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務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地點:南京市
  • 類型:事務局
  • 主要職責:起草我市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規
  • 局長:蘇宇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起草我市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相關政策規定,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和宣傳教育。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三)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指導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加強與民族學校和開辦的民族地區班的聯繫工作。
(四)負責回族等10個少數民族的殯葬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扶持和管理清真食品的生產銷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五)依法維護全市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加強在寧境外人員集體過宗教生活的管理服務工作。
(七)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八)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九)受委託代管中國佛教協會所屬金陵刻經處的工作。
(十)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和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電文、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接待、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及有關民族宗教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民族宗教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起草我市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相關政策措施;協調我市民族宗教問題的綜合性調查研究工作;承辦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問題的文章、書刊及音像製品的審核事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工作;參與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三)民族處
研究提出民族方面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使用及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承擔南京市《清真食品條例》實施和執法檢查工作;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承擔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做好民族成分認定工作;做好外來流動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服務管理工作;加強對回族等10個少數民族的殯葬服務管理工作。
(四)宗教一處
負責承辦全市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繫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界代表人士;負責審查境外宗教組織或個人的捐贈款項和宗教宣傳品工作;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事務進行管理;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負責聯繫金陵刻經處工作。
(五)宗教二處
負責承辦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會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在寧境外人員宗教活動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境外宗教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款項和宗教宣傳品工作;指導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會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繫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會代表人士;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會事務進行管理;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現任領導

蘇宇紅,局黨組書記、局長
紀勤,副局長、黨組成員
王鍵,副局長、黨組成員
曲學雲,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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