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內容,
簡介
記者2019年2月21日從南京市公安局獲悉,2019年3月1日起,南京將實施新《積分落戶實施辦法》。新辦法上調了社保和居住分值,並放寬社保繳納門檻,由原來的“2年內連續繳納社保”變為“累計繳納社保不少於24個月”。
內容
根據修訂後的實施辦法,在南京申請積分落戶,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二是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於24個月,三是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據了解,除了參保情況和居住期限兩個基礎指標外,積分落戶的加分指標包括年齡狀況、婚姻狀況、文化程度、技術技能水平、服兵役情況、住房情況、落戶地區、納稅、社會服務、表彰獎勵、帶動就業、科技成果12項。
按照新規,南京市取消年度積分落戶指標限制,同時最佳化落戶流程,取消排名公示環節,申請人最終積分滿100分即可落戶。另外,新辦法取消一年僅辦理兩次的時間限制,將原來每年3月、9月兩次集中受理改為工作日受理,方便民眾申請。
南京公安部門提示,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向本人擬落戶地區公安機關受理視窗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可登錄“南京公安”入口網站查找、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