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西鄉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寧市西鄉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南寧市西鄉塘區委、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西發201發〔2010〕39號),設立南寧市西鄉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西鄉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西鄉塘區衡陽西路11號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附樓4樓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主要城市:南寧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規章制度,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
(三)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城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城鄉居民養老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辦法。組織實施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落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工作。
(四)負責城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負責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貫徹落實城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改革。負責城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貫徹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邕(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表彰獎勵、評比達標表彰制度,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全城區表彰獎勵、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及承辦相關表彰獎勵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負責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二)承辦西鄉塘區人民政府人事任免有關事項。
(十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人事管理股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設定、人員招聘,流動、職務聘任、考核、獎勵、懲戒、辭聘解聘等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核准和審核事宜,負責組織實施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承辦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項並監督實施。
二、工資福利和表彰獎勵股
   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增長規劃和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貼補貼、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能力鑑定及喪葬費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資統計和分析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退職)人員工資及離退休(退職)費變動的審核工作;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資料庫;負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齡的核准工作;督促檢查機關、事業單位執行休假制度的情況;協調、指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三、辦公室
    辦公室負責全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紀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後勤保障、人口和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
四、信訪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督查、指導並協調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本系統群體性突發事件預警穩控及應急處理;負責信訪事項受理、複查、覆核工作。
五、就業促進股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流動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方法;落實高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隨軍家屬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就業行政審批項目。
六、職稱改革股
主要負責職稱評審、轉正定職等職稱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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