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資者
南洋大學的捐資者不僅有
陳六使、
李光前這樣的富商,更有無數的工人、市民、三輪車夫、舞女等各行業的草根階層,可謂是上至富商巨賈,下至販夫走卒。當時1770名三輪車夫為南洋大學“義踏”,百樂門舞廳舞女為南洋大學“義舞”,一時傳為佳話。
歷史
創立緣由
第二次大戰前的殖民地時代,馬來西亞及新加坡華文教育,並不為殖民地政府所關心,而是完全由居住在本地區的華人社會所承擔。因此,本地區華文學校沿襲了盛行於中國的教育體制。雖然戰前華文教育的發展僅達到中學階段,但華校中學畢業生回到中國深造尚無困難。華文教育仍被認為具有完整的體系。迨至一九四九年,中國由共產黨執政後,華校高中畢業生到中國升學的途徑遽告斷絕。
當時逃避對華文教育負責的殖民地政府似乎尚未注意到眾多華校中學畢業生,因無法深造所產生的問題的廣泛性與嚴重性,政府仍舊摒棄這批年青人進入殖民地政府為本地區高等教育而設的唯一高等學府-創辦不久的
馬來亞大學。
因此,醞釀籌設一間華文高等學府的情勢隨而產生,以滿足每年從本地區華校畢業的大批青年男女的願望。一九五三年五月,已故新加坡商業巨子陳六使先生聯同本地區向來贊助華文教育的同道成立籌備委員會,共同籌創一間以華語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大學。
由新加坡發起創辦大學的倡議,在東南亞每一個華人人口顯著的角落,受到熱烈回響,籌募基金運動與興辦大學熱潮獲得各階層人士的積極支持。由於殷商縉紳踴躍捐獻,勞動階層的出錢出力,瞬眼間籌得巨款,建築校舍計畫得以迅速著手進行。
新加坡福建會館獻贈位於島國西端裕廊地區一幅廣達五百餘畝的地段供作校址,貢獻尤巨。英國當局自始即對華文大學的計畫不表贊同,本大學創辦人因而受到諸多阻撓。最後,唯有以民間力量在缺乏官方支持下積極進行。因殖民地政府拒絕以大學地位賦予本大學,本大學乃以公司方式註冊,它創立的宗旨即為東南亞地區服務,因而命名為南洋大學-因南洋為以前華人對東南亞的通稱。
創立初期
南洋大學創立之後,創辦人積極進行物色聲譽卓著的學者出掌南大,當「
吾國與吾民」的作者
林語堂博士接受大學校長職位時,各方鹹慶得人。林博士於一九五四年十月就任。各方企望正殷,不期林博士與創辦人對建設大學計畫發生歧見;因此在本大學尚未開學,建設工程正在進行時,林校長於一九五五年三月離職。
林語堂與南洋大學就此決裂。
一九五六年三月成立大學行政委員會執行大學行政。文學院院長
張天澤博士膺選主席。同年三月十五日舉行開學儀式,三月三十日正式上課;一九五八年春,第一期建築工程全部竣工。
一九五六年本大學開學時僅有文學院暨理學院兩院。文學院設
中國語言文學、現代語言文學、史地、經濟政治及教育等五學系。理學院設數學、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四學系。報名商學院的新生,則暫時併入文學院經濟政治學系受業。翌年,商學院正式成立,設工商管理、會計銀行兩學系。
正當本大學迅速建立規模時,本地區的政治發展亦在迅速演變,新加坡自治政府即在此時成立,這是英殖民地統治急速退出本地區的先聲。在這新政治局勢下,民選代表占多數的新加坡立法議會於一九五九年三月四日通過立法確定了本大學的大學法定地位。一九五九年五月廿九日憲報號外頒布南洋大學法,自是月廿七日起生效。從此,官方正式承認南大為
新加坡教育制度中高等學府的一環。
同年,於一九五六年入學的第一期學生行將畢業。但南大的困難並不因南大得到法定地位而全盤解決。新加坡公共服務委員會及
馬來亞公共服務委員會在職任公務員時,僅承認新加坡及馬來亞等二間由政府主辦的大學所頒予的學位。因此就引起「承認」南大學位問題,嗣後八年間成為一個持續爭論的問題。
政治方面的發展,新加坡已於一九六O年成為自治邦,擁有全部民選的議會和政府。新政府密切關懷南大的發展。因而委任一個檢討委員會,審議前政府所委任的一個委員會所提出的報告書,旨在促使南大成為本邦贊助下的一間大學。
改革與關閉
自1960年起,由南洋大學執行委員會聘請莊竹林博士,為副校長 (Vice-Chancellor) 以主持校政,過去四年中管理大學的行政委員會同時宣告結束。大學行政首長名稱從大學法中所規定的校長(President) 修正為副校長(Vice-Chancellor),顯示
南大有意改變過去從美國脫胎的
中國大學體制而沿襲
英國大學體制,俾與本地高等教育制度趨於一致。校長(President) 銜稱雖然繼續留存大學法中,直至於1966年,由於新加坡的獨立自主,乃由
新加坡共和國國會正式修正。在同一修正法令中,亦有其他數項條款同時修正,以符合英國大學體制。
南大畢業同學因為本身學位在本地遲遲未受到正式承認,被迫大量前往海外深造,尋求更高學歷。由於南大畢業同學均能直接進入北美、歐美、
澳洲及亞洲其他國家的研究院,以及進入研究院後的優異表現,為日後新加坡政府“承認”南大學位鋪下了坦途。
際此,南大前途由兩股相輔相成的力量加以促成──其一為南洋大學需要國家在財政方面的支持,其二為政府將南洋大學併入國家教育體系中的願望。由政府及南洋大學理事會(大學法中規定為南洋大學最高決策機構)長時間的交換意見;最後在1964年4月雙方達致協定,根據該項協定政府鄭重保證南大得以保持本身具有的特質,同時政府將在同等基礎下給予南洋大學以與國立新加坡大學財政上同樣的援助。隨後,南洋大學即著手改組工作。首先,副校長莊竹林博士於1964年7月辭職;由臨時校內行政委員會攝管校政數月,接著由一位代理校長署理校政,直至1969年初。
在1965年初,南洋大學委任課程審查委員會審查南洋大學學術方面應興應革事宜,委員會建議以三年普通學位課程暨一年
榮譽學位課程,替代南大原有單純的四年學士學位課程。榮譽學位課程乃給予具有優異學業成績的普通學位畢業生攻讀。英國大學體制從此納入南大學制。
該委員會亦建議設立語言中心,其主要任務是為各系英文欠佳的學生開設補習及精通英文課程。該中心在1967年初成立,具有完備的語言課程,特別是華語課程。該課程導致眾多外國學生,前來南洋大學就讀,包括蘇聯學生和美國學生。
委員會其他重要建議,包括在文學院增設
馬來學系及廢置文學院的現代語言文學系及教育學系以及理學院的化學工程學系。以上建議業經實施。
隨著課程審查委員會建議的實施,南洋大學教職員的薪金率亦獲調整,與本地區兩間國家大學的薪金率不相上下。從此,南洋大學徵聘優秀的教職員的最大障礙得以消除。
自1964年開始南洋大學改組工作,至1968年業已接近完成。同年5月,教育部長在畢業典禮致詞中宣布新加坡政府正式承認南洋大學所授予的學位。
第一屆新制畢業生在1969年初畢業,同時也標誌舊制不分等級的四年普通學士學位學制的結束。並於1969/70學年度,各院系同時開設榮譽學位班。
自1965五年擔任代理校長的
黃應榮教授在1969年初退休。理事會聘請馳名的學者
黃麗松教授為校長。黃校長到任後經擬訂許多發展計畫,陸續實施,研究院的設立即其中重要的一項。
為了培養學生以配合國家迅速工業化的需求、為了給教師提供必要的研究工具以及改善大學的行政,服務效率,李氏基金於1969年底慷捐巨款,在校內成立了
李光前電腦中心。
在1970年,李氏基金再度慷捐巨款,協助大學設立一所李光前文物館,其目的在於保存亞洲文物資料,以供學術研究,並且向公共人士宏揚亞洲文化。
1970/71學年度的開始,南洋大學甄選第一批研究生進入研究院的亞洲文化研究所,數學研究所,自然科學研究所及商學研究所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1972年7月第十三屆畢業典禮上,頒授研究院第一屆畢業生以博士學位及碩士學位,在南洋大學創校史是個新的里程碑。
1972年9月黃校長辭去校長職,就任
香港大學校友。理事會聘請著名公共行政學學者且精通中文、英文及法文之
薛壽生教授為校長。薛校長於同年9月23日上任,出長大學校政。
華語研究中心在1974年成立,其主要任務是研究華語在本國之套用及其發展,並且幫助解決中國小在華語教與學上所碰到的問題。
嶄新階段
1975年4月,薛校長辭去校長職。為了全面發展大學的潛能,以適應國家與社會的需求,理事會接受委任新加坡教育部長李昭銘博士於1975年3月17日開始兼任南洋大學校長。於是,在南洋大學發展史上邁進了一個嶄新階段。
自從南洋大學創辦二十年來,第一次吸收各民族學生於1975/76學年度進入各學院就讀。這是發展南洋大學為全國性大學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步驟。在這學年度,學制也有了徹底的改革,即以具有更靈活與更廣泛基礎的課程結構,以取代向來屬學係為中心的狹隘教學內容。此外,新的學科也隨著開設,計有電腦科學、理化科學、環境科學、銀行與財務學、大眾傳播與社會學以及心理學等。
(按:以上為1974/75第十六屆畢業生年刊的更新版本。此後五屆年刊,《簡史》不再增新,似已斷筆。以下根據網頁資料,摘錄易行《廿五年風雨話南大》文中相關信息。)
1974年5月間,陳六使先生家屬為紀念陳先生生前熱心教育事業的崇高精神,捐五十萬元予南大,充作“陳六使獎學金基金”,嗣後,李氏基金等熱烈向應,捐款沓至,共籌聚九十二萬七千五百元。6月15日,南大理事會在行政大樓舉行故創辦人陳六使先生銅像安置禮,以表彰陳氏對創辦南大的不朽功績。
1975年7月26日,南大舉行第十六屆畢業典禮,校長李昭銘博士在儀式上透露:南大和新大將設立一個校際委員會,以促進兩間大學之間的合作。在人事方面,新大政治系教授
吳德耀於7月1日起受聘出任南大研究院院長。南大文學院院長由盧曜副校長兼任,理學院院長由鄭奮興教授擔任,商學院院長為謝哲聲教授擔任。
1976年4月1日新學年開始,南大當局採取措施,全盤檢討全校各系課程,目的是闡明及確定各系之目標與方向,期能符合國家(新加坡)發展及需求,同時避免與新加坡大學之發展目標及方向重疊。這項措施於這年10月間完成,並於11月9日舉行的校務會議上通過,決定在1977/78新學年付諸實施。
英文為教學語
1976年8月14日,李昭銘校長在南大第十七屆畢業典禮上宣布,南大將更積極吸收華校以外其他源流學生,更擴泛採用英文作為教學媒介語。
1976年8月16日,李昭銘博士開始告假:南大理事會委任吳德耀教授為代理校長,兼研究院院長,盧曜留任副校長。 1976年10月27,南洋大學體育中心開幕,由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暨
新加坡體育理事會主席陳英梁博士主持儀式。同年11月15日,語言中心華語組歸併為華語研究中心。
南大理事會於1977年8月13日宣布吳德耀教授從15日起辭卸代理校長職,續留任研究院院長,南大從這時起暫時沒有校長。8月23日,南大理事會執行委員會舉行會議,會後宣布:(一)南洋大學在委任出校長前,將由一個特任委員會負責管理校政;(二)為了達致長期的目標,將與新大進行更密切合作。
1977年11月1日,南洋大學宣布借調新大前任副註冊主任胡桂馨女士為註冊主任。12月27日復借調新加坡社會事務部常任秘書陳祝強出任南大秘書長,負責執行特任委員會之決策,以及處理大學的日常行政工作。
1977年12月23日,
李光耀總理在新大政治學會主辦的演講會上談到南大今後發展,強調政府有責任確保南大的改組事在必成,政府決不再袖手旁觀,使南大改組事宜,遷延時日,並強調英語的重要性,特別指出大學生必須具有套用第二和第三語文的能力。李光耀總理在南大歷史學會另一次演講中指出:南大改革為用英語媒介的大學,所遇到的障礙,在於南大校園是根深蒂固的華語環境,英語的套用不容易在這種環境裡建立起來,認為南大生必須全面浸入才能掌握英文。
1978年3月4日,南大理事會和新大理事會發表聯合聲明,宣布由本學年起,新大在
武吉知馬的校園,將成為新大和南大這兩間大學共同課程的聯合校園,讓南大學生能夠在講英語環境裡學習,提高英文水準,並希望藉此能夠消除某些私人界對南大生存有的偏見和成見。
1978年7月3日,新學年伊始,一千八百名一年級大學新生被安排在聯合校園上課,其中南大一年級新生約五百八十人。南大二、三年級舊生則繼續留在裕廊校園上課。
1980年3月7日,新加坡總理李光耀致函南大理事會主席
黃祖耀,提出南大今後命運的問題;他基於(一)南大師資缺乏,難以聘請資格高深的師資,(二)學生寧願選擇進入新大而不願進入南大的趨勢,已經越來越明顯的兩點理由,並在丹頓報告書的基礎上,建議南大新大進行合併。李總理在信上列舉三項選擇,讓理事會作出決定:(一)新大和南大合併為一間
國立大學,一個校園;(二)合併為國立大學,但保持兩個校園;(三)在聯合校園的三年過渡期屆滿,讓南大重新開辦。李總理並在信上表明他的意見:南大的解決辦法,就是新大和南大合併成一間
新加坡國立大學。
1980年3月10日,南大理事會主席黃祖耀覆函李光耀總理,明確的提出南大應繼續存在的兩點理由:第一、深信新加坡需要而且擁有資源來維持兩間互相兢爭,同時又相輔的大學:第二、南大是新加坡及本地區的各階層人民出錢出力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對於南洋大學的創立有貢獻的人士,包括了三輪車夫以至百萬富翁。
1980年4月5日,南大理事會發表聲明,決定接受李光耀總理的建議,把新大與南大合併為“新加坡國立大學”(由南洋大學與新加坡大學組成)。所建議的理工學院將設在南大校園,稱為“
南洋理工學院”,從1982年開始招收學生,並將為1992年之前所建立的“
南洋理工大學”的核心。
1980年8月16日,南洋大學舉行第廿一屆畢業典禮,最後一批畢業生領取南大文憑。弦歌於是輟絕,堂皇黌舍,被逼停辦,南洋大學,成了歷史名詞。
後新加坡政府終於在南洋大學舊址上重建了一個“南洋大學”牌坊,也就是名片上所展示的那個。
學校文化
校徽
“南洋大學的校徽是一座星和黃、藍、紅三道光圈所組成的圖案”。校徽原創者潘受曾經記述:“黃星象徵南大,黃藍紅三光環依次象徵華巫印三大民族。圖案之形態,則兼寓多元民族和諧相處,及多元文化融洽交流之意”。雖然《校徽釋義》沒有說明清楚,三道光圈在圖案上都有固定的位置:黃圈在上,藍圈在右,紅圈在左。學校校徽
校訓
“自強不息,力求上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