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 機構:綜合管理科、建築管理辦
- 理念:踐行科學發展,最佳化機關效能
- 所屬:南昌
簡介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工作,並監督檢查催辦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政務信息、文電處理,起草局綜合性文稿及審核各科室起草的文稿;負責保密工作和文書檔案管理;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及政協提案;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和後勤服務工作;協同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
2、政工科(紀檢監察室)
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和黨員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評審;負責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的管理工作及崗位技能鑑定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局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
3、技術科
負責全縣城鎮總體規劃(不含縣城)、詳細規劃、村莊總體規劃、建設規劃、各專業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規劃、工程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和發展計畫制定;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的技術規定;組織規劃,建築設計方案會審與審定;協調各業務科室有關技術管理問題;參與全縣有關規劃評審及技術鑑定會工作;負責組織縣級優秀設計和工程評選;負責建設工程擴初設計審查,組織工程綜合驗收;負責建設科技發展和技術成果推廣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4、規劃用地科
負責城鄉規劃區內用地規劃管理工作,審定用地性質,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和範圍,核發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城鄉各項規劃編制與審查;參與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建議書審查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論證。
5、規劃工程科
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工程規劃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負責建築物使用性質變更審批;參與擴初設計評審;參與竣工驗收。
6、城鄉建設科
負責制定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開發的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全縣城市建設維護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全縣房開企業、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管理;指導和監督開發項目小區城建配套設施的建設;負責全縣城鎮供水、城鄉燃氣、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道路占用、開挖的審批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公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會審、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審查建設工程綠化率,徵收易地綠化補償費和臨時借用綠地補償費。
7、建築業管理科
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管理,制定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全縣建築市場、建築製品和地方材料市場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定額、造價管理;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外來施工隊伍的備案管理和協調工程招投標、契約鑑證工作;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巡查與竣工驗收;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8、監察法制科
負責全縣違反規劃、建設與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具體行為的行政處罰;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中違法、違章行為投訴、舉報的處置;負責本局行政訴訟和應訴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的行政執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城建監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