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實施方案

《十堰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實施方案》是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02年9月6日發布的方案,旨在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實施方案
  • 發文單位: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  號:十政辦發[2002]142號
  • 發布日期:2002-9-6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文單位: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 號:十政辦發[2002]142號
發布日期:2002-9-6
執行日期:2002-9-6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白浪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十堰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二年九月六日
十堰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據《十堰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五年規劃》,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有關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廣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二、任務和目標
(一)通過宣傳《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使未成年人掌握與其年齡和認識水平相適應的法律知識,增強未成年人法制觀念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自覺糾正不良行為,抵制各種消極思想的侵蝕,並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使預防犯罪成為未成年人的優秀品德。
(二)強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通過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法制宣傳教育,強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認真履行監護職責,做到不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單獨居住;不讓未成年人吸菸、酗酒;及時尋找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及時發現和制止未成年人組織或參加實施不良行為團伙和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三)提高學校法律培訓教育質量。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學校有計畫地開展教職員工法律知識培訓,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納入教學計畫。使法制教育經常化、規範化,把學校辦成重要的法律培訓基地。
(四)指導社區組織、用人單位及自治組織經常性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和城市社區或農村村民委員會都要結合實際情況將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教育納入學習培訓計畫,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傳活動,特別是做好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培訓對象的法制培訓工作。
(五)加強對娛樂、出版、音像、商業服務等業主及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加強業主及從業人員貫徹執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不得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提供條件,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和出售、出租違法出版物,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舞廳以及其他不適宜進入的場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和網咖,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六)提高教管人員法律意識,認真貫徹《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堅持以教育為主,注重改造,幫助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樹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氣,重新做人。
三、具體措施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涉及範圍廣,任務重,學校、機關、社會、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前要重點抓好以學校為主的未成年人專項法制教育活動,以保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一)培訓專(兼)職法制課教師。2002年年底以前,通過培訓,使全市每所學校都有2-3名能勝任法制課教學任務的專(兼)職教師。培訓工作由各級普法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二)聘請校外法制輔導員。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要在政法系統、行政執法機關聘請一名有較高法律水平、有豐富實踐經驗、有較強責任心的執法幹部作為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校外法制輔導員,並經常開展法制教育活動。
(三)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各自學校實際和學生特點,利用活動課或政治課等,大力宣傳法律知識,組織學生每年至少參加一次校外法制基地教育活動,安排兩次以上以法制教育為主題的團隊活動。高年級學生每年組織一次模擬法庭活動。針對學生中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每學期組織一場專題法制報告會。
(四)舉辦法律知識演講、作文比賽、知識競賽等活動。每年在國小三年級以上的未成年人中,開展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為主要內容的法律知識演講、作文比賽、知識競賽等活動。
四、加強協調、各負其責,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根本保證。因此,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消除各類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因素,為廣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各級公安機關要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淨化社會環境,最大限度消除未成年人犯罪誘因,確保校園平安,為未成年人創造一個安定的學習生活環境。各級文化、工商管理部門要加強網咖、電子遊戲、演出、歌舞等娛樂場所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堅決取締無證經營和宣揚反動、淫穢、兇殺、暴力、封建迷信等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違法經營活動。各級民政部門在婚姻調解、登記時,要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收容的未成年人要及時遣返原籍,送交監護人,同時要做好未成年人的救災救濟,資助有困難家庭的子女完成義務教育,防止未成年人輟學,盲目流向社會。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強化教職員工責任意識,要加強德育教育,大力實施依法治校工程,不斷提高師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普法主管部門作用,積極運用公證、律師、"123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為廣大未成年人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新聞部門要認真抓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弘揚學法、用法、守法的社會風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