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南昌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南昌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是南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澄湖北大道99號澄碧湖大廈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依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在工業和信息化的融合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
(四)監測分析工業、中小企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指導產、學、研結合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實施,推動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六)推進工業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七)建立和完善為重點工業企業服務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著力協調最佳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八)承擔全縣節能監察和電力綜合管理工作;做好全縣的工業節能監察工作,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執行情況進行監察,配合上級節能監察中心做好節能專項監察工作,對上級交辦的節能違法案件和投訴舉報案件進行監察;研究擬訂電力行業結構、布局、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全縣電力設施建設,實行行業管理和監督;承擔電力行政管理職能,實施電力行政執法;承擔國家公布的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的發展,貫徹執行促進中小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十)配合協調、指導全縣全民創業工作,研究制定全民創業政策、工作目標,組織實施創業企業的扶持、培育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招商和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縣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研究以及國民經濟與社
會發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十四)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和協調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縣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
(十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方法,協調農村科技體系建設,組織科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
(十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組織引導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十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二十)負責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類計畫和創新團隊建設。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圍繞產業需求出台人才政策。負責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以及人才在科技方面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工作。
(二十一)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並協調管理,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二十二)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
作。
(二十三)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1.與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規劃、政策,促進三網融合;指導推進工業智慧型化製造和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規劃、政策,推動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全縣信息化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縣委宣傳部(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重大問題和網路信息安全重大突發事件。
2.與縣生態環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許可權內指導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淘汰落後工藝和產能。生態
環境部門對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統一行使工業領域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
(二十四)落實安全生產方面職責。在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標準規範等方面統籌納入安全生產要求,嚴格行業規範和準入管理;推許可權內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
(二十五)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文秘、信息、聯絡、檔案、信訪、宣傳、機關採購和行政後勤等方面工作;負責行政辦公會議、系統會議的組織、計畫和安排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管理和勞動工資、職工調配、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引進人才(除國外智力)和審核報批工作;負責企業黨組織建設;負責幹部考察和選聘、專業技術職稱評聘、職工教育、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原手工業聯社的工作;承辦黨委交辦的組織、統戰等黨務工作。
(三)財務監管科
負責管理機關的財務工作,對局下屬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檢查;協助、指導企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四)經濟運行科
負責擬訂全縣工業經濟規劃及年度計畫,綜合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指標、速度和效益,監測重點工業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摸底工業經濟新增長點;培育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五)中小企業科
擬定全縣中小企業(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工業)技術改造工作;配合推進中小企業(工業)服務體系及信用體系建設,整合社會各類資源,培育服務中小企業的社會機構;落實國家和省市扶持中小企業(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服務全縣中小企業(工業),受理企業的訴求,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和問題。配合協調、指導推動全縣全民創業工作,組織實施創業企業的扶持、培育工作;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六)能源管理科
負責全縣工業節能工作和電力行業的綜合管理;負責全縣能源、原材料和生產性回收資源等重大建設項目的有關工作;負責資源配置與綜合利用工作;研究擬訂電力行業結構、布局、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審查、報批電力基建投資計畫和電力基建工程項目;依法管理全縣供電營業區劃分和營業許可證的核發。實施電力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全縣食品和飼料工業產品的布局、定點和生產;負責國家公布的新型牆體材料改革、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及沙石管理工作;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節能監督檢查工作規劃和計畫;監督檢查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監督檢查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監督檢查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和工藝、禁止建設的高耗項目及節能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內容;受理節能違法案件的投訴、舉報,處罰違法用能行為;組織實施節能宣傳培訓、節能評審和重大課題研究。
(七)信息化管理科
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兩化融合”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兩化融合”規劃、政策;負責電子信息、光伏、VR(AR)等新興產業的培育與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新興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規劃、政策,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推進新型產業的產業配套,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推動結構調整;推進無線寬頻城市建設;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許可權內對黨政部門在國際網際網路上註冊域名的管理工作。
(八)科技科
組織制定全縣科技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指導協調全縣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承擔相關科技統計管理工作;組織科技計畫項目的評估和驗收,協調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等科技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組織實施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研究擬訂全縣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規定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管理和保密工作;承辦全縣科技獎勵評審,承擔科技進步縣創建和科技扶貧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科技成果推廣工作和農業科技園區的相關工作;負責省內外高校、科研機構與地方科技合作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級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支撐計畫、星火計畫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計畫和各類工業科技計畫;組織編制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歸口管理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新產品計畫相關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的相關工作;歸口管理軟科學研究計畫;歸口管理民營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科技下鄉工作;指導、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辦理技術貿易契約認定登記;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對技術貿易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九)國有資產監管科
負責貫徹執行縣政府有關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政策,制訂相應實施意見,並監督執行;負責向縣政府提出國有企業資產管理重大事項議案,參與研究國有企業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所監管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的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承擔所監管國有企業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等工作;負責國有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審核及備案工作;參與管理國有企業的改制、租賃、拍賣、兼併、破產和組建企業集團等改革工作。

現任領導

縣科工局主任、黨委書記:朱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