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是南寧市人民政府2009年4月11日印發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南寧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09-04-11
【發布單位】南寧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南府辦〔2009〕86號
【發布日期】2009-04-11
【生效日期】2009-04-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南寧市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南府辦〔2009〕8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
2008年,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精神,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傾力打造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繼續做好今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做好我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09年,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以下簡稱《決定》),全面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完善決策機制,規範執法行為,強化行政監督,為服務“項目建設年”、“服務企業年”,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根據《南寧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五年規劃(2006-2010年)》,現就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
二、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紮實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研究制定學習實踐活動方案,切實完成各項任務安排。
(二)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深刻認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對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著力改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法,努力解決影響和制約依法行政進程的突出問題,著力構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為科學發展觀服務的制度和機制。
(三)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進一步樹立求真務實、把握大勢、開拓進取的理念,以改革創新的勇氣、實事求是的態度,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
三、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紮實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進程
(一)研究出台我市貫徹落實《決定》具體實施意見,完善配套制度和機制。
(二)全面開展對《決定》內容的學習、宣傳和培訓,使全社會深入了解《決定》的意義。特別是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應當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 一。
(三)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重點抓好市、縣(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建設。
(四)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完善我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標和程式,將依法行政考核結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範圍。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市、縣(區)政府要建立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
(六)認真組織籌備,適時召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會議。
(七)加強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工作信息交流,通過開展調研活動、定期召開片區聯席會議、建立工作聯繫點等途徑,加大對基層法制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經驗的宣傳報導。
(八)切實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縣(區)政府要按照要求切實落實縣(區)政府法制機構編制,選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加強經費保障。市直各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履行法制工作職能的機構和工作人員也應當與其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繼續推進縣(區)政府部門及鄉鎮政府法制機構建設。
四、完善政府行政決策機制,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式。縣(區)政府及市直各部門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機關重大決策程式暫行規定》(自治區政府令第32號)、《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自治區行政機關重大決策程式暫行規定的通知》(南府發[2008]52號)的要求,明確本地區本部門的重大決策事項目錄範圍,並報同級監察部門備案。同時細化聽取意見、聽證、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實施情況後評價和決策責任追究等行政決策制度。
(二)重大決策事項要建立行政決策檔案,完整記錄決策的詳細過程。
五、堅持科學民主立法,進一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一)合理制定政府立法計畫。在繼續做好向市政府各部門徵集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的同時,向社會公開徵集政府立法項目建議。
(二)抓好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重點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項目建設、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節約能源資源、加強環境保護和生產安全管理等領域的立法工作。
(三)堅持“開門立法”,民主、科學立法。實行立法草案網上公開徵求意見制度,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規規章草案在報刊等新聞媒體上公開徵求意見。
(四)充分利用教學科研平台,推進實施“委託立法”和立法後評估工作。
(五)建全政府立法諮詢員庫,完善配套制度,發揮政府立法諮詢員在立法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六、嚴格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程式,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
(一)完善規範性檔案公開發布制度。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各縣(區)政府、市直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應當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有條件的應當在政務服務中心政務公開視窗上公布。
(二)實施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制度,開展對現行規範性檔案進行集中清理,及時清理不適應我市科學發展需要的規範性檔案。
(三)建立規範性檔案異議制度,認真處理社會公眾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異議,及時清理不符合實際的規範性檔案。
(四)加強規範性檔案前置審查和備案工作。加強對部門規範性檔案事前審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登記、審查、公布、通報等工作制度。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工作,將備案審查通過的規範性檔案在《南寧政報》和政府法制網站公布。
七、嚴格行政執法,進一步規範行政行為
(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繼續深化梳理行政執法依據、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等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全面推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本標準制度。各部門要對本部門、本系統實施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條款進行梳理、公布。組織各級執法機關對本部門、本系統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中帶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條款進行梳理,並將細化後的處罰標準公布,彙編成冊,以此作為執法機關及工作人員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重要依據。重點抓5~6個先進典型單位,總結推廣其成功作法和經驗,促進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在全市全面鋪開、逐步深化。
(三)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建立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或者徵用等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程式建設和執法文書的規範化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四)建立行政執法溝通協調機制,避免重複執法和推諉扯皮等現象。
八、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積極做好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的化解工作
(一)積極爭取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支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二)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輿論的監督,按規定公布投訴舉報途徑和方式,對投訴和舉報認真落實查處。
(三)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複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全面落實行政複議法定職責,做到依法受理行政複議案件、依法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四)加大對行政複議制度的宣傳力度,暢通行政複議渠道,引導並方便人民民眾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五)建立健全信訪與行政複議相互銜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引導人民民眾通過法定渠道解決行政爭議。全面落實網上行政複議預申請制度。
(六)改進行政複議審理方式,繼續推行行政複議簡易程式和聽證制度,健全行政複議和解、調解機制,切實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
(七)依法開展行政應訴工作。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自覺履行訴訟義務、嚴格執行法院判決和裁定。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建立重大行政訴訟案件跟蹤反饋制度。加強對縣(區)矛盾糾紛行政處理及訴訟的指導和檢查工作。
各縣(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應當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訂詳細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畫,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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