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五十多年來,市政工程管理處先後承建了八一大道、北京西路、洪都大道、中山路、勝利路、高新大道、南昌大橋四、五標段、陽明路、陽明東路、洪都大橋IV標段,橋樑塗裝亮化等幾十項重點市政工程,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2000年通過了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認證體系,2002年獲得了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一級資質,2008年取得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0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一體化管理認證體系。湧現了以省勞模楊秋貴、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晏仲達、全國“青年文明號”瀝青道路維修所機械施工隊為代表的一大批先進個人和集體;2008年市政工程管理處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抗冰救災先進集體”,2011年被省總工會授予“五一獎狀”單位,被市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
近年來,市政工程管理處以創建現代文明花園英雄城市為契機,以“讓政府放心,讓市民滿意”為目標,大氣謀事,精細做事,高效成事,加大了機械設備投入,引進、培養了一大批專業技術人才,建立了一整套科學合理的市政設施管理、維修運行機制,市政設施管、養水平逐年提高,市政設施完好率逐年上升。
服務承諾
市管城市道路
(1)路面坑窪1平方米以下的,自接到投訴或自行發現後2日內修復,1平方米以上的3日內修復。
(2)經批准挖掘的道路,在竣工驗收合格後恢復路面。橫溝槽: 主幹道2日內,一般道路3日內;縱溝槽: 主幹道5日內,一般道路10日內。每條溝槽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每增加100平方米順延1日。上述各項,因受氣候影響,無法及時修補瀝青路面時,應採取措施及時墊平,保持路面平整。
(3)彩色廣場磚、人行道出現坑窪、沉陷、缺板、散板等問題,自接到投訴或自行發現後2日內修復。
(4)人行道路沿石下沉、缺少或歪斜的自接到投訴或自行發現後5日內修復。
市管地道橋樑
(1)人行地下通道(以下簡稱人行地道),地面清潔無污物,物品擺放整齊,人行地道照明設施明亮,確保市民行路通暢。
(2)人行地道內出現積水,4小時內疏通(停電除外)。
(3)人行地道瓷板脫落,24小時內修補好。
(4)橋樑護欄損壞,自接到投訴或自行發現後12小時內進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