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3〕23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南京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6月21日
檔案全文
南京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力度,推動“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深入推進南京市建設引領性國家創新型城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印發的《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興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銀髮〔2022〕260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重大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扣科技自立自強和高水平供給、區域高質量發展,突出金融供給側改革,加強區域間協同聯動,提升科創金融服務質效,加快構建廣渠道、多層次、全覆蓋、可持續的科創金融服務體系,為建設引領性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創建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撐,著力構築科技創新和製造業研發生產新高地。
力爭到2027年末,南京市培育、新設、改造、引進科創金融專營組織100家以上,形成結構合理、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科創金融組織體系;科創企業貸款年均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20%,新增科創企業上市公司60家以上,備案基金(創投企業)規模5000億元以上,累計發放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超400億元,科創企業融資可得性明顯提高;科創金融的營商環境、政策牽引和人才支撐得到全方位提升,信用體系和風控體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與科創企業全生命周期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努力將南京市打造成為科創金融合作示範區、產品業務創新集聚區、改革政策先行先試區、金融生態建設樣板區、產城深度融合領先區。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完善科創金融服務體系。
1.發展科創金融專營組織。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南京市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業部或專營部門等,鼓勵銀行機構對科創金融專營機構和科技支行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和產品創新許可權。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資產管理、理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類專業子公司,重點關注科技創新領域。最佳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營商環境,發展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實資本金,提升科創企業融資擔保服務能力。
2.豐富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加快發展法律、會計、管理諮詢、評估認證、創業孵化、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等科創金融輔助服務業態,培育一批行業領先的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打造以信用評級和智慧財產權評價流轉為特色的金融中介服務優勢產業。支持金融機構在南京市建設後台運行與服務基地,構建開放協作、功能完備、高效運行的科創金融後台體系。支持南京市建設特色科創金融中介服務機構集聚園區。
3.激發科技創新載體活力。推動南京市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支持建設運營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新型研發機構、矽巷等各類載體。支持各類科創載體因地制宜探索資本招商新模式。鼓勵南京市科創載體建立“股權投資+基金運作+產業服務”模式,拓展服務深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承擔國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的企業,以及國家級、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的支持力度。依託南京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南京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探索金融支持農業科技發展新機制。
4.探索建立差異化管理機制。鼓勵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向上爭取內部資金價格轉移定價、降低利潤指標考核權重等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科創金融考核激勵和盡職免責制度,提升商業銀行服務科技創新的積極性。支持南京市探索最佳化政府引導基金、國有股權投資資本管理,建立契合科創投資特徵,以長期價值、社會價值為導向的績效考核體系,依法依規建立健全退出機制。
(二)創新科創金融產品服務。
5.暢通科技成果轉化金融服務鏈條。鼓勵金融機構、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面向南京市內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重點實驗室、高等院校、企業等科技成果研發和轉化單位,提供存證、確權、孵化、融資等全生命周期服務。探索智慧財產權、股權及相關實體資產組合式質押貸款新模式,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和覆蓋面。支持南京市發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加快南京國際智慧財產權金融創新中心建設,提升智慧財產權融資、評估、轉移對接服務能力。
6.加大科技信貸投放力度。支持南京市開展科創金融提質增效行動,強化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對科創貸款給予再貸款、再貼現支持,推動“寧創融”增量擴面。鼓勵商業銀行提升科創企業首貸比,為重大科技創新及研發項目提供中長期信貸資金支持。引導商業銀行創新科創金融利率定價模式,運用“遠期共贏”利率定價機制等,在風險可控範圍內開展無還本續貸,降低融資成本,加大對初創期科創企業的支持。支持商業銀行豐富信用貸款產品種類,提高科創企業信用貸款比重。鼓勵金融機構聚焦南京市重點產業鏈開展“一鏈一策一方案”服務,擴展金融服務產業鏈發展的廣度和深度。依託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各級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建立健全政府、銀行、擔保、再擔保四方合作機制,更好為科創中小微企業提供增信服務。
7.強化科技保險供給。引導保險公司研發推廣企業研發費用損失保險、創業項目費用損失保險、產品研發責任保險、新材料保險、專利綜合保險以及積體電路險、網路安全險、軟體險、生物醫藥險等符合科創企業需求的保險產品,為科創企業、科研項目、科研人員提供全方位保險支持。支持保險資金、符合條件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依法依規投資面向科創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
8.開展投貸聯動業務。鼓勵銀行機構充分發揮與其子公司的協同作用,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與外部投資機構深化合作,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新模式,推動在科創企業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務。支持商業銀行、投資機構、產業資本等圍繞南京市軟體和信息服務、智慧型電網、積體電路、生物醫藥等特色產業成立專項投貸聯動基金,助力強鏈補鏈。
(三)用足用好多層次資本市場。
9.推動科創企業上市融資。充分利用上交所江蘇企業上市培育基地、深交所江蘇上市培育基地、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平台載體,加大優質科創企業孵化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鼓勵已上市科創企業再融資,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開展併購重組,帶動鏈上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與證券交易所的有機聯繫,建立市場監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機制。引導推動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提升業務能力和執業質量,加大力度服務南京市科創企業開展直接融資。
10.支持科創企業發行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通過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發行科創票據和科技創新債等,探索發行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收益債券。支持南京市和證券交易所加強合作,引導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發行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投機構公開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創新科創企業債務融資增信方式,引導構建適合科創企業的擔保和反擔保模式,降低科創企業債券融資成本及融資風險。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申請相關金融要素市場會員資格。
11.發揮股權投資基金培育引導作用。支持南京市通過財政獎補等方式,引導股權投資機構加大對原始創新、技術創新和產業創新投資力度。爭取國家重大產業投資基金在南京市落地,注重運用政府投資基金,協同構建產業、科創、人才、天使四大系列基金。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自願前提下,支持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保險機構、信託公司等出資創業投資基金、政府產業投資基金等。發展二手份額轉讓基金(S基金),促進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與退出,提升服務科技創新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申請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爭取私募股權(PE)和創業投資(VC)基金份額轉讓試點,推動解決基金份額轉讓信息不對稱問題,提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轉效能。
(四)加強科創金融改革協同。
12.拓展科創企業跨境投融資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南京片區科創企業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跨境投融資業務。推進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限額內自主借用外債。有序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引導符合條件的境外資金投資南京市科創企業。支持南京市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通過跨境投資提升南京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海外協同創新中心和國別國際合作園等科創載體孵化功能。支持南京市爭取開展信貸資產跨境轉讓、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等試點。
13.推動長三角區域科創金融一體化發展。加強與長三角地區要素資源對接,深化機構、市場、業務等合作,探索建立統一的科創金融標準,支持重大科技創新及研發項目。支持銀行機構探索建立長三角區域跨省(市)聯合授信機制,發展聯合貸款、銀團貸款等業務,有效滿足科技產業及重大合作項目融資需求。發揮地方徵信平台信息服務和融資中介功能,積極參與“長三角徵信鏈”建設,促進長三角區域徵信數據互聯互通,打造科創企業融資信用服務樞紐。
(五)推動科技賦能金融。
14.加快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南京市實施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工程,打造數字金融產業集聚示範區和基礎設施創新中心,構建基於數字基礎設施的科創產業生態鏈。加強第五代移動通信(5G)和北斗衛星技術在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等領域的布局和套用。探索構建安全自主可控的金融雲服務平台。支持南京市內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加強金融科技基礎研究和底層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提升“南京金服”平台服務能級,打造一站式科創金融綜合供給體系。高起點建設大商所行業信創實驗室。積極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開展“數字人民幣+”賦能行動。
15.有序共享科創金融數據。建立健全科創企業名錄庫、科技項目信息庫、技術專家庫等科創資源信息平台,面向金融機構有序合規開放。發揮數據要素倍增作用,依法推進政務類涉企數據與金融機構聯通、核驗、共享,為金融機構對科創企業精準畫像、開發科創企業成長性評價模型提供支撐。推動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等互聯共享,拓展更多數字金融套用場景。
16.注重金融科技套用。積極爭取國家級金融科技平台、全國性金融機構和央企旗下金融科技企業落戶南京市,引導優質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研發中心、開放式創新平台在南京市落地,培育一批在金融科技細分領域具有領先優勢的研發機構。支持金融機構疊代升級信息技術產品,保障金融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鼓勵金融機構利用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加快數位化轉型,開發符合科創企業特性的信用評價和風險防控模型,依法合規開展智慧型信貸、智慧型投顧等金融服務,為科創企業定製個性化金融服務方案。支持信用評級機構以質量為導向創新科創企業評級方法,開展科創企業評級。鼓勵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申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科技創新套用項目和南京市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項目,加強試點項目推廣套用。
(六)最佳化科創金融生態。
17.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支持南京市建設一批科創金融服務驛站,吸納金融機構入駐並針對科創企業的需求提供精準服務。推動江北新區人民法院自由貿易區法庭、建鄴區金融法庭等建設,支持設立科創企業案件審理和仲裁綠色通道。依託“南京科技金融路演中心”“金魚嘴每日路演”等常態化路演平台,促進區域金融資本與創新要素的有序流動和最佳化配置。
18.完善政策支撐體系。綜合運用風險代償、獎補激勵、貸款貼息等政策工具,匯聚政策資源、金融資源、產品資源、機構資源和監管資源,健全政金合作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南京市內科創企業的投入。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向南京市集聚,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等高質量發展。推動南京市加大對金融服務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的財政支持力度。
19.匯聚科創金融人才。整合產業部門、高等院校和專業機構等多方資源,支持南京市引進國內外創新型產業人才。搭建科創金融領域高水平人才智庫,支持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申領“紫金山英才卡”。鼓勵金融機構廣泛引智,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提升科創金融服務的專業性。暢通高等院校與科創企業信息對接渠道,發揮高等院校專業研究優勢,幫助科創企業解決技術難題,促進教育和產業聯動發展。加快培養“科技+金融”複合型人才。
20.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引導金融機構增強風險意識,運用監管科技,建立科技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監管系統,健全與科創產業相匹配的風險管理體系,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探索建立金融機構科創金融風險監測體系,強化風險預警和早期干預。推動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金融行政執法和司法協同處置機制,共享監管數據,提升監管效能,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綜合運用信息披露、社會監督、監管科技等手段,著力構建包容審慎的金融監管科技實踐模式。
三、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科創金融改革領導協調小組,納入省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統籌協調試驗區建設各項工作。南京市作為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建立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各項改革任務,整體推進試驗區建設。省有關部門根據試驗區建設和發展需求,加強指導服務,積極向上爭取,強化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配套支持。南京市創新各類體制機制,加大資源資金投入,綜合運用投、獎、補等多種方式,發揮財政資金在增進信用、分散風險、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確保各項試點任務落地見效。改革試驗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政策突破事項,根據“一事一報”原則按程式報批。
(三)做好監測評估。建立統計監測和評估機制,適時組織相關專家對試驗區建設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建立報告制度,定期向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報送工作進展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