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寧市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寧市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南寧市興寧區機構改革方案》和南寧市興寧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南寧市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寧市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Nanning Xingning District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定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區促進就業工作,執行上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就業援助制度。
(三)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城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居民養老保險、機關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定居民養老保險、機關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負責城區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管理。
(四)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五)配合推進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改革。負責城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
(七)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全城區表彰獎勵、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及承辦相關表彰獎勵活動。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一)承辦城區人民政府行政任免有關事項。
(十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三)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管行業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主管行業領域、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行政編制

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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