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舜天獎學金

南京財經大學舜天獎學金,主要目的是充分體現社會各界對南京財經大學教育事業的支持,極大地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進取,培養和造就面向社會主義現代化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南京財經大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財經大學舜天獎學金
  • 評選對象:正式在冊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 評選條件:熱愛祖國,關心集體
  • 總金額:15萬元
  • 設立時間: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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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為鼓勵學生刻苦學習,使學生儘快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優秀人才,本著回報社會、支持教育事業的目的,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與南京財經大學達成捐贈協定,從2004年起,在南京財經大學設立“南京財經大學舜天獎學金”。該獎學金評選事宜規定如下:
南京財經大學舜天獎學金

詳情

評選對象

南京財經大學正式在冊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關心集體,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愛護公物,尊敬師長,道德品質優良;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生活儉樸;
3、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刻苦,積極參加科技活動和社會活動;
4、學習成績優良,必修課學年學分績點不低於2.5分,且必修課無課程重修行為;
5、積極參加文體活動,軍事訓練和公益勞動,具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身心健康;
6、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者優先考慮。

評定金額

總金額
獎勵對象
獎勵時間
年獎勵金額
年獎勵人數
人均年獎勵金額
15萬元
全校學生
2004年
5萬元
25人
2000元
2005年
5萬元
25人
2000元


2006年
5萬元
25人
2000元


評選程式

1、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班級討論和院系初審屬實後,以一定方式將評選結果在院系範圍內公示,並填寫《南京財經大學舜天獎學金申報表》;
2、院系簽章同意後將評選結果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處辦理審批手續;
3、學生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審核,並將終審名單在校園網上公示七天;
4、學生處將終審結果報校學生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及主管校領導審批後,統一發放“南京財經大學舜天獎學金”,並將評審結果抄送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備案。
本辦法由學生處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其他具體事宜請參照《南京財經大學專項獎學金管理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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