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貨物險新條款(A)險

協會貨物險新條款(A)險是1982年1月1日倫敦保險人協會頒布試用、1983年4月1日正式實行的新條款。由承保範圍、除外責任、保險期限、索賠、保險受益、減少損失、防止延遲、法律和慣例8部分19條組成。

(A) 險承保的責任範圍包括:(1)除外責任規定以外的一切風險所造成的保險標的的損失;(2) 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其理算或確定應根據運輸契約和有關法律和慣例辦理。該項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的產生,應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與之有關的損失所引起的,但由除外責任條款或其他條款規定的不保責任除外;(3)被保險人根據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規定,由被保險人應負的比例責任,視作保險單項下應予補償的損失。如果船東根據上述條款提出任何索賠要求,被保險人同意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自負費用為被保險人就此項索賠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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