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縣級政府涉及行政審批職責範圍內規範性檔案;牽頭負責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統籌謀劃、綜合協調、指導督辦,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和便民化。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
2、負責數字政府建設規劃設計和協調推進,負責全縣大數據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縣政務數據資源的整合套用和共享開放;統籌全縣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統籌全縣政務網路建設和管理。
3、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
4、負責對全縣行政許可、政務服務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檢查考核。
5、根據省、市、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意見要求,統一實施投資項目、經貿商務、城建城管、文教衛生、社會事務、農林水事務等方面行政許可事項。
6、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實施行政許可涉及的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統一協調派駐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
7、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規範和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行為。建立聯動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
投訴舉報,協調督促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
8、負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9、將縣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職責劃入縣行政審批局。
11、將經濟和信息化局的電子政務建設管理職責等劃入縣行政審批局。
12、將縣行政審批局所屬的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職責劃入新組建的政府
直屬事業單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外統籌協調,負責機關財務、後勤保障、行政管理;負責全局制度建設、政策調研、理論研究;負責黨組會議和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統籌局重大活動和各項目標考核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文書籤發、文秘宣傳、理論學習、對外聯絡;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一崗雙責)、作風建設、精神文明(文明單位)創建、創文創衛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城建城管(門前三包)、統戰、科技科普、工會、共青團、婦聯、老乾和關心下一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史志年鑑、機要、保密、印章、檔案、提案、會務、接待、值班等行政事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用人選人、人事年報、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人事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改革股)
承擔
南漳縣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推進及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並按要求抓好落實;負責縣級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政策法規的研究、宣傳、培訓、諮詢、推動和實施工作;負責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區域性統一評價、“先建後驗”、50個工作日取得施工許可證等改革推進工作;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考核工作;負責系統內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負責依法行政、法制(治)建設(掃黑除惡)、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單位創建)、信訪維穩和普法檢查等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股
1.政務服務管理職能:負責縣、鎮、村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的運行規則和考核體系建設;負責政務服務規章制度的制定;負責縣、鎮、村“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的功能規劃布局和“專項視窗”的設定整合;負責對進駐單位日常服務工作進行巡查和監督;負責對進駐單位的政務服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負責受理對視窗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訴及整改;負責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負責對鎮(區)、村(社區)便民服務大廳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大數據管理職能:負責指導、檢查全縣政務信息公開;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化和數字政府建設;負責縣級電子政務信息系統的整合套用和管理;負責全縣大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的建設運維和管理;負責統籌全縣大數據資源的整合套用和共享開放;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各支撐平台的建設運維和管理;負責“網際網路+監管”平台的建設運維和管理;負責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及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負責縣級大廳“綜合受理視窗”業務受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審批股
負責納入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範圍內農業、林業、安全生產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負責納入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範圍內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人防、交通運輸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負責納入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範圍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和健康、民政、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負責統一組織協調許可事項聯合勘驗工作;負責涉及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機構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許可業務檔案的整理歸集工作;負責重點項目服務及“紅色代辦”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股
承擔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行業信用信息歸集、披露、分類評價和聯合獎懲等套用工作;負責指導行業協會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活動;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的接收、轉辦、處理、反饋工作機制;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交易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處理和查處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有關行業監管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