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統計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予以公布深圳市南山區統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個方面內容。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間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認真執行《條例》規定,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增強部門工作社會透明度,推進依法統計,提高部門工作溝通和服務質量的重要措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效推進。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邵侃彥局長任組長,嚴曉輝副局長、陳橋益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為局辦公室,指定兩名辦公室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等具體工作(一名為錄入員,一名為審核員),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科室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領導和人員保障。
  (二)明確責任分工,及時發布信息。結合局實際,制定了《南山區統計局政務網站內容建設分工一覽表》,把欄目信息公開內容責任到專業科室,從而明確了工作目標和措施。對政務網站欄目進行了整改,整合了部分欄目,並按照準確及時的原則,以圖文並茂的形式做好主動公開類政府信息的發布工作。
  (三)認真抓好宣傳培訓工作。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要求各科室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要積極協助配合,按規定及時上報公開內容,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信息錄入員和審核員按時參加由區政府辦公室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提高信息發布員敏銳性,嚴格按程式進行信息審稿、核實及發布工作,提高電腦信息發布軟體系統操作水平。
  (四)堅持按信息公開相關制度辦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處理信息公開事宜,並制定了《南山區統計局輿情信息監測處置工作制度(試行)》,堅持按流程進行信息的審核和發布,並形成信息發布事後反饋機制,從制度上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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