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地方志辦公室

南江縣地方志辦公室

南江縣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地方志工作、具有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職能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江縣地方志辦公室
  • 行政區類別:縣
  • 所屬地區:南江縣
  • 地理位置:南江縣
  • 政府駐地:南江縣
  • 方言: 四川方言
  • 職能: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工作
管轄區域,職能,

管轄區域

南江縣

職能

1、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地方志工作;
2、擬定全縣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3、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
4、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5、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6、地方志工作的機構可以向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徵集有關地方志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支持。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可以對有關資料進行查閱、摘抄、複製,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及不符合檔案開放條件的除外。地方志資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虛假資料。
7、負責對地方志書進行審查驗收,組織有關保密、檔案、歷史、法律、經濟、軍事等方面的專家參加,重點審查地方志書的內容是否符合憲法和保密、檔案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全面、客觀地反映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
8、在地方志編纂過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資料、圖表照片音像資料、實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地方志工作辦公室指定專職人員集中統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損毀;修志工作完成後,應當依法移交本級國家檔案館或者方誌館保存、管理,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出租出讓轉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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