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龍處置場是國家規劃的五個區域處置場之一。主要用於接收和永久處置廣東及鄰近地區核電站產生的中、低放固體廢物,同時接收和永久處置本區域內其它單位和行業產生的中、低放固體廢物。處置場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工程屏障,使放射性物質與環境隔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龍處置場
- 占地面積:20.5萬平方米
- 主要任務:建立工程屏障,使放射性物質與環境隔離
北龍處置場占地約20.5萬平方米,依據一次規劃分區建設的原則,處置場被劃分為A、B、C、D四個區,規劃建造70個處置單元,處置容量為8萬M3,累計處置中、低放廢物放射性總活度約5.4×1015Bq。前期地質勘探、場址選擇論證、及首期工程B1區的28個處置單元的地下管廊設施和8個處置單元及相應系統設備,由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出資並組織實施,於2001年8月完成。每一個處置單元的容積為:17M×17M×7M=2023M3。按照原設計的擺放方式,每個處置單元可放置:C1桶300個,C4桶132個,金屬桶1875個。合計每個處置單元可存放的廢物貨包的總體積為1157.4M3,8個處置單元的處置量為1157M3×8=9256M3。
2002年1月,位於北龍處置場控制區內的廣東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開始接收暫存城市放射性廢物;2001年11月12日,國家環保總局於以《環核函(2001)50號》文同意將大亞灣核電站堆內構件舊導向筒暫存在北龍中、低放固體廢物處置場處置單元。自此,北龍處置場作為核設施開始投入使用。