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市庫區移民開發辦公室更名的通知
(南府辦〔2009〕115號)
(南府辦〔2009〕11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為加強水庫移民工作的管理,根據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市、縣(區)水庫移民工作管理機構組織建設的通知》(桂編〔2008〕86號)和南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南寧市庫區移民開發辦公室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南編〔2008〕92號)檔案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將南寧市庫區移民開發辦公室更名為南寧市水庫移民工作管理局,機構規格為相當正處級,機構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市人民政府直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