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工程學院競賽數學協會
- 外文名: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athematical of competition
- 成立時間:2015年11月25號
- 掛靠單位:南昌工程學院校團委
- 指導老師:饒三平、邸振
- 發起人:楊榮、胡鑫、廖志明、李志雷
目錄
1協會簡介
2協會部門
3協會章程
4發展規劃
協會簡介 南昌工程學院競賽數學協會, 簡稱南工競數協會。本協會的性質為在南昌工程學院校團委指導下由學生組織成立的非盈利性組織。所屬類別為學習類。本協會的宗旨為“服務數學、交流思想、提高能力、開拓創新”,為了讓同學們不再被高等數學所困擾,為南昌工程學院的廣大學生提供一個認識數學競賽、交流數學學習經驗的平台,同時全面培養綜合性人才,走發展軌跡符合當代大學生髮展的道路。
協會宗旨
1協會簡介
2協會部門
3協會章程
4發展規劃
協會簡介 南昌工程學院競賽數學協會, 簡稱南工競數協會。本協會的性質為在南昌工程學院校團委指導下由學生組織成立的非盈利性組織。所屬類別為學習類。本協會的宗旨為“服務數學、交流思想、提高能力、開拓創新”,為了讓同學們不再被高等數學所困擾,為南昌工程學院的廣大學生提供一個認識數學競賽、交流數學學習經驗的平台,同時全面培養綜合性人才,走發展軌跡符合當代大學生髮展的道路。
協會宗旨
服務數學、交流思想、提高能力、開拓創新
協會部門
協會由會長團、學習部、組織部、財務部、總務部、宣傳部等部門組成。
競賽數學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全稱為南昌工程學院競賽數學協會, 簡稱南工競數協會。
第二條:本協會的性質為在南昌工程學院校團委指導下由 學生組織成立的非盈利性組織。所屬類別為學習 類。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為“服務數學、交流思想、提高能力、開拓創新”,為了讓同學們不再被高等數學所困擾,為南昌工程學院的廣大學生提供一個認識數學競賽、交流數學學習經驗的平台,同時全面培養綜合性人才,走發展軌跡符合當代大學生髮展的道路。
第四條:本協會的主要目標是在全校範圍內培養同學們對數 學的興趣,為提高數學修養盡一分力。
第二章 活動內容 (協會一切活動均不影響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的前提下進行)
第一條:組織會員學習數學知識,彌補上課的疏漏。
第二條:邀請學校有數學教學經驗的老師 , 指導協會數學 顧問授課。
第三條:在校內推廣數學學習,校外積極開展學習與交流有 關數學學習的活動。
第四條:協助學生會學習部搞好校內的學習氛圍的建設。
第五條:組織開展有關數學競賽的培訓、答疑,盡力為廣 大學生提供認識數學競賽、參加數學競賽的平台。
第六條:招募和培訓數學競賽會員,為廣大數學競賽會員提 供交流數學競賽經驗的平台,為南昌工程學院數 學競賽、全國數學競賽培養和輸送人才。
第七條:做好南昌工程學院數學競賽、全國數學競賽的宣傳。
第八條:組織開展有關數學競賽的討論和調查研究,為南昌 工程學院數學競賽組織工作。
第三章 協會機構
會長:(一名)總領協會所有事宜,決策協會各項活動決定。
副會長:(一名)協助會長決定協會日常活動事務。
會長助理:(一名)協助會長處理日常事務及寫每次活動的 策劃和總結。
財務部長:(一名)管理協會各方面財政收入開支以及完成 各項賽事活動經費預算
學習部:(部長二名,學習顧問若干名)主要負責從各大門 戶網站以及參考書經過精心篩選,並且整理得出學 習資源,同時培養下屆的學習顧問。
組織部:(部長二名,幹事若干名)主要完成會員培訓,完 成團委布置下來的任務(例如,有時候團委或社聯 會要求各協會派人參加某項活動),完成校內講課場 地的布置任務。另外組織部內的成員要有較好的組 織能力,責任心強,負責策劃和組織
總務部:(部長三名,幹事若干名)負責協會通知的列印和 發放,同時,負責製作每一屆會員的會員證。
(附:協會每年換一屆,會長任期一年,不得連任。幹部要服從上級,認真負責,積極開展工作,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不稱職的協會幹部,經協會理事會批准,協會有權撤消其職務。)
第四章 協會會員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條:本校學生,凡承認本章程,志願加入本協會, 均可申請加入協會。
第二條: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後,經協會選拔及協會理事會批准後,方可成為會員,為期一個星期的考察。
第三條:會員需遵守學校和協會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協會活動。
第四條:會員可直接向會長或協會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五條:對於違反學校或協會規章制度、情節嚴重的會員,經協會理事會批准,協會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五章 會費
維持協會日常工作和活動 , 經校團委批准 ,以自願為原則, 協會會員每年上繳會費20。 協會記帳並定期向會員公開收支情況 。會費由財務部部長負責管理,會長簽字收支。學期對全體會員公布收支狀況;
第一條:會費主要用於組織活動、或對為本協會發展做出了顯著貢獻的會員進行獎勵。
第二條:活動經費可由會費中支出外,還可以通過(在學校批准的前提下)其它企業單位贊助獲得。
第一條:會費主要用於組織活動、或對為本協會發展做出了顯著貢獻的會員進行獎勵。
第二條:活動經費可由會費中支出外,還可以通過(在學校批准的前提下)其它企業單位贊助獲得。
第六章 入會規定
第一條:在協會定時的招新時間向工作人員提出入會申請表, 由面試人員考察通過方可入會;
第二條:在非招新時間向會長提出入會申請,由會長批准方可 入會.
第三條:進行審核登記;
第四條:本協會每年都會定期招收新會員,詳情請關注本協 會的宣傳通知。
第七章 會員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本協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本協會組織的一切活動。
(2)對本協會的活動和發展提出意見或建議。
(3)參與修改章程、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審議協會各項工作的議程
(4)有退會的權利。
第二條:本協會會員具有以下義務:
(1)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章程。
(2)會員之間要相互幫助,共同解決疑難問題。
(3)按時繳納會費。
(4)所有會員有維護協會聲譽、團結其他會員、促進協會進步的義務
(5)認真執行數學協會作出的各項決議。
(6)承擔數學協會委託的各項工作和任務,積極支持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類比賽和活動。
第八章 退會和重新入會
第一條:會員一旦入會,在退會之前必須履行以上義務和享 有以上權利;
第二條:會員可自由退會,但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協 會提出申請,協會
第三條:對於一年內無故五次或者連續三次不參加協會活動 的會員由會長給予強退會,無故三次不參加活動者 取消一切評獎資格和以上享有的權利;
第四條:會員如有其它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長和副 會長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五條:會員退會後,以前享有的本協會的會員權利和義務 同時喪失。
第六條:會員退會後又重新要求成為數理協會會員者,需按 有關規定重新辦理入會手續
第九章 協會紀律
第一條:會員需在協會進行教學活動時準時到教學地點參加 活動,三次曠到者直接清退。
- :會員如有特殊情況須向負責人請假,記0.3分,達 到3分者勸退。
第三條:會員在活動開展後向負責人請假,記0.5分,達到 3分者清退。
第十章 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一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長、副會長及會員組成。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有: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會長;
(3)審議會長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 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 效。
第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一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 換屆的,需由會長上報南昌工程學院社團聯合會審 查批准,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四條:會長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者,在閉會期間領導本 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會長具 有最終決策權,副會長協助會長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根據工作需要,本協會可以聘請學校有名的教授學 者或數學競賽教練擔當名譽會長或高級顧問,對協 會的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第十一章 活動經費
第一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1)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請主要活動資金。
(2)社會贊助;
(3)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條:本協會的資產屬於協會集體所有,任何團體、個人不 得私自侵占或挪用。
第三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不得 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接受 會員代表大會、南昌工程學院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第五條:本協會在換屆之前接受南昌工程學院社團聯合會的 財務審計。
第十二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一條:本會章程的修改,由會長提出,報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經團委員會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請主要活動資金。委員會審查,批准同意後方可生效。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南昌工程學院數學協會。
第二條:本章程自南昌工程學院社團聯合會批准之日起生 效。
南昌工程學院競賽數學協會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