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又稱春夏榜案劉三吾舞弊案南北榜之爭南北榜事件 是明初科舉考試中的重大事件。

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會試,以翰林學士劉三吾、王府紀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試。後發榜,陳安阝為第一,取錄宋琮等51名,是為春榜。因所錄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稱南榜。北方人一名未取,為歷科所不見。

會試落第的北方舉人聯名上疏,告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朱元璋命人複閱落第試卷,增錄北方人入仕。

但經複閱後上呈的試卷文理不佳,並有犯禁忌之語。有人上告說劉三吾﹑白信蹈暗囑張信等人故意以陋卷進呈。朱元璋大怒,處理了相關官員。六月,朱元璋親自策問,取錄任伯安等六十一名,六月廷試,以韓克忠為第一名﹑王恕為第二名﹑焦勝為第三名,是為夏榜。因所錄六十一人全系北方人,故又稱北榜。

南北榜案以為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朱元璋以後遂成定製。

1397年發生的“南北榜”之爭。其實並不是一場科舉舞弊和反舞弊事件,而是一場統治者利用科舉來擴大統治基礎、籠絡士人的政治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北榜案
  • 朝代:明朝
  • 又稱:春夏榜案、劉三吾舞弊案
  • 涉及:科舉考試
  • 時間: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
背景,過程,結果,影響,評價,

背景

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二月,明王朝迎來了其三年一度的科舉會試,在主考官的選擇上,朱元璋經反覆斟酌,終圈定了78歲高齡的翰林學士劉三吾為主考。
劉三吾在當時可謂大儒,此人是元朝舊臣,元末時就曾擔任過廣西提學(相當於教育廳廳長),明朝建立後更是多有建樹。明王朝的科舉制度條例就是由他制訂,明初的刑法《大誥》也是由他作序,此外他還主編過《寰宇通志》,這是當下中國人了解當時中國周邊國家的百科全書。他與汪睿、朱善三人並稱為“三老”,《明史》上更說他“為人慷慨,胸中無城府,自號坦坦翁”,可謂是人品才學俱佳的士林領袖。選擇他為主考,既是朱元璋對他本人的認可,也是朱元璋對這次科舉的期望。

過程

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科,二月會試,以翰林學士劉三吾﹑王府紀善白信蹈為考試官,取錄宋琮等五十一名,經三月廷試後,以陳安阝為第一名﹑尹昌隆為第二名,劉仕諤為第三名,是為春榜。因所錄五十一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稱南榜
這個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南方經濟﹑文化比北方發達的實際情況,但是北方人一名未取,則為歷科所不見。然而僅僅6天過後,會試落第的北方舉人因此聯名上疏,跑到明朝禮部鳴冤告狀,告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而在南京街頭上,更有數十名考生沿路喊冤,甚至攔住官員轎子上訪告狀。
因此街頭巷尾各式傳言紛飛,有說主考收了錢的,有說主考搞“地域歧視”的,種種說法讓主考們說不清楚。
訊息傳來,朝堂上下震撼,先後有10多名監察御史上書,要求朱元璋徹查,朱元璋的侍讀張信等人,也懷疑此次科舉考試有鬼。朱元璋本人自然惱怒,三月初十,朱元璋正式下詔,成立了12人的“調查小組”,命侍讀張信﹑侍講戴彝﹑右贊善王俊華﹑司直郎張謙﹑司經局校書嚴叔載﹑正字董貫﹑王府長史黃章﹑紀善周衡和蕭揖,以及已經廷試取錄的陳安阝尹昌隆劉仕諤等,於落第試卷中每人再各閱十卷,增錄北方人入仕。
然而調查小組經過數日的覆核,到該年四月末做出的調查結論,再次讓朱元璋瞠目結舌,經複閱後上呈的試卷,文理不菲,並有犯禁忌之語。以考生水平判斷,所錄取51人皆是憑才學錄取,無任何問題。
結論出來,再次引起各界譁然。落榜的北方學子們無法接受調查結果,朝中許多北方籍的官員們更紛紛抨擊,要求再次選派得力官員,對考卷進行重新覆核,並嚴查所有涉案官員。有人上告說劉三吾﹑白信蹈暗囑張信等人故意以陋卷進呈。

結果

朱元璋大怒,五月突然下詔,指斥本次科舉的主考劉三吾和副主考白蹈信等人為“藍玉餘黨”,尤其是抓住了劉三吾10多年前曾上書為胡惟庸鳴冤的舊賬,認定劉三吾為“反賊”,結果涉案諸官員皆到嚴懲,劉三吾被發配西北。曾質疑劉三吾的張信更慘,因他被告發說曾得到劉三吾授意,落了個凌遲處死的下場。其餘諸人也被發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們在覆核試卷後,開列出的中榜名單上有北方士子。
六月,朱元璋親自策問,欽點韓克忠為狀元﹑王恕為榜眼,焦勝為探花,是為夏榜。因所錄六十一人全系北方人,故又稱北榜

影響

參見:南北卷
南北榜案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全國統一形勢發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體現了朱元璋打擊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貫政策,此事件開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以後遂成定製。在一定程度上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後地區考生的學習積極性,平衡政治關係,乃至維護國家統一,在少數民族地區推廣科舉制度。但是,朝廷政事多被精於理學的南儒把持,而理事者了了無已,明朝政事逐漸趨向腐敗和混亂。
自“南北榜”劃分之後,明朝官場上的官員關係,除了師生關係外(座師與門生),老鄉關係也呈越演越烈之勢,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間的親疏尤其明顯。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間拉幫結派,也漸成常態。明朝萬曆時期大臣邱瞬就曾總結道:“而今朋黨有三途,同榜而出為其一,座主門生為其二,同年而出為其三。”“鄉黨”關係,反而凌駕於師生關係之上。萬曆末期至天啟初期令後人詬病的“黨爭”,朝中分為“齊黨”、“楚黨”、“浙黨”相互攻擊,“分榜”制度,確是為其溫床之一。

評價

明王朝的科舉制度,經過南北榜案這次重大的變革。從此明朝的科舉錄取,不再是“全國統一划線”,相反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學子,按照其所處的地域進行排名,分別錄取出貢生後,再統一參加殿式。這個制度不但此後沿用於整個明清兩朝,與當下高考中的“分區劃線”,也有異曲同工之意。
朱元璋用“搞平衡”的辦法處理了這次震撼明王朝的科舉大案,但案件背後的謎團依然未曾解開。南北榜案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全國統一形勢發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體現了朱元璋打擊和限制江南地主的政策,此事件開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帝以後遂成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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