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報(晚清上海報紙)

匯報(晚清上海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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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報》是上海第一份國人所辦中文日報,也是第一個試驗股份制的中文報業。該報創刊於1874年6月16日(清同治十三年五月初三),先後經歷《匯報》、《匯報》、《益報》三個階段,歷時一年半,於1875年12月4日(光緒元年十一月初七)停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匯報
  • 語言:繁體中文
  • 主辦單位:上海匯報社
  • 創刊時間:1874年6月16日
  • 出版周期:日報
  • 停刊日期:1875年12月4日
  • 社址:上海大馬路江西路口保家行對門
  • 創辦人:唐廷樞、葉廷眷、容閎、鄭觀應
  • 編輯:鄺其照、管才叔、朱逢甲、葛理等
創辦背景,訂立章程,發展階段,《匯報》時期,《匯報》時期,《益報》時期,股份嘗試,

創辦背景

19世紀70年代,上海的報業均為外國人把持,著名外文報紙有《字林西報》等,中文報紙有英國商人美查創辦的《申報》等。但當時《申報》的報導和評論中涉及英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在中國的土地上推行殖民主義政策這個要害問題上,有惟英國殖民者的利益是從的表現。上海缺少一份國人自辦的報紙來為民族發聲。
此時,隨著西方思想觀念的傳播、通訊技術的引入以及新聞人才的積累,國人辦報的條件也逐漸成熟。在此背景下,中國首位赴美留學生容閎在其短期回國間隙籌辦了《匯報》,其廣東省香山縣同鄉、上海知縣葉廷眷捐款首倡,招商局總辦唐廷樞亦大力支持。報紙的具體規劃,則由啟蒙思想家、實業家,時任招商局股東的鄭觀應完成。《匯報》創刊後,即宣布了其鮮明的辦報宗旨:“本局為中華日報,自宜求有益於華之事而言之,。故於有裨中國者,無不直陳,而不必為西人諱也。”
此外,鄭觀應還在《創辦上海匯報章程並序》的序言中指出:“蓋聞西洋向有新報館之設,原以勵風俗、宣教化,俾善者勸而惡者懲,兼之采朝野之新聞、窮格致之物理,下及舟楫留行、市厘貨價,爛然備列,流遍寰區,擴充見聞,增長紳智,自非妄談國政、空論是非者比,有益於民生國計、世道人心,豈淺鮮哉! …… 若夫遐邇名流、才智之士,苟有鴻詞偉論,發人深警,自當亟為登錄,庶知我中國人才有高出尋常萬萬者。竊私上海為華洋輻輳之區,事賾人稠,足資觀感。擬欲仿照泰西新報,兼譯洋文,傳述中外風土人情,格致功用,既可維持風教,又堪裨益民生。夙志未果,心殊惜之。茲集同人,共襄美舉。糾集千股,匯成萬金。興創大局,必期先定格式,俾各循矩蹈規,以垂久遠。”由此可見,《匯報》亦尤其重視開啟民智、淨化風俗的責任與作用。

訂立章程

《匯報》創刊時,清政府尚未頒布報律。 為防止官方不必要的干預,發刊之初先立規矩以自律,是十分必要的。由鄭觀應撰寫的《匯報》章程共十三條。
第一條:本局設上海,名曰匯報局,公舉董事數名協同商辦。一切局務議交鄺君容階一人總理,以專責成;其餘局內司事人等,必須認真選充,查明來歷,出具保結,方可任用。務以各盡各責,不得人浮於事,設有差池,惟原保事問。
第二條:本局匯合資本一萬兩為率,分作一千股;每股先付規銀十兩,每兩每年一分官利,閏月不計。
三、四、五、六條,規定銀錢存息、經費開支、總理權責及局員制度。在財務管理方面,包括銀錢存息、經費開支、帳目核算與審查等,實行了財務公開制度。
第七條:本局專以翻刻中外新聞,逐日傳報,以期改良社會之習慣,周悉外人之風尚,考較商業之良窳,增進國民之智慧,尤要協力同心,公正辦理,以圖生意暢旺。
八、九、十、十一、十二條,分別言明每年盈餘、賬目制度、股票收存與出讓、股份更換等規定。關於股票出讓,規定“ 一經售定,即行到局注部轉換股票,但不準讓與洋人”。利潤的分配有三種方式:官利、溢利與花紅,並規定了分派時間。
第十三條:凡有到局請刻新聞,其詞句間或譏人私惡,或敗人名節,是非混淆,種種惡習,概勿承刻,免生事端。如事實關要,必期刊刻傳播,使大眾鹹知者,務須先覓殷實保人,兼任出具保結,然後方準刊入日報,以昭慎重。
章程規定,該報純為中國人的報紙,主權在我,其餘可做權宜處理。

發展階段

《匯報》時期

《匯報》創刊後,由鄺其照(容階)主持報務。主筆管才叔,編輯賈季良等,特聘美國人葛理擔任名義主筆。
在言論上,《匯報》主張富國強民,革新自救,支持興辦洋務,振興教育,鼓吹實業救國,反對殖民主義侵略,批評清政府的軟弱外交。如在日本侵占台灣問題上,該報明確提出“台灣是我屬地不容聽若所為”。在英商怡和洋行修築吳淞鐵路問題上,該報連續發表《辯申報答鐵路事》、《論中國開築火車路》等專論,斥責《申報》支持英商開路是“助西人而敵中國”,認為“中國之開火車路,既無益,恐禍亂自此而生矣”。在派遣幼童出洋留學問題上,該報認為是件利國利民之好事,“幼童回國即可為國出力”。
1875年4月30日(光緒元年三月二十五),《匯報》發表署名為“滄江老瀛”的來稿《論新報》一文,是最早評論當時中國報刊出版狀況的文獻資料。
由於多次在訊息評論中涉及政事,《匯報》遭到官府非議,引起股東擔憂,有的要求退股,導致《匯報》改組。

《匯報》時期

1874年9月1日,《匯報》改組為《匯報》(“匯”為繁體的“匯”)繼續出版,期數另起。改由英文翻譯葛理出面主持報務兼主筆由葛理出任發行人,以求政治庇護,實際產權末變。原主筆管才叔因意見不合去職。
《匯報》《匯報》
改組後,《匯報》重申:“凡事之有關時務者,上則國計民生,下則日用行習;大則人心風俗,小則事物細微,無不博採旁搜,登諸日報。間取其尤關緊要者為論辯,相與發明。”《匯報》取消原設欄目,將專論置於首篇地位,有時甚至一天登出專論二、三篇,以表明報館立場,而將原置刊首的“京報全錄”插在新聞報導中。同時,成倍增加社會新聞和中外新聞的報導容量,將原10條左右新聞增加一倍,廣告也有增加。
由於《匯報》繼續與《字林西報》、《申報》、《德臣報》進行論戰,又遇到種種困難,出版不到一年,即在1875年7月停刊。目前所見《匯報》最後一期出版於1875年5月14日(光緒元年四月初十)。

《益報》時期

1875年7月16日(光緒元年六月十四),《匯報》停刊後,主筆朱逢甲(蓮生)創辦《益報》。《益報》以“卷”代“張”,以“頁”代“版”,日出一卷八頁,創刊號載《本館主人啟》云:“敬請四方益友以見聞投集”,“或書近事,或述異聞,或壯而懍告霜嚴,或雋永而別饒風趣,或有快心佳句,或有得意奇文……俾得結文字緣而天下之益友何幸如之。”
益報益報
《益報》政治立場與前期《匯報》相反,偏向清政府官方立場。版式較為沉悶,一般為前面刊登上諭、奏摺、宮門抄、疏示類,後面接登新聞,末尾登文苑詩詞。內容主要為轉錄《京報》,轉譯上海有利該報立場的各報評論,採摘各地社會新聞,每期約發28條左右,幾乎每日報導上海會審公廨,尤其是英界與法界會審公案和重大案件,同時刊載文人墨客文苑詩詞和商業、船訊廣告。
《益報》仍與《申報》筆戰不休,每隔數天均有專論和文章與之論辯,或反駁嘲罵,或羅織罪名,或捕捉文字錯誤,或為同一立場報紙張目,集中反駁《申報》提出的各種改革、改良和富國強民的觀點。在轟動全國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件中,袒護地方政府,攻擊最先揭露此案真相的《申報》是“幫助謀死親夫之淫婦”。在攻擊《申報》的同時,還每日連篇累牘刊登各地讀者“贊同、聲援本報立場”的來信,以壯聲勢。此外,還發表過江南、湖北、廣東、順天等地的“鄉試題名錄”和燈謎。
清光緒元年十一月初七日(1875年12月4日),《益報》登出《本館廣告》,稱主筆朱逢甲 “另有正事”,不再主持該報。《益報》共出116期,就此停辦。

股份嘗試

與之前創辦的獨資報業和《申報》、《循環日報》等依託協定的合夥制報業不同,《匯報》章程提出了中文報業第一個股份制試驗方案。章程規定報館的股本總額為一萬兩,分一千股。一千股的股數大大增加了股權分散的可能性,每股十兩,使《匯報》的股票能夠面向社會中下層人士。
我國第一個嘗試股份制的企業是1872年成立的輪船招商局。首任總辦朱其昂招股不力,企業虧損,1873年輪船招商局試行商辦,唐廷樞、徐潤等著名買辦入主招商局,重新制定招股章程與規章制度,使招商局走上了發展之路,也帶來了國內股份制企業的興起。《匯報》之所以會成為中國第一個實驗股份制的報業,正是借了輪船招商局的東風。除了第四、六、七、十三條等要結合報館特殊情況外,《匯報》章程條文完全是從輪船招商局的局規章程中照搬或稍加修改挪用過來的。
當時,股份制企業的設立採取的是特許制度,必須經地方衙門報朝廷批准。而《匯報》作為非官督商辦的民營企業,儘管採取了類似公司制的招股方式和企業制度,但不可能得到特許。《匯報》股票的市場流通情況不明,但從當時情況看,其股票在市場流通的可能性不大。
由於報紙的宣傳報導遭到官方的非議,不少股東要求退股,《匯報》只出了兩個半月便宣布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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