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思想
以加快轉變
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宗旨,以建設質量強市為目標,以提升產品、服務、工程、環境和經濟運行質量為重點,全面加強質量工作,切實加強質量基礎建設,強化質量法治,依法嚴格質量監管,全面推進質量發展,努力提升質量總體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主要質量目標
到2020年,建設質量強市取得明顯成效,
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質量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形成一批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台完備、質量水平的現代企業和產業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質量安全和重點產品質量檢測體系,質量整體狀況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
(一)產品質量目標
到2020年,產品質量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質量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場競爭力明顯提高,品種、質量和效益顯著改善,較好地滿足人民民眾的質量需求。
到2015年,產品質量具體目標:
——採用國際、國外先進標準累計達到2700項,主要工業產品採用國際、國外先進標準生產率達到90%以上;地產工業產品省以上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力爭達到97%以上,其中,地產食品省級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位於全省前3位;地產出口產品檢驗檢疫合格率達到99%以上,國外通報的地產出口產品不合格率低於1‰;地產藥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9%以上;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超過30%;不發生有影響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事件,特種設備萬台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0.3以內。
——有效期內全國質量獎、江蘇省質量獎和南京市市長質量獎組織分別達到6、35和6家;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區、江蘇區域名牌各1個,江蘇省優質產品生產示範區2個,有效期內江蘇名牌產品達到300個,力爭位列省內前三位;制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分別達到21、690和413項,專利技術轉化為標準達到100項,力爭國際、國家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達到40個;通過
有機產品認證、綠色產品認證農產品分別達到150和260個,無公害農產品達到500個;質量競爭力指數保持全省前三位。
(二)工程質量目標
到2020年,
工程質量水平全面提升,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工程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人民民眾對工程質量滿意度顯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質量具體目標:
——市建設工程建設項目中,大中型工程項目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竣工工程質量100%達到國家標準或規範要求。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中,高速公路、跨江大橋項目質量優良率達到100%,幹線公路新(改、擴)建工程和地方重點公路工程項目質量優良率達到95%,航道、港口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合格率達到100%,農村公路工程項目質量合格率達到100%,其他交通建設和養護改善工程項目質量合格率達到100%。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100%,中型以上樞紐建築物質量優良率達到80%以上。
——市建設工程建設項目中,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國優工程)達到10項,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紫金杯)達到200項。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中,爭創國家和省級工程質量安全品牌示範工程,力爭魯班獎和揚子杯獎分別達到1和2項。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獲部和省優質工程獎分別達到1和3項,獲大禹獎和揚子杯獎分別達到1和2項。
(三)服務質量目標
到2020年,全面實現服務質量的標準化、規範化和品牌化,服務業質量水平顯著提升,骨幹服務企業和重點服務項目的服務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服務業品牌價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到2015年,服務質量具體目標:
——制定服務業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達到68項,培育和建設國家和省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達到26個,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的用戶(顧客)滿意指數均高於省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培育社會建設與管理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達到10個。
(四)環境質量目標
到2020年,環境質量得到根本改善,人民對環境質量滿意度得到顯著提升。
到2015年,環境質量具體目標:
——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指標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5%以上;Ⅲ類以上地表水比例達到60%,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功能區環境噪聲達標率達到80%以上。建成國家生態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五)經濟運行質量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現代產業體系、生態文明城市和創新型城市。
至2015年,經濟運行質量具體目標:
——產業結構進一步科學合理,保持和最佳化三二一產業格局,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56%,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的比重提高到56%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35%,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50%以上。
——品牌經濟進一步顯現,名牌產品企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力爭達到15%以上,省級以上工業名牌產品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力爭達到32%以上;馳名商標總數力爭達到100件,省、市著名商標總數力爭達到1000件。
——能源消耗進一步降低,萬元GDP能耗達到0.5噸標準煤,萬元GDP水耗達到60噸。
——科技創新進一步增強,建成國家、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達到10和100家,各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達到300家以上;專利授權量達到40000件,
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10000件;全社會研究與開發R&D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提高到4.5%,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
主要任務
(一)完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按照“
政府負總體責任、企業負主體責任、部門負監管責任”的原則實施質量安全管理,各級政府要把質量安全納入本級政府工作考核目標加,加強推動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嚴格的監管責任和打假責任,加強對質量安全風險的監測、分析評估與預警。
(二)深入推進“三個戰略”
深入推進以質取勝、名牌和標準化戰略,廣泛開展質量興業、質量強企活動,圍繞主導產業、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培育爭創全國知名品牌示範區、江蘇區域名牌和名牌產品,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開展技術標準研製和創新,建立健全農業標準化推廣實施體系,加強農業標準化示範區的建設,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三)大力提升“五個質量”
進一步提升各類
組織的質量意識和環境意識,推動各類組織建立健全質量、環境等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加強質量管理人才的培養和質量隊伍的建設,運用先進質量管理工具和方法解決生產經營中的質量問題,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組織生產和經營,執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和措施,加強技術創新和研發投入,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環境質量和經濟運行質量水平。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市級質量強市工作
領導小組,各區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構,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各項質量強市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保障質量強市工作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質量強市工作財政穩定投入機制,切實保障質量強市工作的開展。二是完善獎勵政策。在保持已有的各級政府獎勵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最佳化質量工作獎勵政策。三是實施傾斜政策。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在政策、項目、資金、上市、稅收、信貸、政府採購等方面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管理創新、質量進步、名牌創建成效顯著的企業給予優先、優惠和傾斜,幫助他們做優、做強、做大。四是支持檢測中心建設。各級政府要在資金、土地等方面支持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檢測中心建設,為我市產業發展和產品質量提升提供服務。
(三)完善法制保障
要高度重視法制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快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立法步伐,推動制定與相關法律配套的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加大質量執法力度,落實質量行政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
(四)加強宣傳教育
充分發揮報刊、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質量強市活動,將質量法律知識宣傳納入全民普法計畫,普及質量法律法規和質量知識,著力增強全民質量法制意識。深入開展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世界計量日、世界標準化日、世界環境保護日等活動,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