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是有南昌市人民政府組成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負責南昌市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並制定全市的旅遊規劃、景點開發及景區維護,維護南昌市旅遊市場的秩序,保護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 地區:江西南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全市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旅遊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指導培育旅遊新產品、新業態;負責全市旅遊業發展的綜合協調,統籌推進旅遊綜合改革;指導協調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遊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遊目的地、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開展;參與重大旅遊項目建設的論證、指導和推進工作。
(四)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統籌全市旅遊景區管理,指導協調全市景區開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支持旅遊產業園區、生態旅遊示範區、旅遊度假區發展和促進旅遊休閒、旅遊消費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旅遊商品和旅遊演藝項目開發。
(五)負責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形象推廣和重大推廣活動;負責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旅遊區域合作;指導協調全市旅遊節事活動相關工作。
(六)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管理,指導建立全市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平台體系;監測全市旅遊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七)負責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建立旅遊違法行為查處信息共享機制;負責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各類旅遊標準;負責出國和港澳台旅遊相關政策的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議管理、財務、人事、機要、檔案、後勤保障等工作;牽頭組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信息公開、直屬系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辦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承擔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產業發展處)
負責研究全市旅遊產業發展重大問題;承擔旅遊產業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執法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負責擬定和監督實施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促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統籌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協調推進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推進旅遊目的地體系建設;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旅遊建議、提案的辦理。參與重大旅遊項目論證、指導和推進工作,協調推進旅遊產業項目建設;負責引導全市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指導推進旅遊度假區、旅遊示範區、旅遊示範縣、旅遊示範鎮(村)等示範區(點)創建工作;指導推進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景區開放和等級評定工作;承擔全市鄉村旅遊點、溫泉旅遊點等級評定工作;指導協調紅色旅遊和旅遊扶貧工作。
(三)監督管理處
牽頭組織旅遊經濟運行綜合分析工作;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承擔旅遊統計工作;組織開展遊客滿意度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服務質量的提升和監督管理;協調推進旅遊標準化工作,擬訂旅遊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服務質量等級評定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及誠信體系建設,協調推進文明旅遊;協調、監管旅遊價格和旅遊保險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業務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產業發展考核和督查工作;承擔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促進處
統籌協調旅遊商品開發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區域旅遊合作機制,牽頭組織區域旅遊合作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市場行銷戰略;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宣傳、旅遊產品在客源市場的推廣行銷工作;承擔策劃並組織實施全市性大型旅遊節事活動及相關專題活動、市場行銷活動,負責審核並指導全市旅遊節事活動;組織旅遊宣傳品製作與發放工作;承擔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承擔港澳台旅遊事務。
(五)教育信息處
負責擬訂全市旅遊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等級標準,承擔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和等級考試工作;負責對導遊的服務管理工作;協調推進智慧旅遊工作;承擔旅遊信息化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南昌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南昌市旅遊執法大隊)。南昌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南昌市旅遊執法大隊)成立於2002年9月,隸屬於南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南昌市旅遊局),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旅遊市場的執法檢查,查處旅遊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違法經營行為;受理旅遊投訴、舉報;承辦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理賠案的賠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