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條約協商會議

南極條約協商會議是根據1959年《南極條約》建立的定期議事機制,是南極國際治理中最重要的政府間多邊機制,由《南極條約》53個締約國中擁有協商國地位的29個國家輪流舉辦。

2024年5月,中法關於就生物多樣性與海洋加強合作的聯合聲明:關於極地,兩國認識到需要開展具有雄心的國際科學合作,有必要繼續在《南極條約》體系各組織(南極條約協商會議和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委員會)內作出努力,特別是在環境保護、資源養護和生物多樣性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極條約協商會議
  • 類型:議事機制
活動背景,歷屆活動,

活動背景

南極條約協商會議是根據1959年《南極條約》建立的定期議事機制,是南極國際治理中最重要的政府間多邊機制,由《南極條約》53個締約國中擁有協商國地位的29個國家輪流舉辦。本屆會議主要包括南極條約體系運行、南極視察、南極旅遊、南極生態、環境影響評估、氣候變化影響、南極特別保護區和管理區以及未來工作等多項議題,涉及南極治理中的各個方面。

歷屆活動

第四十屆
2017年5月23日,第四十屆南極條約協商會議在北京開幕。《南極條約》44個締約國和10個國際組織約400人參加會議。這是中國1983年加入《南極條約》、1985年成為南極條約協商國以來,首次擔任東道國。
本屆會議主要包括南極條約體系運行、南極視察、南極旅遊、南極生態、環境影響評估、氣候變化影響、南極特別保護區和管理區以及未來工作等多項議題,涉及南極治理中的各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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