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城市或特定區域的噪聲平均水平及其聲源進行測量和分析、評價的活動。測定方法同“噪聲監測”。計算整個區域各測點的平均等效聲級,並依照《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是指1982年4月6日原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發布,1982年8月1曰起實施。主要規定了城市各類區域晝間和夜間環境噪聲的標準值,並對適用區域的劃定...
城市環境噪聲監測是對區域環境和交通噪聲的空間分布進行調查監測,在大多數城市交通噪聲尤其明顯。城市環境噪聲監測包括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監測、城市交通噪聲監測、功能區...
噪聲污染監測是對於干擾人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聲音及其聲源進行的監測活動。其活動主要工作內容為城市各功能區噪聲監測、道路交通噪聲監測、區域環境噪聲監測和噪聲源...
環境監測是利用GIS技術對環境監測網路進行設計,環境監測收集的信息又能通過GIS適時儲存和顯示,並對所選評價區域進行詳細的場地監測和分析。...
《噪聲測量標準彙編(環境噪聲)》本冊匯集了截至2006年底批准發布的與環境噪聲監測和噪聲限值相關的標準44項。其中國家標準40項,行業標準4項。...
環境監測方法標準,是指為監測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規範採樣、分析測試、數據處理等技術所制定的國家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等。...
環境監測站指可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水和廢水”監測、“噪聲”監測、“環境空氣和廢氣”監測、“輻射”監測等報告的單位。一般環境監測站應具備省級計量認證資格,...
噪聲監測是對干擾人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聲音及其聲源進行的監測活動。其中包括:城市各功能區噪聲監測、道路交通噪聲監測、區域環境噪聲監測和噪聲源監測等。噪聲監測...
本書主要介紹噪聲與振動測量的基本理論、測量系統和測量分析方法,包括聲源聲功率、吸聲性能、隔聲性能、噪聲評價和環境噪聲、振動的危害和評價及阻尼性能等方面的基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主管部門和港務監督機構,根據各自的職責,對...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以下簡稱達標區),是指在《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CB3096-93)適用區域劃分的基礎上,經過強化環境噪聲的管理,使區域內環境...
第三條 城區及郊縣城鎮一切有噪聲污染的單位以及駛入這些區域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第二十四條 噪聲的監測,以市環境保護局制訂的《環境噪聲監測規範》為準。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