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損益核算是按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匯兌淨損益,可以分別按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籌建期間發生的,如為匯兌淨損失,應自企業投產經營起,按不少於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發生的淨損失,借記“遞延資產”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有關費用科目,貸記“遞延資產”科目。如為匯兌淨收益,其處理方法可由企業在下列方法中選定:(1)自企業投產經營起,按不少於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2)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虧損;(3)留待併入企業的清算損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匯兌損益核算
- 屬性:財經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