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本名:南憲仲字號:子章所處時代:明朝出生地:陝西渭南主要成就:進士,關心百姓疾苦、興利除弊 南憲仲(1545-?),字子章,南軒次子。明萬曆二年(1574)進士,授棗強知縣。他一上任,就制定出關心百姓疾苦、興利除弊的10項措施。主持修復舊縣城,注意節支。為安定社會秩序,他嚴懲豪強,破獲隱匿匪盜,審理疑難案件。深得上級官員重用,遂派他赴一些關隘考察。不到一月,遍歷紫荊等關,對哨所增修,軍餉增減,將領強弱的配備,都處理得很好。但未及擢用,突然病逝。他的遺產,惟有書、琴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