重大行政決策調研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擬訂和合法性審查、協調及發布工作。負責依法行政、機關效能建設的監督和檢查。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訴訟、聽證等法制工作。負責部門預算、政府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及財務決算。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以及指導、監督其他支持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事業和產業資金的使用。負責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監管。負責內部審計、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統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具體負責本系統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二)市場管理股。組織擬訂經營性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體育服務規範與監管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以及相關審批、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行業市場經營、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的培訓和統計工作。統籌相關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市場質量規範和監督工作。參與制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進產業品牌建設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區域、特色文化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融媒體建設。扶持文化、旅遊、體育中小微企業發展。指導文化、旅遊、體育裝備技術提升。指導縣體育彩票銷售管理。負責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和評價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與新媒體創新融合發展。協調重大問題節目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公共服務股。指導和協調文化、旅遊公共服務。指導、監督、推進公共文化、旅遊設施建設。負責實施文化、旅遊惠民工程。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縣體育中心、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場館的建設和開展開放工作。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工作。組織擬訂文化藝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文化藝術活動和民眾文化活動。指導、組織文藝精品創作和生產。建立健全利用文化、旅遊、開展民眾文化、旅遊活動的工作機制。扶持監管行業協會、民眾文藝團體和民辦文化機構。統籌文化、旅遊、體育志願服務以及相關節慶管理工作。
(四)文保與資源開發股。指導和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化遺產挖掘、保護、管理、研究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非遺館的設施、業務建設及場館開放工作。負責古籍文獻保護和管理。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和管理。參與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功。負責縣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文化、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以及旅遊發展。推進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指導、協調旅遊景區開放、開發。指導旅遊景區創建、星級旅遊飯店評定。負責紅色旅遊相關工作。牽頭落實行業扶貧工作。負責縣旅遊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體育股。組織擬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協調體育公共服務。指導監督全民健身體育設施建設和開放工作,建立健全體育場館開展民眾體育活動。負責體育場地普查工作。指導體育社團組織開展工作。組織開展國民體質測定。負責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養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民眾性體育賽事活動。監管健身氣功活動。組織擬訂競技體育(含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競賽訓練及青少年體育工作開展的指導、監管。負責運動員註冊管理工作。組織參加、承辦市級及以上的競技類體育培訓、競賽活動。組織舉辦縣級體育競賽、培訓活動。指導國家三級裁判員培養建設工作。負責國家三級運動員的審核認定。
(六)交流與宣傳推廣股。組織實施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對外交流合作相關政策。負責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工作。負責本縣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合作相關工作。統籌指導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對外交流合作與推廣活動。承辦大型文化旅遊節事活動。推動區域交流與合作。負責信息、宣傳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
(七)人事股(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文化、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系列的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統籌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做好駐村和精準扶貧工作。
(八)執法股。負責法律法規明確由縣級承擔的執法工作,依法對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市場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縣性、跨區域重大案件。協調督辦相關舉報投訴。指導各鎮(街道、度假區)文化站加強其轄區內從事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經營項目的巡查監管和信息反饋聯繫。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溫雪映
副局長:周鵬(掛職)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評為2018至2020年度“廣東省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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