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江寧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檔案、財務、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聯絡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依申請公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指導和協調;研究分析全區金融業發展形勢,擬訂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範圍內金融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配合開展地方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牽頭負責金融對外合作與交流;統籌推動地方金融改革創新發展;推進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牽頭負責金融業務宣傳工作。
(二)金融發展科:承擔駐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科技金融、文化金融、小微金融、普惠金融、農村金融等建設;配合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協同配合駐寧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引導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最佳化資源配置、推動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最佳化金融營商環境、推進全區保險服務業發展;推進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發展;培育和推進企業上市、重組,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牽頭推動金融服務創新創業,統籌推進金融科技發展;協同配合駐寧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做好監管對象的規範發展工作。
(三)金融監管科:執行相關監管制度和監管規則,依照許可權承擔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具有金融屬性但不屬於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社會眾籌機構、全區商業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批准可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具有金融屬性但不屬於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投資公司的監督管理;執行落實相關監管制度,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四)金融穩定科;督促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承擔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同配合駐寧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健全全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早期干預機制、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現任領導

局長:姜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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