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公用設施用地

區域公用設施用地

區域公用設施用地(land for regional public infrastructure)是2014年公布的建築學名詞,出自《建築學名詞》第二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公用設施用地
  • 外文名:land for regional public infrastructure
  • 所屬學科:建築學
  • 公布時間:2014年
定義,出處,

定義

為區域服務的公用設施用地。包括區域性能源設施、水工設施、通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殯葬設施、環衛設施、排水設施等用地。

出處

《建築學名詞》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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