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2年9月28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 2013年5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批准 2013年6月20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9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的決定
  • 種類:地方性法規
  • 施行:2013年6月20日
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2年9月28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 2013年5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批准2013年6月20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9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廢止南寧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報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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