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南昌市新建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南昌市新建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是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昌市新建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新建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區長堎鎮前進村黨建服務中心(工業二路)四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改革,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和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在工業信息化的融合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四)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和企業一同組織技術改進、技術開發、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運用,促進企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
(五)負責承辦全區工業企業技改項目的考察、審批和項目實施等事宜。
(六)負責推進工業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全區創業創新工作,研究制定創業創新政策、工作目標;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七)負責建立和完善為重點工業企業服務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著力協調最佳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八)承擔全區節能監察工作;承擔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負責指導全區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擬定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規範性檔案、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十)負責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落實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會同通信、廣播電視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和業務協同。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綜合管理全區科技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鑑定、科技扶貧、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和產業發展等科技計畫;負責高新技術的認定,協調有關部門推動科技進步,組織技術出口、引進、消化和創新工作;組織擬定全區科技發展和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批科技貿易機構,指導全區非公經濟科技工作;指導、協調區直各部門和鄉(鎮)的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各行業的科技進步;負責全區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獎勵、推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的國外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科技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及科學普及工作;指導全區科技產業發展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和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主管鹽業工作,制定和執行鹽業產業政策,負責工業鹽管理,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單位名義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承擔文電、機要、檔案、宣傳、政務公開、保密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黨政信息編報,議案回復,大事記、年鑑、縣(區)志編撰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賦予的中心工作任務;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職工調配、醫保、社保、退休審批工作;會同組織部門考察、選配下屬企事業領導班子成員,並承辦聘用、任命手續;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的職稱評審工作以及崗位的評聘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對本系統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清理;承擔相關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普法、依法治區、法治新建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綜治、信訪工作;負責調解民事糾紛和“三防”工作;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處理下屬已改制企業歷史遺留問題有關事宜。負責本部門簡易審批事項的審批;協調部門內部複雜審批事項、聯合審批事項的服務。
(三)經濟運行股。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協調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建立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監測網路,監測、分析經濟運行速度、效益和質量,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制定全區規模以上工業經濟發展目標的研判分析和考核評比,指導工業企業加強生產經營的科學管理與發展;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負責對全區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協助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規模以上工業經濟短期和中長期發展計畫、調控方案及政策措施; 承擔全局產業發展的重要檔案及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承擔全區重大工業項目的考核推進、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對鄉鎮(經開區)年度目標考評;負責全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招商項目庫的建設,並承擔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市、區工業發展獎勵政策兌現工作。
(四)中小企業股。負責提出推進中小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研究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工業產業發展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工業產業發展戰略及方向,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編制全區工業產業發展研究報告;負責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及信用體系建設,整合社會各類資源,培育服務中小企業的社會機構;開展對鄉鎮(經開區)工業經濟管理部門和中小企業各類人員的培訓;落實國家和省、市、區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服務全區中小企業,受理企業的訴求,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和問題,最佳化發展環境;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全區創業創新工作;研究制定創業創新政策、工作目標;組織實施創業創新企業的扶持、培育工作;負責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創新項目庫。負責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聯繫工作;促進企業提質創牌,進行品牌行銷;負責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生產電力的計畫、分配、節約與巨觀調控工作。
(五)節能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審核工業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改造項目和資源消耗項目;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制定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和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
(六)電子信息股。籌規劃和管理信息化建設發展,負責電子信息、光伏、LED、VR(AR)等電子信息產業的培育與行業管理工作,推進電子信息產業的產業配套,促進產業集群發展。
(七)科技股。負責全區科學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參與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工程;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科普工作、科技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全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相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創新團隊建設;負責組織實施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和科技扶貧計畫等;負責上級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審查、論證、立項、實施和跟蹤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科技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科技入園工作;組織科技交流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另設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管理本系統的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統戰工作。

機構改革

根據《南昌市新建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組建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將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區教育科技體育局的科學技術工作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等整合,組建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人員編制

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股級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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