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陽縣文化和旅遊局,是千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定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方面的法規草案、政策、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縣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國家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全縣文物考古、保護和博物館的管理工作。落實黨和國家發展文物事業方針、政策,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指導、協調、督查文物工作,起草文物保護規範性檔案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文物、旅遊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相關的產業政策,指導、協調和促進產業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文物旅遊、廣播電視活動。
(五)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保護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縣公共文化事業,規劃協調全縣文化建設布局,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和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圖書室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組織民眾性文化活動開展;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七)負責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八)負責推進全縣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組織實施文化旅遊、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市場安全生產和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市場。
(十二)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的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四)貫徹黨的宣傳工作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廣播電視工作決策部署,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十五)負責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六)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七)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八)協調全縣性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推進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九)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二十)依法對文物旅遊從業人員實施管理,制定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人才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物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對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認定。
(二十一)統籌協調全縣旅遊業發展,研究制定推進旅遊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協調解決旅遊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促進旅遊業同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監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縣文物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指導全縣假日旅遊工作。
(二十二)指導全縣旅遊景區(點)的規劃和開發建設工作,負責縣級重點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和審核、申報工作。
(二十三)負責全縣文物資源普查調查和文物資產登記,擬訂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依法依規可持續發展。
(二十四)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全國、省級和市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全縣文物保護、利用、考古、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的項目和方案。
(二十五)負責全縣考古遺址公園的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保護示範區建設;指導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文物保護工作。
(二十六)負責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工作。負責全縣文物、博物館有關審核、申報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協作;負責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工作。
(二十七)負責全縣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文物流通;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員隊伍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復(仿)製品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
(二十八)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管理並監督使用。
(二十九)擬訂全縣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專門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
(三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政秘股:負責綜合協調、黨建、黨風廉政、統戰、目責考核、綜治、工會、財務勞資、爭資統計、愛國衛生、公物管理、婦聯、信訪、檔案管理、檔案報刊收發傳遞等工作。
2、文化廣電股:負責廣播電視、文化行政審批、放管服、文化項目、意識形態(精神文明)、非遺保護、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普法依法、文化產業、文化活動、基層文化建設、保密等工作。
3、文物旅遊股:負責文物旅遊業務,包括旅遊宣傳、旅遊招商、旅遊統計、旅遊項目、旅遊產品開發、文物旅遊安全、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環境保護(鐵腕治霾)、質量工作、微信公眾平台、網站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呂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