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傑·隆英強,男,藏族,中共黨員,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縣人,江蘇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後、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法律史學會會員、法學學術專業與法律碩士專業方向的碩士研究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傑·隆英強
- 民族:藏族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藏族地區推動中國法治建設
- 任職院校:江蘇師範大學法學院
個人經歷,研究方向,學術成果,榮譽獎項,
個人經歷
教育經歷:
2002年畢業於新中國第一所民族高等學府西北民族大學,獲藏語言文學學士學位。2002年7月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本科,2004年6月獲法學學士學位。2004年7月至2016年7月在西北民族大學法學院,以藏漢互譯學科背景優勢,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2010年9月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師從中國法制史泰斗張晉藩先生攻讀法學博士學位。2011年9月由教育部、國台辦、中國政法大學等選派到台灣,師從台灣著名法制史和刑法學專家黃源盛教授和著名法理學專家楊奕華教授,在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台灣大學歷史系、台灣中央研究院等訪學交流。2013年6月以優異的專業成績和博士論文全優的答辯結果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014年7月進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後流動站,師從法理學泰斗孫國華先生、著名法理學專家朱景文(專門合作導師)教授及著名青年法學家馮玉軍教授等,研習了立法學、法社會學、法哲學、法律與宗教學等基礎理論法學學科。2016年6月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後流動站出站。
工作經歷:
原西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院學術委員會委員、西北少數民族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系新中國培養的中國法律史學方向的藏族第一位法學博士;藏族第一位法學博士後;藏族第一位理論法學博士後;藏族第一位融會貫通法學專業與藏語言文學專業,充分利用藏、漢、英三種語言文字優勢研究國內外理論法學與司法實踐的青年學者。
現為江蘇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臭甩才法學博士後、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法律史學會會員、法學學術專業與法律碩士專業方向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全國民族幹部教育培訓中心兼職教師、全國藏區法院藏漢雙語法律培訓師資庫教師、最高人民法院和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及青海辣迎省高級人民法院藏漢雙語法官培訓專家庫專家、全國政法系統藏漢雙語法律人才培訓系列教材編審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宗教與法律研究中心兼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民族法學研究所兼職教授、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青海社會科學院兼職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朝陽法律評論》特邀編輯、江蘇師範大學漢藏法律文化與法治戰略研究中心主任、江蘇師範大學法學院《社會法治研究》編輯部主任兼副主編、甘肅省法官學院甘南分院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汽戒設捆》編委會編委、甘肅省法學會會員、甘肅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甘肅省藏人文化發展促進會理事、甘肅省政府法律專家人才庫人員、甘肅省藏學研究會理事等職。
研究方向
主要從事藏族地區推動中國法治建設問題為核心,側重國家制定法與少數民族習慣法互補發展關係、法制史、法理學、藏區刑事法治改革、藏族法律制度史腿敬境、中國民族法學、藏族法理學、藏族習慣法與中國刑事司法的關係、基層社鞏己淋背會治理與鄉村法治建設、藏漢雙語司法實章希愚踐、漢藏法律文化關係、敦煌古藏文法律文獻的整理與研究等多種領域。
學術成果
現已主持和參與完成的國家級課題3項;省部級和廳局級項目6項;正在主持201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藏族法律文化視域下藏漢雙語司法實踐與藏區社會問題研究》(批准號:14BFX024)和2013年度教育部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藏族法律文化的發展變遷研究——以藏族賠命價習慣法在法文化視域下的貢獻為視角》等省部級和廳局級項目4項;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民族出版社出版全國首套藏漢雙語法律教材《刑事訴訟法》1部;在《政法論壇》、《當代法學》、《民間法》、《南京大學法律評論》、《中南民族大學學報》、《青海社會科學》、《西藏大學學報》、《西北民族大學學報》(漢文版、藏文版)、《安多研究》(漢文版、藏文版)、《西藏民族剃甩院學院學報》、《江蘇警官學院報》等國家級核心期刊和省部級刊物上,用藏漢雙語發表法學專業論文40篇,先後榮獲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各種獎勵20餘項。
2004年7月至2016年8月,在西北民族大學法學院主要從事藏漢雙語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期間第一次運用藏漢雙語優勢進行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學實務等工作,正確引導和協助解決了中國西部省份甘肅、青海、四川等地發生的漢、藏、回等多民族參與的20多件複雜疑難的各種重大案件。在全國藏區和民族高校以及藏區各級司法機關等普法宣講達60餘次。首創了國內外漢藏雙語法學研究模式,並在國內高等院校中首次開設藏族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互動發展的法學專業課程。
2004年以來,南傑·隆英強教授一直從事藏漢雙語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的同時,兼顧著全國藏區藏漢雙語司法實踐工作,並積極參與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民委、國家法官學院舟曲分院、甘肅省各級司法機關、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培訓工作及蘭州軍區藏漢雙語軍官培訓等的大量工作,在藏區以藏漢雙語積極推動依法治國方略和藏漢雙語法律人才培養及多學科交叉研究法治現代化方面做了一定的努力。
榮譽獎項
2011年4月主持完成的200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與藏族法律文化的關係研究》按時結項並獲得優秀等級。
2004年7月至2016年8月,在西北民族大學法學院主要從事藏漢雙語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期間第一次運用藏漢雙語優勢進行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學實務等工作,正確引導和協助解決了中國西部省份甘肅、青海、四川等地發生的漢、藏、回等多民族參與的20多件複雜疑難的各種重大案件。在全國藏區和民族高校以及藏區各級司法機關等普法宣講達60餘次。首創了國內外漢藏雙語法學研究模式,並在國內高等院校中首次開設藏族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互動發展的法學專業課程。
2004年以來,南傑·隆英強教授一直從事藏漢雙語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的同時,兼顧著全國藏區藏漢雙語司法實踐工作,並積極參與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民委、國家法官學院舟曲分院、甘肅省各級司法機關、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培訓工作及蘭州軍區藏漢雙語軍官培訓等的大量工作,在藏區以藏漢雙語積極推動依法治國方略和藏漢雙語法律人才培養及多學科交叉研究法治現代化方面做了一定的努力。
榮譽獎項
2011年4月主持完成的200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與藏族法律文化的關係研究》按時結項並獲得優秀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