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南寧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決定

2011年11月4日南寧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1年12月29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南寧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決定
  • 頒布單位:南寧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2.29
  • 實施時間:2011.12.29
(2011年11月4日南寧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12月29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1月4日市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決定廢止《南寧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試行)》(2003年5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7號公布)。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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