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合深化改革進行公開
(一)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進一步深化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大力推動市、縣兩級政府工作部門全面公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及部門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政府部門的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主體、運行流程、監督方式等信息。對於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均要發布服務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進展、結果等信息均應公開。做好政府部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審批、職業資格等事項的公開工作,重點公開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以及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市委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落實〕
(二)推進市場監管公開透明。加強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圍繞規範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公布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激發市場活力。重點推進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環境保護、食品藥品、旅遊市場、智慧財產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執法監管信息公開,公開執法監管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式和結果。〔市房地產管理局、市質監局、市環境保護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旅遊局、市科技局、市安全監管局分別負責落實〕
加快推進全市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系統建設,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撤銷,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進行公示,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實現信息歸集共享。〔市工商局牽頭落實〕
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積極做好各級政府網站與“信用中國”網站的連結工作,推動信用信息互聯共享。〔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三)推進政務服務公開。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逐步實現服務事項線上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堅持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最佳化和規範職權目錄,分類建立市、縣兩級職權清單,統一在電子政務大廳公開並實行動態調整。未列入目錄並公開的行政權力,一律不得行使;除涉密事項外,行政權力必須進入行權平台依法規範運行,公開運行過程和結果。〔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分別負責落實〕
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清單中的事項要逐一列明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範文本、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諮詢方式等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國資委、市檔案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落實〕
推進面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公開戶口遷移政策,明確戶口遷移程式、標準和具體要求;公開居住證申領條件及程式、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等信息。〔市公安局牽頭落實〕
二、結合推動經濟發展進行公開
(一)推進經濟社會政策公開。著力推動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政策公開,及時公布支持農業現代化、城市建設、民營經濟、“雙創”、重點領域改革、服務業發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對公開的重大政策,分專題進行梳理、匯總,通過在政府網站開設專欄、設立微博微信專題、出版彙編等方式進行集中發布,增強政策公開的系統性、針對性、可讀性。〔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負責落實〕
(二)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開。按照國、省的總體部署,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情況的公開工作,公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內容,明確政府發揮作用的職責邊界,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試點過程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調整事項、依據和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方便公眾查閱。負面清單調整時,要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糧食局分別負責落實〕
(三)推進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對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及教育、衛生、文化事業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工程,要做好審批、核准、備案、實施等信息公開,同時,加大項目稽察、執法檢查等監督執法信息的公開力度。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信息公開,公開政府參與方式、擬採用PPP操作模式等內容,提高社會資本的參與程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分別負責落實〕
(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公開。推動市縣兩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透明運行,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公開和信息資源共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落實〕
(五)推進減稅降費信息公開。加大支持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創業、兼併重組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公開力度。〔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分別負責落實〕
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徵收依據、資金管理方式、批准級次等,公開對清單之外亂收費、亂攤派等行為的查處結果。具體執收單位要在收費場所公示收費檔案依據、主體、項目、範圍、標準、對象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分別負責落實〕
(六)推進國有企業運營監管信息公開。依法依規公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有關情況、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查情況等。推動國有企業產權和股權轉讓、增資擴股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和結果公示,防止利益輸送。及時公開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財務狀況、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等信息。〔市國資委牽頭落實〕
三、結合保障和改善民生進行公開
(一)推進扶貧領域信息公開。加大扶貧政策、扶貧對象、扶貧績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各地要公開年度減貧責任書、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計畫、實施精準扶貧專項行動和專項工程信息及落實情況。貧困地區要建立扶貧公告公示制度,確保扶貧對象看得到、看的懂、能監督。全面及時公開扶貧捐贈信息。〔市扶貧移民局牽頭落實〕
(二)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加強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公開信息的到達率。在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方面,重點公開城鄉低保對象人數、特困人員人數、低保標準、補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在醫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人次數、資金支出等情況;在臨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戶次數、救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做好減災救災信息公開,定期發布核定災情、救災工作進展、救災資金物資調撥使用等情況。〔市民政局牽頭落實〕
(三)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公開。公開就業創業相關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式等信息,做好集中展示。加強面向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就業專項政策的公開。及時公開就業供求信息,做好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錄信息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的發布,擴大就業信息服務的客群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落實〕
(四)推進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做好棚戶區改造等政策及相關任務完成情況信息公開,積極發布並解讀相關政策措施,引導棚戶區居民參與改造,為棚改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強化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公開,提高工作的精細化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房地產管理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分別負責落實〕
(五)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加大城市空氣品質預測預報信息公開力度,細化公開空氣品質級別及首要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和建議措施等內容。推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自2016年起市本級每季度應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推動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推進建設單位公開環評信息。〔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落實〕
(六)推進教育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加強教育督導信息公開,公開教育督導報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反饋意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進展和實施成效等內容。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公開,公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程式、辦法以及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市教育體育局牽頭落實〕
推進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健全公開目錄。加強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及防控信息的公開。推進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加強對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讀,做好已辦結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及食品藥品抽檢信息公開。〔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別負責落實〕
四、結合政府建設進行公開
(一)積極推進決策公開。各地各部門年內應逐步建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及部門有關會議制度。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縣兩級政府要積極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和民意調查制度,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特別是與民眾密切相關的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都要進行預公開和民意調查,擴大公眾參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負責落實〕
(二)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各地各部門應圍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務、民生舉措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重要事項,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加大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獎懲情況的公開力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負責落實〕
深化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的公開,以公開推動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促進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實。〔市審計局牽頭落實〕
(三)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在做好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的同時,重點推進市、縣兩級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預決算公開,公開內容應包括本單位職責、機構設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機關運行經費等情況。除涉密信息外,部門預決算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縣、鄉級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式、資金分配結果等。〔市財政局牽頭落實〕
五、結合公眾參與加強解讀回應
(一)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各級政府及政府部門在出台政策性檔案時,牽頭起草部門履行簽發程式時應確定檔案的公開屬性,其中主動公開的須將政策解讀方案作為要件與檔案一併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於檔案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規章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通過發表講話、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等方式帶頭宣講政策,解疑釋惑。縣(市、區)政府、與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關係密切的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內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1次。政策解讀要採取多種傳播渠道,重視運用新媒體傳播手段,及時全面準確解讀政策,增進社會認同和公眾支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負責落實〕
(二)重視回應社會關切。各地各部門要組織做好本地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務輿情監測工作,進一步擴大輿情收集範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對涉及本地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認真研判處置,提高回應的及時性、權威性。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及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負責落實〕
(三)積極發揮媒體作用。各地各部門要善於運用媒體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方面信息,要統籌運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網路平台做好發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發布後,協調指導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及時報導解讀。對重大決策部署,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媒體通氣會,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接受訪談,做好發布解讀工作。暢通媒體採訪渠道,創造條件安排媒體、網站負責人參與有關重要決策會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負責落實〕
六、結合提升公開實效抓好基礎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確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並對外公布。各級政府辦公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督促檢查本地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政務公開職能的政府部門要牽頭攬總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積極整合涉及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政府網站、政府公報、輿情處置等方面業務力量,加強專門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經費保障,為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條件。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內至少專門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重大事項,部署推進工作。要加強政務公開宣傳培訓,強化公開理念,增強專業素養,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加強載體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要求,結合網站普查指標,加大網站普查抽查力度,切實解決政府網站“不及時、不準確、不回應、不實用”的“四不”問題,新建、改版、關停的政府網站要嚴格履行申報程式,通過“全國政府網站信息報送系統”申報更新數據,並報市政府辦公室備案。著力提升內容保障能力,強化報送、抓取、連結、欄目共建等信息內容保障措施,及時、準確、規範發布權威信息,最佳化互動欄目建管機制,重點辦好“意見徵集”、“線上訪談”等欄目。著力提升信息傳播能力,辦好政務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及時轉載中、省、市政府網站發布的重要信息。著力提升便民服務能力,推動“電子政務大廳”建設,集中規範展示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服務指南,為逐步推進公共服務事項全市互聯互通、網上辦理提供有力支撐。著力提升技術支撐能力,最佳化網站搜尋功能,提高用戶體驗便捷度,加強政府網站安全防護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安全防護體系,提高對網路攻擊、病毒入侵、系統故障等風險點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加強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工作程式,細化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對本地本部門製作產生的每一份政府信息註明公開屬性。定期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及時公開清理結果。建立健全政務公開主管部門統籌協調調度、業務部門相互配合的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共同推進工作。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規範保密審查程式,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四)加強依申請公開辦理。各級政府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南充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南府辦發〔2013〕61號)等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指導本地政府工作部門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積極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各級政府工作部門在依法處理依申請公開事項中,要堅持公正、公平、便民、分級受理、一事一申請的原則,對登記、審核、分辦、匯總意見、告知答覆、備案等各個環節進行規範,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同時,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覆程式,並及時梳理本部門本系統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按照申請內容、答覆情況等進行分類管理,加強研究分析,促進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五)加強監督考核。各級政府要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目標績效考核體系,未納入的縣(市、區)在年內納入,所占分值權重不應低於4%。強化民主監督,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引入社會評價機構等第三方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評估評議,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涉及政務公開的舉報投訴和行政複議。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在《通知》公布後30個工作日內在本地本部門入口網站公開。各縣(市、區)政府、各牽頭責任部門要圍繞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在本級政府入口網站和部門網站開設專欄或專題,同時向市政府入口網站報送相關信息(市政府入口網站政務公開重點欄目建設及信息內容保障任務分解見附屬檔案),並於2016年7月25日前將專欄或專題網址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各縣(市、區)政府、各牽頭責任部門要在2016年12月5日前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本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落實情況。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各地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落實情況將作為縣(市、區)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府部門績效評價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