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歷程
半島橋始建於2006年,為雙向四車道、全長約170米的三跨連續混凝土剛架拱橋,是半島一號小區、東方新城小區、秋長街道進入淡水中心城區的重要道路。因原橋樑整體狀況差,無法承受日益增長的交通負荷,2021年2月,惠陽區五屆人大六次會議提出了《關於加快推進半島橋及連線路升級改造工程建設的議案》,議案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半島橋重建和橋南北兩端的連線路改造。
2021年11月25日,惠陽區開始對半島橋及連線路進行升級改造。
2022年10月31日,半島橋改成完成,重新通車。
交通區位
半島橋位於中國廣東省惠州市
惠陽區境內,南北縱跨
淡水河,連線
淡水街道兩岸;東距下遊人民橋約1.2千米;全橋路段作為東華大道北端,北接半島路、濱河北路,南接東華大道和雲新大道。
建築設計
建築結構
“耕讀傳家”客家文化是廣東省惠州市代表性的文化特徵,客家圍屋又是客家文化的文化符號。半島橋結合惠陽是吉他之鄉的文化底蘊和依山傍水的地理條件,融合客家圍屋元素。橋樑頂部和側面吊索形成空間的圍合感,大跨度鋼結構橋樑與舒緩的河水相遇,剛中有柔、柔中帶剛,力與美同在的外形體現出“藝術感”和“時尚感”。半島橋四道潔白的流線型拱圈完美組合,造型精緻且富於變化,表達了祥雲之形、圓融之意。
俯瞰半島橋,橋樑連同一頭延伸處的惠陽體育會展中心、格蘭雲天酒店等周邊環境充分融合,一同構成吉他的設計造型。作為“吉他之頸”的半島橋,其縱向的拱就如琴弦,其曲面外形則恰似琴弦撥動剎那的律動,平面上猶如一把吉他放在淡水河畔。河面微波粼粼,像是琴弦撥動,與橋面熙熙朗朗穿行而過的車輛,共同“彈奏”出提升城市形象與品質的發展之音。
| 採用全鋼拱形橋結構,兩跨連續無推力縱向非對稱空間(主體為下承式、南端為中承式)四索麵系桿鋼箱拱橋,主受力結構由橫橋向四道空間鋼拱肋(兩道邊拱和兩道中拱)結構組成,輔以風撐連線。南岸拱腳伸入下部基礎形成剛性連線,並輔以斜撐和邊鋼柱;北岸拱腳和橋面梁體剛接。橋樑基本構件為鋼箱拱肋、風撐、縱橫樑及正交異性鋼橋面板,平行鋼絲吊桿等。大橋主梁採用鋼樑,主拱採用鋼箱拱肋結構,設人行道及人行梯步與周邊的景觀公園連線。橋樑平面線型為變截面曲線,路面採用為改性瀝青混凝土。 |
| 橋樑南岸為0號、1號墩位,採用拱腳處設定混凝土基礎,下設定大承台的形式,在0號墩位處橫向設定3個邊鋼柱,上端與主梁剛接,下端深入承台基礎錨固。橋樑北岸中拱、邊拱鋼箱截面與橋面鋼箱梁採用固接構造形式,整座橋在加強橫樑下部設定3個盆式支座支撐在2號橋台上。 |
設計參數
半島橋全長181.1米,寬42.3~47.3米,主跨單孔跨徑152米,副跨跨徑18米;全橋總用鋼量約8000噸,超過400個鋼結構部件;橋面工程面積約7842平方米,採用雙向六車道城市主幹路標準,設計荷載等級為城-A級,設計速度50千米/小時。
設備設施
半島橋機動車道兩側旁增有單獨的非機動車道,中間有圍欄區分,更靠邊的一條通道為人行道。大橋兩端草地布滿鮮花、綠地點綴。為確保人行道、腳踏車道表面平滑,全部橋面焊縫打磨平整,無稜角無錯邊,每一條欄桿的立桿、扶手焊縫經過3~4次打磨處理,每一條欄桿塗裝經過至少3次全面覆蓋,每一個扶手和立柱經過至少2次磨砂處理,欄桿油漆順滑,欄桿手感無毛刺。
半島橋設有裝飾性彩燈,可進行燈光秀活動。
運營情況
截至2022年11月,為保持濱河北路東西交通的通達性,半島橋東側路口取消左轉車道,右轉後可在下一路口調頭,橋北半島路採用逆時針方向單行。
建設成果
半島橋施工期間需面臨淡水河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汛情、強降雨頻繁,河流水位容易暴漲難題。大橋鋼構件多為異形結構,形式複雜,上千根鋼構件無一重複,加工難度大。橋樑參建企業採用三維放樣、雙曲面壓型、拱肋線型連續匹配以及預拼裝等技術保證鋼構件生產質量。主梁和鋼拱起重結構形狀複雜、尺寸大、噸位重、數量多,對吊裝設備要求高,安裝精度要求高,線性控制難度大。針對大橋拱肋,施工單位採用“長線法”進行臥拼匹配製造,即先在鋼箱樑上臥拼,臥拼安裝完成後,輔以全站儀等設備,保證拱肋吊點線型精確。當拱肋調整線形後,通過龍門吊將中心段鋼拱肋整體提升到位,完成安裝,並安排專業測量人員進行實時測量監測,及時採取糾偏措施。
文化特色
2023年,半島橋與周邊的惠陽濱水公園、惠陽體育會展中心、體育文化公園共同組成城市公園,並作為長跑線路的途經地點。
價值意義
半島橋飛架兩岸與惠陽體育會展中心融合,恰似一把“吉他”橫臥,提高惠陽中心城區淡水河兩岸通行效率,有效完善兩岸道路綜合交通體系,緩解交通壓力,更好地滿足兩岸民眾出行需求,同時也為惠陽再添一處城市新地標式建築,對改善惠陽人居環境、營商環境,以及社會經濟發展均具有重大意義。(惠陽區融媒體中心 評)
作為惠陽區重要民生工程之一,半島橋通車將提高轄區南北縱向交通通行能力,對完善惠陽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繁榮城市經濟、增強城市承載能力和集聚能力具有促進作用。
(《惠州日報》 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