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中央紀委一次全會

十一屆中央紀委一次全會於1979年1月4日至22日在北京舉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根據1977年8月黨的十一大通過的黨章,關於重新恢復設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條款,在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選舉產生的,共有委員100名,97名委員出席了這次會議。江華、黃火青、宋任窮列席了會議。陳雲主持會議並講話。鄧穎超、胡耀邦、黃克誠等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著重討論並擬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工作任務、職權範圍、機構設定的規定》。陳雲在會議開幕時的講話中,強調要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恢復和發揚黨內民主和黨的實事求是、民眾路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指出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安定團結和四個現代化。他回顧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黨的歷史,闡明了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的重要意義。會議認真學習討論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和重要檔案。指出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歷來是十分重視紀律檢查工作的。“文化大革命”期間,全部撤銷了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構,徹底摧毀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這是極其沉痛的歷史教訓。會議認真討論了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指出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中心工作就是抓好黨風。全會還決定對康生、謝富治的問題進行審查。1月26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全黨發出通告,通報了這次全體會議的情況。這次會議,從制度上為搞好黨風,作了具體規定,對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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