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建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建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南京市建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建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69號1402室
  • 主管單位: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規和規劃,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就業創業規劃和落實促進就業政策,完善全區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施面向全區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區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省級統籌意見,執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履行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管理職責,受理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人才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政策。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省、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和區級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全區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工傷認定審核、工傷待遇支付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統計工作,組織建設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網路;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發布和政策業務諮詢工作。
(十三)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要求,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執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切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深化“不見面審批服務”,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全面提升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不斷最佳化我區營商環境。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生產、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印鑑管理、檔案、宣傳、接待等工作;負責局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及有關督查件辦理工作;承擔綜合性政策調研和協調工作;負責對外法制宣傳教育和本系統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核稿以及向區政府備案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服務工作;負責12345政府服務熱線辦理工作;承辦市、區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分解協調工作;負責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承接市權下放工作,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處理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精神文明、統戰、退休幹部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本系統所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政風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本局後勤保障、資產管理等工作;完成其他交辦和需要協助的事項。
事業單位管理科
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執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的晉升、聘用、流動調配、考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聘用契約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承辦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調研等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手續及各類補貼的審批;負責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休息休假制度;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退、因公傷亡認定及有關待遇的政策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培訓等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工作,承擔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協調有關工作;貫徹執行人才安居政策,負責人才認定審核工作。負責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人力資源管理科
擬訂和貫徹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規劃、調研、預測和統計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編外人員的招錄和調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博士後管理政策,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執行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國外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
就業創業促進科
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就業創業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承辦區促進就業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負責指導就業、創業、培訓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新南京人服務中心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新增高技能人才的引進、培訓和鑑定工作;定期向社會公眾宣傳就業創業政策,提供政策諮詢服務;擬訂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負責對轄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實施勞動就業制度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職業技能的培訓、鑑定和競賽;指導全區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負責全區重大投資項目就業評估工作;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承辦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企業特殊工時工作制和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審批工作。
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科
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時,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對企業工資和收入分配進行巨觀調控和指導,執行企業薪酬調查制度;貫徹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政策;審核企業集體協商、工資集體協商協定,推進本區勞動關係的三方協商機制,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實施勞動關係預警機制,協調處置轄區內勞動關係重大事件;提供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勞動關係處置政策指導服務,進行用人單位裁員方案備案;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負責處理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工傷案件調查認定工作;負責執行補充醫療保險工作;提供社會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受理社會保險相關行政爭議事務。
勞動保障監察科
監督檢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在我區的貫徹實施情況,研究擬定全區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監察管理、執法檢查;綜合管理全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情況,受理勞動違法舉報、投訴,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開展勞動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提供勞動監察信息和政策諮詢服務,指導幫助用人單位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專、兼職監察員隊伍建設;負責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
勞動人事調解仲裁管理科
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工作;開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的諮詢服務,指導用人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調解和處理全區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區級企事業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人事爭議申訴案件的調解與裁決;調解和處理企業集體契約爭議案件;根據區仲裁委員會授權,組織仲裁庭;負責仲裁員資格證書和執行業務證書的申報工作,加強勞動、人事仲裁員隊伍建設;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負責勞動人事爭議及其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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