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江西省南昌市政府機構,辦公地址位於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碟子湖大道2157號不動產登記大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碟子湖大道2157號不動產登記大樓
歷史沿革,機構職責,領導分工,

歷史沿革

2021年12月15日,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揭牌運行。
2021年12月31日上午,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湖分局正式掛牌。

機構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履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起草並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相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和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負債表。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考核工作。組織指導監督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相關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自然資源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工作。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落實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組織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應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和城鄉規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有關城鄉規劃領域違法建設處置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事項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實行規劃管理、核實規劃管理證書,並參與城市各項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固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讓的規劃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組織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業遺蹟保護等工作。落實有關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製定和落實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相關政策措施,提出全市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照許可權管理有關地質調查、礦產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測、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疏於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等地質遺蹟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相關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按照許可權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配合開展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協助做好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十二)負責存量房交易工作。負責固有土地上的存量房轉讓、抵押、交易、房屋面積和房產交易檔案管理;負責存量房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及服務視窗建設。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基準、測繪標準、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及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規範和管理許可權內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負責地圖管理。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承擔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根據授權對各縣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自然資源重大違法案件。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全市自然資源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負責規劃區範圍內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建築工程類規劃條件核實、道路管線工程類規劃條件核實、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丙級資質認定、大市政類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及事中事後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規劃展示工作。
(十八)按照中央、省、市的相關要求,繼續深入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等改革試點工作。
(十九)全市自然資源系統幹部管理體制,按照"分級管理、下管一級"的原則進行管理,各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行雙重領導,以市自然資源局黨組管理為主,所在縣黨委協助管理;各區(新區、開發區)自然資源局由市自然資源局派駐。
(二十)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岩小明   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面工作。
陳長春   局黨組成員、市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規劃和國土發展研究、棚改(舊改)規劃前期工作,主持市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全面工作。
梁衛東   局黨組成員、市紀委市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駐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邵欣然   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政策法規科(信訪科)、財務科、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耕地保護監督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
吳  頔   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國土空間規劃科、詳細規劃科、交通市政規劃科、城市設計科。
熊  斌   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自然資源登記科、建設項目監管科。
羅曉峰   二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測繪管理科、機關黨委、政務公開工作。
張錦增   三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科技信息化科、地質環境和礦產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事務服務中心。
饒  鑫   四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用地規劃科;協助分管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建築項目審查科,市地產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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