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非均衡發展戰略

區域非均衡發展戰略,與“區域均衡發展戰略”相對。根據地區經濟不平衡發展的規律,有重點、有特點地發展地區經濟,而不是平均使用力量的經濟發展戰略。我國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施區域經濟非均衡發展戰略,即以沿海發達地區的優先發展作為撬動整個國家經濟的槓桿,在一定時間內保持地區之間適度的經濟差距,然後有次序地發展中西部地區,最終實現全國經濟的共同發展。其優點是有利於突出重點,集中優勢資源,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產業、一部分人先發展起來;缺點是導致了地區、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經濟發展不平衡,收入結構失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非均衡發展戰略
  • 對稱:區域均衡發展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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