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事要說

唐開元元年(713年),唐玄宗不顧某些大臣的激烈反對,毅然任命姚崇宰相姚崇提出要唐玄宗答應他十件事後才願意接受宰相職位,這十件事包括:“為政先仁義”、“不求邊功”、“中官不預公事”、“國親不任台省官”、“行法治”、“租庸賦稅之外杜塞貢獻”、“寺廟宮殿止絕建造”、“禮接大臣”等。這事被史家稱為“十事要說”。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十事要說
  • 創作年代:唐開元元年
  • 作者唐玄宗
  • 出處新唐書·列傳第四十九·姚宋
“十事要說”針對當時存在的問題,從穩定政局、整頓吏治、改善財政三方面總結了歷史上的經驗教訓,申述了姚崇自己的施政綱領,為玄宗開元初年的施政提供了依據,得到玄宗的支持。
新唐書·列傳第四十九·姚宋》崇曰:“垂拱以來,以峻法繩下;臣願政先仁恕,可乎?朝廷覆師青海,未有牽復之悔;臣願不幸邊功,可乎?比來壬佞冒觸憲網,皆得以寵自解;臣願法行自近,可乎?後氏臨朝,喉舌之任出閹人之口;臣願宦豎不與政,可乎?戚里貢獻以自媚於上,公卿方鎮浸亦為之;臣願租賦外一絕之,可乎?外戚貴主更相用事,班序荒雜;臣請戚屬不任台省,可乎?先朝褻狎大臣,虧君臣之嚴;臣願陛下接之以禮,可乎?燕欽融、韋月將以忠被罪,自是諍臣沮折;臣願群臣皆得批逆鱗,犯忌諱,可乎?武后造福先寺,上皇造金仙、玉真二觀,費鉅百萬;臣請絕道佛營造,可乎?漢以祿、莽、閻、梁亂天下,國家為甚;臣願推此鑑戒為萬代法,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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