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區域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

《南方區域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據《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等有關要求,由國家能源局指導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修訂印發《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方區域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內容解讀
 本次《規則》修訂重點對市場管理、交易品種、交易組織、安全校核、契約管理、結算和偏差處理機制、政策銜接、風險防控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集中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進一步縮短交易周期,設立周、多日交易;進一步最佳化交易組織流程,明確協定計畫和市場化交易組織時序;進一步細化結算模式,建立“日清分、月結算、年清算”的分時結算模式;進一步完善偏差處理機制,建立權責對等、激勵相容的偏差考核機制;進一步做好政策銜接,為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和綠電交易、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組織等預留接口;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豐富信息披露、市場監測和風險防控等內容,規範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規則》的出台,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內共享互濟和最佳化配置,促進新能源消納比例逐步提升和清潔能源高效利用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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