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黑客的罪與罰

喬納森·詹姆斯(Jonathan James),Jon Paul Oson,Maksym Yastremskiy (又名Maksik ),凱文米特尼克(Kevin Mitnick),Matthew Weigman,凱文李波爾森(Kevin Lee Poulsen),弗拉基米爾萊溫(Vladimir Levin),Max Ray Butler,Jeanson James Ancheta,Simon Vallor,

喬納森·詹姆斯(Jonathan James)

又名C0mrade ,當他因嗅探美國國防部減少威脅局( DTRA )伺服器而被捕並遭受指控時,還只有16歲時,詹姆斯成功地安裝了一個後門程式到伺服器上,從而可以獲取敏感的電子郵件,以及員工的用戶名和密碼。此外,詹還被指控非法入侵美國航天局(NASA)並盜竊價值一百七十萬美元的軟體。詹因為他的年齡只遭受了輕微的懲罰,特別是相比於麥。他只被判6個月的監禁,並被禁止使用個人電腦。他與凱文·米特尼克都被列為史上五大最危險計算機黑客。

Jon Paul Oson

Oson是一位來自聖地亞哥的38歲的網路工程師,他非法侵入前僱主的網路進行惡意報復。社區衛生門診理事會( Council of Community Health Clinics,CCC)的網路 那時候保為聖地亞哥和加利福尼亞州帝國縣的17家保健診所提供服務-包括醫療記錄和測試結果。入侵之後, Oson刪除了重要的病人的數據信息和結算信息,這使得數以千計的人的 生命處於潛在的危險之中。Oson於2008年被正式指控,將遭受5年監禁,並支付144,358.83美元給CCC和264,979.00美元給NCHS 。

Maksym Yastremskiy (又名Maksik )

Maksik ,據美國報導,曾是入侵過美國多家主要零售連鎖店Wi-Fi網路的 cyber crime 團伙成員,危及超過45萬美元的信貸和借記卡。黑客成功地滲透到OfficeMax ,圖書零售商Barnes & Noble ,Boston Market, Sports Authority, Forever 21, DSW, BJ’s Wholesale Club, T.J. Maxx, 以及 Marshall等的網路中。顯然,美國非常希望引渡Maksik。不過,還是土耳其最先得手,抓到了Maksik--很有諷刺意味的是,是趁他在土耳其度假的時候抓的。2007年7月被土耳其當局逮捕後, Maksik被控黑掉了12家土耳其銀行並處以30年的監禁,以及23200美元的高額罰金。美國則還得至少等上30年才有希望引渡他了。

凱文米特尼克(Kevin Mitnick)

米特尼克的黑客生涯始於12歲,那時他使用社會工程學攻擊——一種操縱人們或某一個人泄露私人信息的過程。到1990年代初,米特尼克成了美國歷史上最被通緝的幾位黑客之一, 他入侵了諾基亞, Sun 和摩托羅拉公司的系統。當局最終在1995年逮捕了米特尼克,那時他已經潛逃了兩年,並用朋友給他的一個號碼監視對他之前入侵DEC的定罪。米特尼克遭受了46個月的監禁,以及為避免之前假釋的另外22個月刑罰。

Matthew Weigman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盲人黑客馬修Weigman被判處11年徒刑。他被控用手機從黑客活動——或者叫 phone phreaking 。Weigman用自己的電話黑客技術入侵了Sprint的系統 ,竊聽私人電話,甚至惡作劇地把警察騙到科羅拉多州的一名男子家去,原因就是因為這家人的女兒拒絕了他的色情電話。Weigman 被視為那個時代世界上最優秀的電話黑客之一,他被判處135個月的監禁,根據美國法務部長辦公室( US Attorney’s Office)說,他減刑的希望很渺茫。

凱文李波爾森(Kevin Lee Poulsen)

在他從事黑客活動的1980年代,他享有'黑暗但丁'的稱號,波爾森所導致的一些 黑客事件 , 最終使他成為美國最臭名昭著的網路罪犯——甚至在被捕前還被美國NBC電視台列為未解之謎 。1994年6月,Poulson被逮捕,承認了包括電子郵件,有線和計算機詐欺,妨礙司法公正和洗錢等七項指控,被判接受51個月監禁和56000美元罰金作為償還。

弗拉基米爾萊溫(Vladimir Levin)

俄羅斯出生的Levin在1994年一手導演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有線黑客行動,從花旗銀行 提走了1070萬美元。當局最終在他企圖登機飛往莫斯科在斯坦斯特德機場將他逮捕歸案。被捕後,李文被引渡到美國,他被判處3年監禁,並要求支付賠償240015美元美元。

Max Ray Butler

馬克斯射線巴特勒因為拒絕配合 美國聯邦調查局 於2000年被捕後 。此前,巴特勒是Bureau的一名線人,幫助他們追捕其他電腦黑客的攻擊。巴特勒在2001年被指控犯有15項 網路罪行 , 包括計算機入侵,擁有被盜竊的密碼,截取通訊,因此他在美國監獄接收18個月監禁。巴特勒在2007年又再次被捕,因為突擊搜查他的公寓顯示有180萬被盜信用卡帳戶存儲在他的計算機上。這起案件10月份將開庭審理,如果罪名成立的話,可能會導致巴特勒遭受40年徒刑,並可能罰款150萬美元。

Jeanson James Ancheta

加州黑客Jeanson Ancheta,是第一個因為控制大量的被劫持的電腦,又被稱為殭屍網路 ,而被判網路犯罪的,他用這些來訪問近 40萬台不同的電腦以及兩個軍事設施。
Jeanson James Ancheta在2005年被捕,2006年1月被正式指控,違反CANSPAM法,有計算機欺詐行為,破壞軍事電腦,非法入侵計算機並意圖欺詐。他被判57個月的監禁,並要求支付60,000美元的現金,以及額外的15,000美元以及他對聯邦 政府 的電腦造成的損失。

Simon Vallor

Simon Vallor是一位失業的倉庫經營人,2003年1月被南華(Southwark)刑事法院定罪,被判入獄兩年 。goVallor設立了三個 病毒 - Gokar , Redesi - B 和崇拜者——目標是全球範圍數千台電腦。據報導,如果美國聯邦調查局和蘇格蘭場沒有及時將這位威爾斯黑客緝拿歸案的話,他的病毒可能會影響全球數以萬計的電腦,企業,團體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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