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成立
成立過程
1980年5月,
孟加拉國時任總統
齊亞·拉赫曼首先提出開展南亞區域合作的倡議。1981年4月,孟加拉國、
不丹、印度、馬爾地夫、
尼泊爾、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7國外交秘書在斯里蘭卡首都
科倫坡舉行首次會晤,具體磋商成立南盟的有關事宜。
1983年8月,7國外交部長在印度首都
新德里舉行首次會晤,並通過了《南亞區域合作聯盟聲明》。1985年12月,7國領導人在孟加拉國首都
達卡舉行第一屆首腦會議。會議發表了《達卡宣言》,制定了《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並宣布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正式成立。
成立宗旨
根據《南盟憲章》,南盟的宗旨是:促進南亞各國人民的福祉並改善其生活質量;加快區域內經濟成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為每個人提供過上體面生活和實現全部潛能的機會;促進和加強南亞國家集體自力更生;促進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對彼此問題的了解;促進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和科學領域的積極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強與其他開發中國家合作;在國際場合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加強合作。
基本原則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特別規定了指導南盟工作的幾項基本原則:
1、各級的決議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作出;
2、不審議雙邊和有爭議的問題;
3、聯盟框架內的合作應基於尊重主權平等、領土完整、政治獨立、不干涉別國內政和互利的原則;
4、此類合作不應取代雙邊和多邊合作,而是對它們的補充;
5、此合作不應與雙邊和多邊義務相牴觸。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1)峰會:南盟的最高權力屬於各國元首和政府首腦參加的峰會。峰會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必要可隨時召開,輪流在各成員國舉行。東道國元首或政府首腦擔任會議主席。2014年,第18屆南盟峰會同意每兩年舉辦一次峰會;
根據南盟憲章,如果成員國中任何一國拒絕參加,會議將不能舉行。
(2)部長理事會:由成員國外長組成,負責制定政策,審查區域合作進展情況,決定新的合作領域,並決定秘書長人選。每年召開兩次會議;
(3)常務委員會:由成員國外秘組成,負責全面監察和協調各項計畫,核准項目和方案及其籌資方式;
(4)技術委員會:根據“南盟一攬子行動綱要”,成立了農業與農村發展、衛生與人口活動、婦青幼、環境與林業、科技與氣候、人力資源開發、運輸七個技術委員會。設立了信息與通訊技術、生物技術、智慧財產權、旅遊、能源五個工作組;
(5)秘書處:南盟秘書處為常設辦事機構,在尼泊爾
加德滿都,負責南盟會務、成員國間及南盟與其他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協調和監督南盟各項活動的實施。
組織成員
2005年11月召開的第13屆南盟首腦會議宣布,2006年至2015年為“南盟減輕貧困10年”,會議通過了內容豐富的《達卡宣言》,同時決定接納中國和日本為南盟觀察員。2006年8月,第27屆南亞區域合作聯盟
部長理事會會議舉行,與會的南盟7國外長在開幕式之前舉行的
非正式會議上原則上同意給予美國、韓國和歐盟觀察員資格。2007年4月,接納伊朗為觀察員。
組織領導
現任秘書長為巴基斯坦人西亞爾(Amjad Hussain Sial),2017年3月就任。
主要活動
南盟峰會
截至2015年已舉行18屆。
1985年12月7日,第一屆南盟首腦會議在
孟加拉國首都
達卡舉行。
不丹、孟加拉國、印度、馬爾地夫、
尼泊爾、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南亞7國首腦簽署了《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南盟宣告正式成立。
1986年11月,第二屆首腦會議在印度班加羅爾舉行。會議通過了《班加羅爾宣言》,並制定了關於發展旅遊、貨幣交換及進行學術交流等內容的合作計畫。
1987年11月,第三屆首腦會議在
尼泊爾首都
加德滿都舉行。會議通過了《加德滿都宣言》。
1988年12月,第四屆首腦會議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瑪巴德舉行。會議發表了《伊斯蘭瑪巴德宣言》和聯合公報。
1990年11月,第五屆首腦會議在馬爾地夫首都馬累舉行。會議通過了《馬累宣言》。
1991年12月,第六屆首腦會議在斯里蘭卡首都
科倫坡舉行。會議通過了《科倫坡宣言》,並決定成立地區消除貧困委員會和發展基金。
1993年4月,第七屆首腦會議在
達卡舉行。會議通過了《達卡宣言》。
1995年5月,第八屆首腦會議在印度首都
新德里舉行。會議通過了《
德里宣言》。
1997年5月,第九屆首腦會議在
馬累舉行。7國首腦一致同意在各成員國之間建立非正式磋商機制。會議通過了《馬累宣言》,決定到2001年建成南亞自由貿易區。
1998年7月,第十屆首腦會議在
科倫坡舉行。會議通過了《科倫坡宣言》。
2002年1月,第十一屆首腦會議在
加德滿都舉行。會議通過了《加德滿都宣言》。
2004年1月,第十二屆首腦會議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瑪巴德
真納會議中心舉行。會議通過了《伊斯蘭瑪巴德宣言》,簽署了《南亞自由貿易協定框架條約》、《南盟打擊恐怖主義公約附加議定書》和《南亞社會憲章》等一系列檔案。
2005年11月12日至13日,第十三屆首腦會議在
孟加拉國首都
達卡舉行。會議通過了內容廣泛的《達卡宣言》,簽署了關於避免雙重徵稅等內容的三個協定,同意吸收阿富汗為新成員,接納中國和日本為觀察員,同時確定第14屆南盟首腦會議在印度首都
新德里舉行。
2007年4月3日至4日,第十四屆首腦會議在印度新德里舉行。會議通過了《第14屆南盟首腦會議宣言》。2007年,中國、日本、韓國、美國、歐盟等觀察員首次派團出席南盟峰會。
2008年,第十五屆南盟首腦會議將於在馬爾地夫首都馬累舉行。
2010年,第十六屆南盟首腦會議將在
不丹舉行,這是南盟成立25年來,第一次在不丹舉行首腦會議。
2011年,第十七屆南盟首腦會議在馬爾地夫最南端的阿杜市舉行,本屆會議的主題是“建設溝通與合作的橋樑”。
2014年,第18屆南盟峰會在尼泊爾加德滿都舉行,會議通過《加德滿都宣言》,強調加快推動區域一體化建設,加強在貿易、投資、金融、能源、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以及文化領域的合作,優先推進區域和次區域內項目。
合作情況
南盟經過十四年的曲折和徘徊,取得了一些成績,積累了一些經驗,為今後的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迄今為止, 南盟取得的最大合作成果是“南亞特惠貿易安排(SAPTA)協定”的簽署和實施(該協定於1995年12月8日起正式實施)。
協定簽署後,南盟現已完成了兩輪貿易談判。截至1997年,各成員國已共同降低了2239種商品的關稅,減讓幅度一般為10%至60%。雖然上述減讓商品多為貿易量較小的商品,大宗商品尚未被列入減讓清單,但此舉仍促進了區域內貿易額的上升。
此外,南盟各國還在根除貧困、農業、旅遊、交通通訊、教育衛生、環境氣象、文化體育、反毒反恐怖、婦女兒童等領域開展了廣泛的合作,並就糧食安全、反毒品和反恐怖問題簽署了合作檔案。1997年,南盟第九次首腦會議將建立南亞
自由貿易區(SAFTA)的最後期限定為2001年。
南盟機制鼓勵成員國進行次區域合作。1997年4月,印度、孟加拉、
尼泊爾和
不丹四國宣布成立
次區域合作組織,定名為“南亞增長四角”(TheSouthAsianGrowthQuadrangle)。該組織旨在加強四國在經濟領域中如: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運輸、通訊、能源等一些特定項目上的合作,推動本地區經濟全面發展。
與華關係
2005年11月,第13屆南盟峰會原則同意中國成為觀察員。2006年8月,南盟第27屆部長理事會審議通過南盟觀察員指導原則,正式接納中國為觀察員,並邀請中國以觀察員身份出席第14屆南盟峰會。2007年、2008年、2010年和2011年,外交部長李肇星、副部長武大偉、王光亞、張志軍分別率團出席第14至17屆南盟峰會。2012年6月,中國任命駐尼泊爾大使兼任中國常駐南盟代表。中國現任常駐南盟代表為駐尼泊爾大使侯艷琪。2014年11月,外交部劉振民副部長率團出席第18屆南盟峰會。
中國在人力資源培訓、扶貧救災、經貿、人文交流等領域與南盟開展了多項合作,舉行了南亞國家政黨幹部研修班、南亞外交官了解現代中國研修班、南亞職業教育官員研修班等活動。2012年6月,第七屆中國—南亞商務論壇、第五屆南亞國家商品展暨第20屆昆交會在昆明舉行。2013年6月,由南亞國家商品展更名的首屆中國—南亞博覽會在昆明舉行。南盟秘書長薩利姆出席並訪華。2014年6月,南盟秘書長塔帕出席第二屆中國—南亞博覽會。2016年6月,第四屆中國—南亞博覽會在昆明舉行。2018年6月,第五屆中國—南亞博覽會和首屆中國—南亞合作論壇在雲南舉行,胡春華副總理出席開幕式並發表主旨演講。阿富汗政府第二副執行長默哈齊克、越南副總理武德擔、寮國副總理宋賽·西潘敦出席相關活動。
2017年,中國與南盟8國貿易總額為1267.7億美元,同比增長14.6%。
中國對南盟為加強南亞各國的合作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績表示讚賞和支持,希望該組織在促進南亞各國消除貧困共同發展、維護南亞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中國與該組織成員在經濟、貿易等不同領域保持著友好合作關係。南亞各國重視同中國的關係,大多希望中國同南盟建立聯繫,積極參與並促進南亞經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