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玄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玄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玄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玄武區珠江路45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根據省、市相關要求,牽頭推進實施全區“一帶一路”建設和總部經濟發展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
(八)推動落實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十)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
(十二)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履行政府價格調控責任,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組織實施價格機制改革政策,制定區級管理的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價格認定工作。
(十三)根據省、市相關要求,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十四)負責全區工業經濟、信息化、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
(十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
(十六)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發展。
(十七)根據市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負責統籌全區大數據發展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發改委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資產、機要文電、新聞宣傳、會務保障、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起草機、關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檔案;負責機關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和檢查考核;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綜合經濟科,綜合經濟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負責年度市、區目標的分解,匯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目標執行情況;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研判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做好全區經濟指標的預測、預警和分析研究,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組織制定、分解、檢查和綜合考核工作;指導各街道、部門開展二級考核等工作;推動落實對標找差相關工作。
(三)規劃調研科,承擔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調研課題,負責發改系統重大課題的組織、協調、管理和考核;研究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區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研究與編制工作;推動落實南京市關於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特色小鎮的規劃布局和督查推進工作;負責對區政府年度工作目標、思路、政策和措施的進一步研究和細化;負責組織開展專家諮詢工作。
(四)項目推進科,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巨觀管理;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任務計畫;統籌各領域重大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布局;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及審核轉報投資項目;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規劃全區重大項目布局,編制下達區級重大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監測分析全區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情況,負責全區重大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指導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事中事後監管;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負責協調和推進重大基礎產業項目;對重大項目年度推進工作進行考核獎懲提出建議;落實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有關項目工作;落實全市樞紐經濟發展工作推進相關要求;負責推進落實“一帶一路”相關工作;承擔項目推進行業領域的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區重大項目建設推進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五)服務業科,綜合分析和協調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區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發展方向,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產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產業基地建設;協調實施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下達服務業投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服務業項目引導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市服務業資金;承擔全區新經濟及未來產業推進培育和發展工作;牽頭推進總部經濟發展工作;承擔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落實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事中事後管理;承擔主導產業推進行業領域的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
(六)企業服務科,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制定並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承擔軍民融合產業示範基地認定工作;統籌協調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培育發展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集聚區)工作;推動落實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落實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區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及規上工業企業安全等工作。
(七)新興產業科,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組織落實打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人工智慧產業地標行動計畫;推動全區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制定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畫,深化信息技術套用;負責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電子信息、物聯網、新一代網路和通信設備等行業發展規劃;推進落實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協調推進全區主導產業和地標產業發展,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組織並實施全區創新產品認定及產業化等工作。
(八)信用管理科,負責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負責區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各街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九)社會發展科,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相關改革問題,指導社會事業領域改革;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推動落實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負責審核轉報社會事業項目;負責民生實事、富民增收相關工作;牽頭匯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總體需求,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落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負責全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組織擬訂、分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糧食輪換、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牽頭區對口支援與扶貧等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裝備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綜合改革科,綜合改革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負責推進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十一)收費價格科,收費價格科。組織實施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參與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擬訂管理許可權內教育、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文化旅遊的收費標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收費管理工作;根據市相關要求,動態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依法對價格過快上漲的重要民生商品實施價格備案或者提出價格干預措施;負責定價成本監審和省市下達的成本調查任務等工作。
(十二)認定監測科,認定監測科。負責價格監測、分析和預警工作,定期向社會發布價格監測相關公共信息;負責對區級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價格不明或者有價格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商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價格認定工作,並根據需求開展價格爭議調解等工作。
(十三)數據套用管理科,擬訂智慧玄武和區大數據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智慧玄武及電子政務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投資電子政務項目的立項審批、資金管理、竣工驗收和績效評價;開展數字管理創新和大數據分析研究,推進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套用場景設計;負責全區政府網站的建設規劃、組織保障、健康發展、安全管理、考核評價等工作;負責統籌全區政務數據管理工作,承擔政務數據管理體系規劃和建設;牽頭實施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協調政務數據開發和套用工作;負責政務數據基礎支撐平台的規劃建設、集約利用和績效評估;負責組織全區政務數據開放套用工作,促進大數據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負責推進國家、行業及地方大數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研究制定全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制度,推動落實全市政務數據資源採集、存儲、使用、共享、開放的標準規範,統籌協調全區政務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等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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