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

《十堰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是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7年08月15日發布的規劃。

十堰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
為加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根據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湖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和《十堰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十堰市生態環境保護形勢
第一節 “十二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間,我市堅持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生態城市為抓手,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榮獲“全國最佳生態保護城市”,成功創建湖北省“環保模範城市”,丹江口水源地入選首批“中國好水”水源地。
生態環保納入全市發展戰略。在全國、全省率先探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領導機制,成立高規格市環境保護委員會,制定《十堰市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建立環境質量分析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度和聯合執法督查制度。省內率先出台了《十堰市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度實施辦法(試行)》、《中共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的意見》、《十堰市綠色系列創建活動評選表彰辦法》、《十堰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檔案,全面保障我市環保工作順利實施。
生態文明系列創建紮實推進。市委、市政府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國家生態市、國家森林城市(簡稱“五城聯創”)作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的總抓手,把“外修生態、內修人文”理念融入生態文明系列創建,截止2015年底,全市累計成功創建國家級生態鄉鎮6個,省級生態鄉鎮29個、省級生態村180個,市級生態鄉鎮39個、市級生態村674個。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超量完成。通過高位督辦、限期整改、預警、通報、階段性區域限批、一票否決等有效措施,全面推進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2015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為41303噸、4719噸、23304噸、23243噸,較2010年分別下降9.17%、19.92%、8.31%、16.00%,圓滿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水污染治理取得顯著成效。2015年我市17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全市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8.2%。“十二五”期間,我市遵循“前端截污治本、末端治污達標”的總體思路,按照“水清、河暢、岸綠、景美”的要求,全力開展河流綜合治理工程,經過五年努力,漢江幹流十堰段水質常年穩定達到國家地表水Ⅱ類標準,丹江口水庫水質總體為優,神定河、泗河、犟河、劍河、官山河等五條不達標河流主要污染物濃度持續下降,基本消滅城市黑臭水體。神定河、泗河及犟河水體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地表水Ⅳ類水質標準,劍河水質總體維持在Ⅳ類,官山河水質穩定為Ⅱ類。
大氣污染治理取得積極進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十條”,先後實施《十堰市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十堰市大氣污染防治2014年度實施計畫》和《2015年十堰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畫》,建立大氣環境質量目標管理責任制,將PM10濃度納入各區(市)領導幹部考核體系,定期召開環境空氣品質分析會商聯席會議,在全省率先實行空氣品質預報預警,大氣污染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2015年,全市空氣品質達標天數及達標率顯著提升,空氣優良天數287天,達標率為78.6%;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90微克/立方米,細顆粒(PM2.5)平均濃度5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濃度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濃度27微克/立方米。
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新突破。按照省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全力推進“四兩”工程建設(兩清:清潔種植、清潔養殖;兩減:農藥減量、化肥減量;兩治: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兩創:生態鄉鎮創建、生態村創建),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0-2015年,共投入資金5.26億元,開展了663個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分散式畜禽養殖污染及農村飲用水水源安全等突出環境問題得到重點解決。
環境監管執法呈現新常態。以“清水行動”為抓手,先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四輪聲勢浩大的“清水行動”,對檢查發現的109家企業存在的191項環境問題實行清單銷號制,責令200多家企業停止生產或停產整頓,對500多家企業下達監察通知。同時,不斷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積極運用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連續處罰等新環保法賦予的手段,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十二五”期間,全市共查處違法企業51家,罰款157.76萬元,對3名違法企業相關負責人予以行政拘留,對10起環境典型案例予以集中通報,對1起環境違法企業實施按日計罰,營造了從嚴執法的高壓態勢。
環保能力建設再上新台階。市環保局增設環境應急中心、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中心、環境宣教中心3個機構,全市環保系統新增編制80名,建成42個鄉鎮環保工作站,基層環境監管力量極大增強。對市環境監測站和6個縣環境監測站進行了全面的達標升級,6個縣城空氣站全部建成,率先在全國地級市中實現了PM2.5等6因子空氣自動監測能力,地表水水質109項監測指標實現全分析能力,成為湖北省第一個市(縣)環境監測站全部通過國家標準化驗收的城市。市環境監察支隊整體升格為副縣級,並以全省市州第一名的成績通過國家二級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全市11個監察機構全部完成達標驗收,取得了歷史性突破。
第二節 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任務艱巨
環境質量改善任務依然嚴峻。“十三五”期間,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承載力不足的矛盾仍然尖銳,資源環境的約束尚未根本緩解,環境質量現狀與民眾期盼之間仍有一定差距。丹江口庫區部分區域尚存在富營養化風險,城區神定河、泗河、犟河等河流尚未達到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質要求。霧霾天氣時有發生,2015年我市空氣優良天氣達標率為78.6%,PM10和PM2.5年均濃度遠遠超過國家二級標準。土壤環境底數不清,局部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治理和監管任務艱巨。城鄉環境基礎設施運行管理還存在隱患,部分農村環境狀況仍沒有根本改善,各項工作與中央要求的保水質、保生態、促轉型的目標和要求還相差甚遠。
環保資金投入壓力巨大。十堰市所轄四縣一市五區均為國家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地方財政收入有限,難以滿足我市環保需求。作為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隨著相關排放標準的提高及相關環保任務的加劇,我市環境保護將面臨著巨大的資金缺口。
環境風險易發態勢明顯。十堰市承擔了國家確定的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質考核斷面50%的監管任務,面臨著500多處環境風險點,部分風險源靠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保障飲用水安全壓力巨大。
環境監管能力不足。隨著經濟社會環境問題不斷交織,生態環境管理任務日益繁重,生態環境責任落實、目標考核、監督制約等管理機制需不斷完善。環境監測網路覆蓋面積需繼續加大,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生物生態監測能力等有待進一步提升。此外,環境監管人員和執法裝備不足,環境宣傳手段較為單一,環境科研支持力度不夠等,均不能夠滿足環境管理新形勢和要求。
第三節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三五”及未來一段時期,隨著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開展,在國家、省“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大背景和新形勢下,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處於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也處於負重前行的關鍵期。一是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和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城市創建為生態環境保護帶來了新機遇。“十三五”期間,我市將全力推進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和生態城市創建工作,進一步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持續推進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全面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加快實施各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鄉鎮(村)的創建。二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順利通水為水質保護帶來了新動力。隨著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順利通水,水質安全提升為前所未有的高度,大批水源保護、水土保持、移民安置、生態建設項目落戶十堰,將有力推動城市基礎設施改造更新,帶動生態環保建設與管理能力的躍升。三是漢江生態經濟帶新定位提供了新政策。十堰市作為漢江入鄂“門戶”,區位優越,將推進漢江生態經濟帶綜合開發,強化水域保護、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鞏固生態發展基礎優勢。在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產業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先進制造業升級、新型城鎮化建設等方面也將率先突破。
同時,國家及湖北省對“十三五”環境保護工作內容、目標、指標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生態環境保護也面臨著諸多挑戰,突出表現為:一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通水對於水質提出更高要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質好壞直接關係到河南、河北、天津、北京4省市沿線20餘座城市居民的飲水安全,中線工程通水後,對水質標準及穩定性的要求不斷提高,增加了我市環境保護和生態治污的壓力。二是我市經濟結構單一,第三產業發展緩慢。工業以汽車產業為主,主要集中在張灣區、茅箭區及丹江口市,農業在其他縣區占據較大比例,而污染小的服務業尚處在發展階段,污染負荷排放壓力仍然較大。三是能源消耗量逐年上升,機動車污染加劇,大氣環境治理壓力增大。隨著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消費總量和機動車保有量將進一步增加,能源消耗和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不斷加大。
綜合判斷,“十三五”時期我市環境保護既面臨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也面對諸多挑戰。因此,必須高舉生態文明建設大旗,堅持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緊緊抓住新機遇新條件,妥善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集中力量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總目標。
第二章 科學確定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外修生態、內修人文”戰略,大力建設“五個十堰”,以推進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和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城市創建為依託,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主線,以污染治理、生態保護、風險防控為著力點,切實做好大氣、水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構築生態環境安全戰略格局,建設“天藍、地綠、水清、氣爽”的美麗新十堰。
第二節 戰略定位
十堰市是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國家重要生態功能區、秦巴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全國最佳生態保護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森林城市,承擔著確保“一庫清水永續北送”的政治使命,對北方飲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抵禦北方沙塵暴南下東移、阻止南方酸雨北上西進的天然生態屏障,是全國乃至世界關注的重要生態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乎國家生態安全。
“十三五”時期及更長一個時期,全市將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之路。大力推進植綠、護綠、用綠、創綠,積極倡導生態生活方式,使綠色消費、綠色出行、綠色居住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讓青山常在、碧水長流、藍天永駐,努力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和國家環保模範城市。
第三節 基本原則
綠色發展、標本兼治。堅持“五位一體”的發展理念,推進經濟綠色轉型,使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以環境質量改善為主線,實施環境分區管控和分類管理,以污染治理、生態保護、風險防控為著力點,以丹江口水庫、漢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等為契機,力爭使十堰的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努力打造綠色十堰,生態十堰。
保障核心,功能凸顯。立足十堰市作為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國家重要戰略水源基地、國家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基本市情,圍繞自然生態保護和水源安全保障兩大核心,重點落實一大批生態環境保護和水污染治理建設項目,確保河流、湖庫功能達標,為保障“一江清水向北流”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依法治理、加強監管。以貫徹執行《環保法》及配套辦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兩高出台司法解釋等新法新規為工作重心,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思路,切實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查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信息公開、社會共治。加強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以公開推動監督,以監督推動落實。明確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的責任和義務,引導社會公眾有序參與環境決策、環境治理和環境監督,提倡綠色生活生產方式,知行合一,建成環境保護統一戰線。
第四節 目標指標
總體目標: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積極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力爭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十堰樣板”。到2020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穩定下降,生態安全得到持續保障,綠色生活和綠色生產水平明顯提升,生態文明“走在前列”,環境監管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生態環境質量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生態環境質量:丹江口庫區水質穩定達到Ⅱ類標準(總氮除外),全市地表水(考核斷面)的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87%,考核斷面水質目標達標率100%,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為100%;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上升到86%以上,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7.8%;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點位達標率達到90%以上,新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污染物排放總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較2015年減少15%、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減少18%,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減少10%;化學需氧量較2015年減少12%、氨氮排放總量較2015年減少12%。
環境風險:不發生放射輻射源事故,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強度下降率滿足國家和湖北省考核要求,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率保持100%。
生態保護:森林覆蓋率達到65%以上,生態紅線區占國土面積比例達到67%以上,丹江口水庫自然岸帶保有率穩定保持94%,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逐年上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率大於95%。
制度建設:深入探索生態補償制度、環境責任考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建設,實現區域制度建設及政策創新,構建環境監控預警系統及數據發布平台,及時準確發布環境信息。
第五節 主要策略與任務
全面推進綠色發展,打造生態文明樣板,把生態文明建設貫穿於十堰市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和全過程,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協同推進生態美和百姓富。重點圍繞環保巨觀調控、環境質量改善、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總量減排、生態保護與修復、環境風險防控、環境體制最佳化創新、環境監管穩固提升以及規劃實施保障等八大戰略任務開展工作,力爭通過“十三五”環保工作的全面展開,使十堰的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環境污染負荷進一步降低,生態系統穩定性及環境風險預警能力進一步提高。
強化環保巨觀調控,最佳化促進綠色發展。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以生態保護紅線強化環境空間管控,以主體功能區劃合理布局生態安全、農業生產、城鎮生活三類空間,以環評、標準、準入等手段加強產業引導,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後產能,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實施三大行動計畫,全面提升環境質量。全面啟動實施環境質量達標改善行動,持續精準改善城鄉環境質量。實施最嚴格的環保制度,堅持把改善環境質量作為環境保護的核心任務,全面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計畫,打好“三大戰役”,實現藍天永駐、碧水長流、青山常在。
強化生態修復,確保生態安全。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推進自然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全面提升各類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深入開展“綠滿十堰”行動,推進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工程建設,確保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65%以上,鞏固秦巴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區地位。
實施專項治理,全面推進治污減排。以工業園區規範化建設為抓手,完善工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畫,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全覆蓋,提高污染防治績效,改善人居環境。
實施全程管控,防範環境風險。從環境風險發生的全過程著手,嚴格源頭防控、深化過程監管、強化事後追責,努力將環境風險防範納入到常規環境管理,將環境風險管控與經濟社會可接受水平相適應,守住底線。加強核輻射、重金屬、化學品、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物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管理,改善環境安全總體趨勢。
加快改革創新,推動社會共治。統籌深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離任審計、損害責任追究等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環境責任,以環境司法、排污許可、損害賠償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行信息公開和公益訴訟,強化環保市場激勵機制,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
完善監控網路,強化能力建設。以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為契機,加強監測、監察和應急能力建設,集成大氣、水、土壤、生態、噪聲、重點源等全方位環境監測網路,建立並完善環境大數據綜合系統和信息平台,形成現代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提升管理效率。
加強規劃實施保障,確保目標任務落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實施機制,完善規劃體系,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強化重大項目支撐,強化科技創新,積極開展交流合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第三章 強化環保巨觀調控,最佳化促進綠色發展
第一節 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分區
科學劃分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三類主體功能區,制定差異化的產業準入、績效考核等管理體系,合理布局生態安全、農業生產、城鎮生活三類空間,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
禁止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包括各級自然保護區、一二級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世界文化遺產、濕地公園等,面積為5554.09km2,占整個國土面積的23.46%,是保護自然文化資源、維持生物多樣性和保護珍貴動植物的重點區域,也是確保生態安全和水源安全的重要空間。禁止開發區以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提供生態產品為首要任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禁止開採礦產資源、毀林開荒,禁止濫捕濫采野生動植物,禁止擅自占用、徵用禁止開發空間的土地,禁止任何破壞生態環境保護的建設項目和活動,防止城市建設無序蔓延。推進區域內多種生態保護形式,共同組成生物多樣性保護體系,探索在此範圍內開展珍稀瀕危物種就地保護、資源擴繁和近地野化工程。
限制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分為南部生物多樣性保育區、庫區及沿岸水質保障區、中部丘陵水源涵養區、北部生態修復區,面積為17393.44km2,占整個國土面積的73.45%,是發展與保護並重的產品發展區,既提供生物多樣性保護、水源涵養、土壤保持等生態服務功能,同時也是保障農林產品供給、推進現代農業的重要區域。大力開展濕地保護與恢復,重點確保水庫水質符合調水標準;綜合整治重點水系水生態環境,充分發揮湖庫濕地的生態淨化攔截功能,確保一江清水永續北送;禁止對野生動植物進行濫捕濫采,加強防防範外來有害物種侵害,有效維護流域生物多樣性。加快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程,結合國家政策性工程,大力推進天保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生態公益林建設,積極展開石漠化治理、推進水土保持,提高森林覆蓋率,最佳化林業資源空間布局。加快實施營造林,恢復退化植被,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工程,實現礦業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及相關產業協調發展。以生態保護為基礎,大力發展生態旅遊業,推進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協調。
重點開發區。重點開發區分為省級重點開發區和市級重點開發區,面積為732.47km2,占整個國土面積的3.09%,是推進城市化、新型工業化和發展現代產業的主要區域,也是支撐全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區域。重點開發區要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最佳化產業結構、提高經濟效益、降低資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增強抗災能力基礎上推動經濟持續較快發展,提高承接其他區域產業轉移和人口轉移的能力。以十堰市中心城區、生態濱江新區為核心,以漢江生態經濟帶和竹-房城鎮帶為依託,最佳化城鎮布局和形態,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形成“一城一區兩帶”的城鎮化格局。加強城鎮管理,增強城鎮服務功能,新型城鎮的規模和建設要留足農業轉移人口進駐空間,通過就業帶動、宅基地置換城鎮住房、公平享受公共服務等多種途徑,引導轄區內人口的空間集聚,增強人口承載力和吸納力。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支柱產業轉型升級。遵循循環、低碳經濟理念,以招商引資、園區建設、集群壯大為支撐,搞好新區、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現代農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大幅度降低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確保發展質量和效益。統籌規劃建設交通、能源、水利、環保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構建協調高效、均衡布局、城鄉一體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網路,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第二節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細化生態保護紅線。認真落實湖北省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強化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的生態保護。2018年6月前,完成各縣(市、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並套用到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空間管控規劃,實現“多規合一”。按照生態紅線區域面積不減少、功能區不降低、性質不轉換的要求,嚴格自然生態空間管理,確保生態紅線區域面積不低於國土面積的67%。根據生態系統保護需求,逐步拓展和完善生態紅線區域範圍,進一步最佳化生態環境功能布局,嚴格保護重要水源、濕地、森林等自然生態資源。
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區管控辦法。落實湖北省生態紅線管控辦法,按照“嚴劃定、慎調整”思路,將生態保護紅線區細化為一類管控區和二類管控區,執行“源頭嚴防、過程嚴控、後果嚴懲”的全過程管理。一類管控區內除必要科學實驗、教學研究以及現有法律法規允許的民生工程外,禁止任何形式的開發建設活動。二類管控區內制定生態保護負面清單,落實空間用途管制。完善全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地理信息系統,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地圖”與產業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人口管理、項目準入等規劃的銜接機制,強化對生態保護紅線區的檢索查詢、日常監管、環保準入,落實剛性約束。
不斷提升生態紅線區域生態功能。鼓勵各縣(市、區)根據紅線區域的類型與級別制定有針對性的保護管控措施,實施“一區一策”的生態保護與功能提升工程,穩步提高紅線區域的生態質量。加大對逾越生態紅線和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環境監察和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擅自調整生態紅線邊界、在生態紅線區域內違規開發建設等行為。
開展生態紅線績效考核。以生態保護紅線區域面積變化、生態系統結構與生態環境質量變化、生態功能保護成效、人為活動干擾和破壞情況以及管理政策落實情況作為考核要素,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及標準,考核各縣(市、區)生態保護紅線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三節 強化巨觀政策調控
加強規劃環評的引領作用。以戰略環評推動經濟綠色化轉型,以規劃環評落地引領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強化環境保護的源頭控制和綜合管理職能,實施漢江生態經濟帶流域開發利用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環評。加強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的聯動機制,項目環評落實規劃環評的剛性約束。加強戰略環評與規劃環評的事中事後監督評估,對未落實規劃環評要求的地方實施區域限批等措施。開展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北房縣工業園區等7個國家級和省級工業園規劃環評負面清單管理,推進試點園區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管理改革。開展城鄉規劃和新區規劃環評試點,探索重大政策環境影響評價試點。
嚴格環境準入。嚴格落實十堰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分區分類設定產業準入環境標準。省級重點開發區和市級重點開發區按照國內先進水平,根據環境容量逐步提高產業準入環境標準,限制建設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和簡單重複項目。限制開發區按照生態功能恢復和保育原則設定產業準入環境標準。禁止開發區域按照強制保護原則設定產業準入環境標準。
建立資源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機制。合理設定資源能源消耗上限,實行水資源、建設用地、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2020年底前組織完成縣(市、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建立監測評價、預警指標和技術方法體系,實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
第四節 推進資源能源集約、節約利用
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資源。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對能源消耗、建設用地實行總量和強度雙控,促進全民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切實加強水資源保護。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效率優先、節流開源”並重方針,實施水資源總量控制,保障生態環境需水量,建設節水型社會,推進再生水利用,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完善水資源利用管理機制,使水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到2020年,努力達到萬元GDP耗水70m3。加快城鎮供水管網技術改造,逐步將城鎮管網漏失率降低到10%以下。加大節水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全面推進和普及節水器具。
嚴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耗總量。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加強高耗能工業企業的能耗管理。新建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須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強化重點領域節能,加大節能技改力度,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餘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綠色照明等重點節能工程。最佳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大“煤改氣”工程建設,推進天然氣管網、儲備設施、壓縮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加氣站建設;重點發展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優先推進中心城區和近遠郊重點城鎮使用清潔能源;積極扶持和鼓勵水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秸稈)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並開展示範工程建設。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化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能源效率和節能管理,積極推動新能源發展,努力實現能源與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到2020年,達到萬元GDP能耗0.5噸標煤,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控制在28%以下。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強化土地用途空間管制,明確禁止開發區、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的劃分標準、空間範圍、開發方向和管制措施;在主體功能區規劃基礎上,明確生態紅線保護要求,調整工業空間布局,拓展旅遊空間格局,最佳化農業空間格局。加強對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時序安排的調控,保護好城鎮周邊地區的耕地、林地、濕地等,推動城鄉土地綜合利用,有序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低丘緩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合理降低耕地開發強度,控制非農建設對耕地的占用,嚴格控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規模。到2020年,全市GDP地耗降低率達到省政府下達的考核指標。
第五節 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產業
推動和去除落後、過剩產能。建立供給側重污染產能退出和過剩產能化解機制。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完成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和小型化工、塑膠、印染、造紙、電鍍等“十小”行業取締整治工作。對長期超標排放企業、無治理能力且無治理意願企業、達標無望落後產能和過剩產能,依法予以關閉淘汰。鼓勵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升級和產品換代換型,提前淘汰落後的低端產能。逐步搬遷或關閉位於城市主城區的污染嚴重企業。
實施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實施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程。制定實施重點行業限期整治方案,對傳統製造業全面實施能效提升、清潔生產、節水治污、循環利用等專項技術改造,有效控制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碳排放和化工企業惡臭等刺激性氣體排放。建立健全企業自願和政府支持組合的清潔生產機制,擴大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核範圍,對超標、超總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重點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支持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全國循環化改造試點示範園區。
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協同推進企業間、行業間、產業間循環發展模式,形成產業內部及產業之間相互耦合的物質循環和能量循環,構建縱向閉合、橫向聯繫的循環型產業體系。加大循環經濟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力度和推廣套用,引導企業開展循環型生產、清潔生產,促進源頭減量。推動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提高產業關聯度和循環化程度,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加水泥企業對廢石、煤矸石、鐵合金爐渣等資源化利用。探索推進市政污水廠污泥堆肥、製作牆體材料等項目,探索利用餐廚垃圾廢棄物生產粗油脂和沼氣,適時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等。支持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加大循環農業新產品、新技術和新模式的研究和開發;加大“白色農業”研究,開發微生物資源;建立促進農業循環經濟高新技術、增效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的激勵機制。強化循環農業示範和推廣,重點支持鄖陽生態循環農業示範區建設。
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圍繞節能減排目標和南水北調水源區水污染防治要求,加強節能減排和循環利用領域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的研發,大力推廣套用高效節能產品和環境污染治理技術。重點發展節能環保汽車及零部件製造、綠色照明設備製造、節能機電製造、農作物秸稈與廢舊農地膜資源循環利用加工塑木(生態木)等,支持建立節能環保科技研發和孵化中心,努力打造國家級節能環保產業聚集區。依託現有資源再生體系,支持建設十堰循環經濟環保產業園和鄂西北循環經濟產業園,積極發展縣域循環經濟產業園。到2020年,節能環保產業產值達到120億元。
第六節 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努力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積極培育生態文化、生態道德,使生態文明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從娃娃抓起,從家庭、學校教育抓起,引導全社會樹立生態文明意識。把生態文明教育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幹部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典型示範、展覽展示、崗位創建等形式,廣泛動員全民參與生態文明建設。
積極培育綠色生活方式。推廣低碳、循環的消費模式。深入開展反浪費行動,遏制對高檔、珍稀食材以及過度加工食品的消費,限制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推廣綠色服裝,遏制對珍稀野生動物皮毛產品的消費,制定含有毒有害物質的服裝材料、染料及助劑“負面清單”並禁止使用。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布料和服裝生產工藝。鼓勵綠色家裝,推廣節水器具、節能家電,鼓勵購買低毒少害家具、建材產品。倡導綠色出行,推進公交優先發展,加快發展城市公共運輸、腳踏車專用道、人行步道等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和慢行系統。大力推廣新建綠色建築,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規模,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實施便利的綠色建材。
深入推進綠色系列創建。全面推進全市推進“五城聯創”工作,深入實施“十大工程”。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積極推動綠色機關、綠色企業,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綠色家庭等“細胞工程”建設。開展綠色生活“十進”活動(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商場、進景區、進交通、進酒店、進醫院)。
逐步構建綠色消費模式。加大綠色消費的政策支持,綜合利用行政管理、財政補貼、價格調節基金等手段,扶植和培育綠色產品產業、綠色商品市場發展,營造鼓勵綠色消費的良好社會環境。強化政府機關的率先垂範,健全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完善激勵購買無公害、綠色和有機產品的政策措施和服務體系,提升綠色採購在政府採購中的比重。加大能效標識產品、節水標識產品、環境標識產品和低碳標識產品的使用推廣力度,在生產、消費和銷售過程中採取優惠和政府補貼,鼓勵居民購買綠色產品,逐步構建綠色消費模式綜合評估體系。
第四章 實施三大行動計畫,全面提升環境質量
第一節 穩中提升水環境質量
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根本,以“控源-減負-修復”為手段,統籌水量和水質的均衡關係,實施基於容量、面向質量的總量控制,通過工業減排控制、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改建、收集管網建設、入河排污口的綜合整治等手段有效控制點源污染;通過城市徑流防控、種植業綜合整治及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等有效控制面源污染;通過減少網箱養殖數量、配置湖面垃圾收轉運設施,加快庫區周邊生態涵養林建設及入庫不達標河流的生態修復,有效減少內源及外源污染負荷,確保水環境質量達到保護目標。到2020年,丹江口水庫水質穩定達到Ⅱ類標準,“五河”及十堰境內主要入庫河流水質基本達到III類以上(神定河、泗河、犟河除氨氮、總磷指標外,其他指標為Ⅳ類),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100%達標,城區、縣城和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95%、90%和85%,工業廢水處理達標率達到100%,工業重複用水率達到85%。
完善水污染容量總量控制。按照省總量減排要求,嚴格落實總量減排計畫,逐步實行水環境容量總量控制,加強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總氮和總磷排放量控制。加強對水環境容量的科學核算,合理分配容量資源,制定切實可行的總量控制計畫,嚴格制定和落實總量控制與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控制單位實施主要水污染排放總量控制。各縣(市、區)按照總量分配方案制定和實施本轄區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減排計畫。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已建污水處理廠的收集管網改造、開展工業企業生產廢水的治理工程、關停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企業。逐步將農村生活污水、農業面源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納入全市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方案中,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場等方面的污染防治。
加強城鄉飲用水源地保護。調整和完善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在2020年底前,完成十堰市各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工作。繼續推進水源地一級水源保護區水庫隔離圍網防護建設,減少人類活動對飲用水源帶來的潛在隱患,並加強隔離圍網的維護管理。加強飲用水安全監察執法力度,建立水源地安全保護體系。開展全市飲用水源地環境風險排查,對威脅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的重點污染源和風險源優先予以整治、搬遷或關閉;每年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現有違章建築物及排污口清理;加強主要飲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控制,清理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菜地、果園殘餘廢物、居民生活垃圾和養殖垃圾,設定垃圾處理池等。中心城區自2016年起每月向社會公開全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自2018年起,各縣(市、區)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儘快啟動以漢江為取水水源的十堰市第三水廠的建設與投產,逐步將城區的茅塔河水庫、馬家河水庫、頭堰水庫等調整為飲用水備用水源或其它功能水源。
深化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污染防治。加快丹江口庫區周邊植被恢復,加強庫區周邊生態隔離帶建設。對環丹江口水庫庫周1000米隔離帶所涉及的丹江口市、鄖陽區、鄖西縣、張灣區、武當山特區水污染嚴重和水土保持較為脆弱地帶開展隔離帶示範建設。丹江口庫區和入庫滯水域,全面取締和禁止投放餌料的網箱養魚,重點發展無投餌的庫區生態漁業,生產無公害、附加值高的優質水產品。加強庫區旅遊業污染防治,控制旅遊業污染。加強泗河、神定河、犟河、劍河、官山河等入庫河流開展沿岸污染源治理,加大河道兩側排污口的查處整理力度,加快推進污水管網建設,完成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尾水深度處理工程建設,推進河道內源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確保入庫河流水質達標。對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漢江、堵河、官山河、天河、金錢河、滔河等優良河流開展生態安全調查與評估。
逐步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控。開展地下水環境摸底調查。制定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方案,指導各縣(市、區)成品油管理部門,督促轄區加油站按照全市統一計畫有序開展地下油罐改造工作,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定,防範地下水污染。重點對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工業園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區域開展排查,於2020年底前逐步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
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認真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加快城區黑臭水體治理進度。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做好黑臭水體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信息發布和公眾舉報平台,定期發布本地區黑臭水體名單、治理責任人、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水質監測與評價結果等,接受公眾監督。2017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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